来源:中国科学报 2014-02-20
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名誉院长 潘懋元
当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多样化已成为高等教育生存的前提。但遗憾的是,我们还在用传统思维看大众化阶段的高等教育。
在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潘懋元”这个名字有着特殊的意义。
这位被尊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科创始人的老人,用他长达近八十载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为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立下卓越功劳。如今,潘懋元先生早已年过九旬,但依然没有停下他手头的工作,对新时期的中国高等教育,他也有着自己的一份感触和情怀。
2013年的喜与忧
《中国科学报》:在刚刚过去的一年,国内高等教育领域发生了很多引人注目的事件,也有了一些新动向。在您看来,哪些是最值得您高兴的?
潘懋元:从我所研究的领域来看,去年的一年,最令我欣喜的事情有两件。首先是高校本科往应用型方面发展出现了很多创新点。比如很多地方高校提出发展高端工程师教育方案,有的地方在进行技术本科以及职业本科教育的实验。这些做法对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应用型技术人才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去年,我曾带学生到上海电机学院考察他们的技术教育,发现他们不但进行了许多扎实的改革,总结了重要的经验,而且进行了理论探讨,写出“技术教育学”的著作和论文,培养了多批适应社会和行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这类情况在国内还有很多,甚至已经形成一种风气。这些做法也许不能马上见效,但扎扎实实做下来,一定有利于大众化高等教育的发展。
另一个令我欣喜的变化是,教育部在前两年开始提出建立大学教师发展中心,并在30所学校进行试点。据我所知,除了教育部指定的试点大学外,很多其他大学也纷纷进行尝试,这种做法肯定会对教育质量的提高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因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归根到底是培养好的大学教师。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能重视教师发展,说明他们已经开始从长远考虑推动高等教育事业,这很值得人高兴。
《中国科学报》:您觉得哪些事件或动向又令您感到不安呢?
潘懋元:也有两个。第一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问题。目前我国高职生源严重不足。在我看来,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不是适龄青年数量的减少,而是高职学校招生不利。说得直白些,因为高职院校的就业率不高而学费又太高了。
应该看到,一方面,进入高职院校的学生大多家庭较困难,无力支付太高的教育成本,但高职院校学费高于本科院校,甚至有些院校的学费高于“985工程”大学;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中职实行的是免费教育,导致很多中职生不愿意上高职,因为中职毕业生就业率高于高职毕业生,且工作后工资不低。而接受三年高收费的高职教育后,学生也不一定找到好工作。但我们须要注意,一个国家如果办不好高职教育,对国家生产力的转型和提高是很不利的,因为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主要是中职生和高职生,这值得我们担忧。
另一个更担心的是民办高等教育的命运。事实上,民办高等教育中很多是高职院校,所以高职的生源困难,会大大加剧它们的危机。民办高等教育的重大意义无须赘言,但是国家层面上,很多政策并不到位,且很多歧视性政策还在起作用,这都使民办高等教育的命运很令人担忧。
政策导向加剧教育同质化
《中国科学报》:近年来,国内高校一直在加大对外交流的力度,这也反映了高校对于自身办学模式有意识的改变。而一提到办学模式,就又牵扯到一个老话题,即国内高校在办学模式上的同质化,缺乏多样性。您觉得国内高校缺乏多样化办学模式的原因何在?
潘懋元:我觉得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源于中国传统“重学轻术”思想,即重理论轻应用。应该说,研究型大学需要重学术理论,在精英化高等教育阶段,单一的理论研究也许能支撑学校发展。但当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随着学生数量增多,多样化已成为高等教育生存的前提。但遗憾的是,我们还在用传统思维看大众化阶段的高等教育,抑制了高校的多样化发展,大众化还是在向传统化看齐,千军万马走上了一条路。
此外,造成高等教育同质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政策导向,我们的很多政策都在促使高校的单一化和同质化。比如在招生时,我们为什么非要让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一本、二本乃至高职?这种做法会让高校自然而然地从低往高“爬”,这就导致了高校向一条路上走。我们的招生应该分为不同的层次和类型,进行多元化双向选择的招生。学生自主选择高校和专业,高校和专业选择适合的学生。
《中国科学报》:现行的评估政策是否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潘懋元:应该说,我们的评估政策已经有了一些改变,之前我们在评估时,从北大、清华到高职院校,几乎都在执行同一个标准,这必然会导致高校的同质化。但现在已经有了一些改进的趋势。在我看来,评估标准应该由某类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这才有利于高校的自主发展。
“我也是质疑者之一”
《中国科学报》:其实在高校办学和自身发展方面,2013年发生了一件引人关注的事情,即6所高校首次公布大学章程。作为高校“宪法”,大学章程对高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很多人还是在质疑,在目前的中国,这些章程是不是真的能发挥作用?您对此如何评价?
潘懋元:老实说,我也是质疑者之一。众所周知,一所高校必须有自己的章程。从这个角度讲,目前仅6所高校公布大学章程是远远不够的。但问题是,这些章程能不能真正发挥作用,至少我没有这个把握。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首先要考虑大学章程应该怎样制定,作为标定一所高校生存和发展根本准则的法律性文件,大学章程必须经过一定的立法手续。但值得注意的是,立法手续不是送给上级政府批准,因为教育部门是行政执法机构,而大学章程作为“宪法”,不光高校要遵守,执法机构同样也要遵守。执法机构要按照章程管理,他们提出的要求也要符合学校的章程,因为大学章程是学校的基本法,应该是立法机构经过立法程序批准的。高校内部要按章程治理,教育行政机构也要按照批准的章程管理。
《中国科学报》:您是否觉得教育主管部门遵守大学章程的难度更大?
潘懋元:是的。许多国外高校,大学章程的设立要经过国家或地方层面的立法机构完成,每个人都要遵守。反观国内,我们的高校内部遵守章程的难度的确存在,但相对还比较容易,管理部门要遵守各项大学的章程来管理恐怕更难。
我们可以作一类比。在1998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规定了多条高校享有的自主权,比如招生、专业设置等。高校要遵守这些自主权并不难,但是管理部门要遵照这些条例来管理(实实在在放权)却并不容易,有些自主权到现在都没有落实。在公办高校中,校长是上级任命的,资金是上级拨付的,如果教育主管部门不能遵守章程,留给高校的空间又有多大呢?
总之,走完立法的程序,我们需要作的努力其实更多,而这些工作才是保证大学章程能够真正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