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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如何监管学术腐败
发布时间:2010-04-30    文章录入:    点击:[]

来源:中国教育网络联盟 2009-10-25

两会期间,博士后论文造假、院士涉嫌“抄袭剽窃”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中国民众对学术界的“信任危机”。连续多年抨击学术腐败的全国政协委员朱清时今年再一次在会议期间大声疾呼,学术造假不除,中国的学术就没有希望了。

近日,来自中国5所知名大学的校长代表在两会新闻中心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对待学术腐败要坚持严肃的立场,决不姑息,必须严惩。发达国家同样存在学术造假和学术腐败现象,它们监管学术腐败的经验教训似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美国处置学术不端行为决不手软

近几年来,美国曾发生过多起学术不端行为。不过,与一些国家的研究机构处置此事遮遮掩掩相比,美国相关机构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前监管以及事后处罚上,基本做到了决不护短、决不手软,尽管尚无法完全遏制类似行为,但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学术界的公平、正义。

在美国,科研成果报告能否在知名科学刊物上发表,是评判该成果是否得到认可的重要标志。因此,专业期刊实际上是美国防止学术不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重要关口。

在美国专业期刊发表的文章一般都要经过几道“关卡”才能与公众见面。以权威的《科学》杂志为例,《科学》杂志有一个专门的审稿编委会,由来自全世界的100多名顶尖科学家组成,他们负责审定提交到《科学》杂志各类论文的重要性和可信度。这些论文只有约四分之一能通过编委会的审查,然后由外部专家进行匿名评议。

此外,对“高风险”论文,《科学》杂志的审查工作异常谨慎严格。所谓“高风险”论文是指那些可能与人们的直觉相悖的科学发现,以及有可能引起媒体或政界强烈关注的、具有轰动效应的研究成果。“高风险”论文提交后,除常规审查外,还应额外再接受一层审核,如要求论文作者提供更全面的论文原始数据等。

不过,再严密的审查工作也不可能完全封堵住所有造假者,一些造假成果最终仍会被刊登,只是事后才被发现数据或结果有假。此时,美国相关机构处理造假者决不姑息手软。2002年的舍恩事件最具有代表性,被认为是当代科学史上规模最大的学术造假丑闻之一。

亨德里克?舍恩1970年生于德国,1998年正式加盟贝尔实验室后,先后与其他20多位研究人员合作,在短短两年多时间里一口气在几家全球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十几篇论文,而且涉及的都是超导、分子电路和分子晶体等前沿领域,其中一些研究还被认为是突破性的。舍恩的成果产出率和重要程度,都远远超出大多数同龄科学家,被认为迟早会得诺贝尔奖。

但其他科学家随后进行的研究,却无法重复舍恩的实验结果。尤其令科学界怀疑的是,舍恩的很多论文虽然描述了一系列不同设备的实验,但部分数据看上去却一模一样,而这种数据本应是随机的。在接到有关投诉后,贝尔实验室2002年5月邀请5名外界科学家组成独立调查小组,对此事展开调查。调查小组最终认定,在1998年至2001年期间,舍恩至少在16篇论文中捏造或篡改了实验数据。鉴于此,贝尔实验室将其开除。

美国政府部门中负责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机构是公众与卫生服务部下属的“研究诚信办公室”,该机构专门调查和处置那些由美国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中的不诚信行为,并随时公布违规者的姓名、单位、违规情节和处置决定。

按规定,一经认定从事了学术不端行为,造假者在一定年限内将不得参与任何由美国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也不能在美国公众与卫生服务部设立的任何咨询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任职。此外,造假者的身份信息将在研究诚信办公室网站上公示,以供查询,直到“刑满释放”,造假者的大名才会在网站上消失。

研究诚信办公室的经验表明,调查、处理学术腐败,不能只靠科学界和科学家本身的自律,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手段作后盾。为此,研究诚信办公室采取的方针是揭露、调查等工作主要由了解内情的科学家承担,但对于在调查过程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包括如何获取物证、传唤人证等,该办公室则准备了一整套非常细致的对策。

进入2009年,研究诚信办公室已经发现了四起学术不端行为。这也说明,防范学术不端行为并非朝夕之事,受利益驱动,总有人铤而走险,因此,一方面要在科研工作者当中加强道德自律教育,另一方面也需要更严厉的处罚,提高他们的风险预期。

日本升迁标准不客观病根难除

今年1月29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作出裁决,驳回了原东京大学教授多比良和诚状告东京大学不当撤销其职务的诉讼请求。

2005年,多比良教授在美国科学刊物《自然》上发表关于控制遗传基因的医学论文后,被指出重要实验数据存在错误。东京大学成立校内调查委员会,对数据的可再现性进行调查。最后得出结论,由于多比良没有保留实验记录,论文数据无法重新得到验证。此后,多比良教授被解雇。

日本学术综合地位首屈一指的东京大学出现的这一学术丑闻,只是冰山一角。近年来,日本诸多名校和研究机构都被揭露出学术作假和学术腐败的案例。

面对学术界“强劲”的不正之风,日本上至主管教育的文部科学省(简称“文科省”),下到各所大学,都建立起了一套防范机制。文科省主要从论文抄袭、篡改、盗用和研究经费不当使用两方面抓起。2006年,文科省成立的研究活动不正行为特别委员会公布了《学术不正行为对策》,其中明确要求,各大学、研究机构和学术协会应制定实验观察数据、试剂的保存制度;还应设立接受学术腐败内部告发的窗口,公开窗口的联系方式;被告发的研究人员有义务自行证明数据的真实性。另外,建议各大学导入科研人员伦理道德启发教育,培养研究人员自律意识。

那么,作为具体科研单位的各大高校又实行了哪些措施呢?吸取多比良论文事件的教训,东京大学制定了《科学研究行动规则》,建立了对于被告发的不当研究人员进行预备调查、正式调查(包括临时封锁研究室和研究设备)、审理和裁定的制度。其他高校如早稻田大学、同志社大学等也分别实施了相关措施,保证学术监督的公平、透明。

除了文科省和各高校的“重拳出击”外,独立于日本政府的学术机构“日本学术会议”还从道德上对科研人员进行了约束。比如,在该组织制定的《科学者的行动规范》中,呼吁科研人员要“正直、诚实、自律;对所从事的研究的意义、对社会的影响进行积极的说明;积极参与本领域内研究人员的相互监察,避免研究经费的不当使用”等。

这些多方采取的措施自然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但是,日本学术作假和学术腐败的案件仍时有发生,难以根除。究其原因,也许可以从日本研究机构的升迁标准中找到答案。“发表论文数量、刊物知名度、被其他研究人员引用数量是升迁的重要指标。现在对科研人员的评价并不客观。竞争激烈导致的重成果、数量,轻过程、质量,将不利于日本科技的创新,”一位研究人员担忧地说。

瑞典筹建统一权力机构严防学术造假

约10年前,记者曾就学术腐败问题采访过瑞典的学术界,接受采访的人士普遍认为,瑞典在这方面还算得上是一方净土。然而,时至今日,这里也不再那么纯净,抄袭剽窃等学术造假事件日渐增多,学术界的公信力也日趋下滑。为扭转这一势头,瑞典政府在学术界的敦促下,于去年年底决定健全机制,加大处置学术造假的力度。

根据瑞典高教局公布的统计数据,瑞典全国高校查处的学术造假案件2001年也就100余起,然而三年后则翻番,增加到了200多起,2006年时再度翻番,达到480多起。在查处的学术造假案件中,抄袭剽窃案件呈急剧上升之势。

面对日益严重的学术造假现象,瑞典的处置机制却仍未能进行相应的调整,滞后于形势的发展。

据瑞典政府下设的瑞典研究委员会介绍,瑞典全国一直没有一个处置学术造假的权威机构,全国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处置标准。瑞典研究委员会2002年设立了一个专家小组,负责处置学术造假问题。但这个小组仅根据各高校的要求,进行相关的调查,不作任何处罚决定,而且也不接受个人的调查要求或投诉。在成立后的6年多里,这个专家小组仅处理过8起学术造假案件,可见其作用之有限。为此,瑞典研究委员会去年年中决定撤销这个专家小组。目前,瑞典处置学术造假的权力完全掌握在各高校手中,各校处置的尺度也因校而异,有松有紧,惩罚的力度也相差较大。

近两年来,瑞典学术界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开始呼吁政府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大处置的力度。在这样的背景下,瑞典研究委员会和瑞典全国高校联合会2007年6月联合向政府递交了一份报告,要求政府在全国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统一机制。

报告还向瑞典政府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其中包括设立一个全国性的权力机构,负责处理包括个人在内的各个方面提出的有关学术造假案件问题,并对相关案件展开独立的调查;制订一个全国高校都必须遵照执行的统一的处置学术造假的标准;各高校都必须设立在法律和学术上均具权威性的学术造假案件处置办公室。

瑞典政府已对学术界的呼吁和建议作出响应。教育和科研大臣拉斯·雷荣博里2008年10月在向瑞典议会提交的议案中宣布,政府已决定成立一个常设机构,专门处置学术造假问题。随后,他还指示瑞典研究委员会在这个机构正式成立之前暂代行使其权力,以加大处置学术造假案件的力度。

法国通过制度建设营造严谨治学氛围

1998年,一向平静的法国科学界掀起了层层波澜,人们都在议论着“贝尔纳·比安”这个名字。他是一名比利时生物学家,1992年被法国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所任命为雷恩实验室的负责人,开始对“肥胖基因”进行研究。

不过到了1997年,他团队中的两名研究人员突然找到当时雷恩第一大学的校长,称比安强迫他们伪造实验数据。一时间,有关比安学术造假的新闻闹得沸沸扬扬,但当事人却对这些指控全部予以否认。此后,健康与医学研究所随后进行的调查工作也受到了人们的批评,有人认为,该机构调查速度过慢,负责人有意包庇比安……

虽然这件事到现在也没有明确的结论,而且比安后来也离开法国前往了美国,但却带给了法国人不小的震动,使得很多人开始关注起这个科学领域的毒瘤———学术造假。

事实上,法国至今尚未出台任何专门针对在学术上弄虚作假的法律法规,各研究单位除了提倡加强行业道德教育,也只能通过制定科研人员行为准则和科研成果评价机制等措施,规范科研工作。

比如法国国家科研中心就成立了科学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教育研究人员尊重科学伦理,正确处理个人研究自由和对社会义务的关系,他们重视对科研人员的整体评价,避免研究人员因过度追求眼前利益而铤而走险。

法国另一个重要科学研究机构———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所也在1999年成立了科学廉洁委员会,该委员会接受书面申诉报告,并在保密的前提下备案并开展相关调查。一旦确认属于可受理案件,委员会就会邀请国内外专家,展开由浅入深的调查。

记者曾经接触过一些法国科研人员,他们大都认为,目前学术上的压力确实在不断增大,但法国的科研单位的学术氛围相对宽松,因此他们并不愿意在学术上进行欺诈,因为一旦被发现,就将身败名裂,得不偿失。不过这样也带来了学术发展缓慢等一系列的问题。

其实,学术腐败五花八门,但究其原因,无非是因为名誉、地位和金钱的竞争日趋激烈,因此,杜绝学术造假就需要彻底铲除产生这种现象的土壤,营造严谨治学的社会氛围,这是任何道德规范或是法律法规都无法代替的。

分析

中国学术造假之源

目前学术造假,主要出在大学,原因是中国大学产业化战略和量化管理,追求数量,轻视质量,资源分配不合理。要改变战略和管理方法,加大政策力度,大学之间资源分配均匀,注重研究能力培养,才能重建中国“科学诚信”,提高中国大学的竞争力。

研究和开发创新活动,风险很高,竞争力很强,可能同时有几个研究小组竞争。在这样大的压力下,难免会发生学术造假。研究和开发活动很大程度上还是取决于参与人的知识和创新能力。大学扩招和增加研究,增加了学校压力,降低了质量,数量化管理造成学术造假泛滥。另外,资源过度集中于少数学校,学校之间交流不平等,难以监督造假。

学术造假原因很多,建立超级大学,减少学校数量,管理层次增加,效率下降,容易上下相互蒙混,为学术造假创造了机会。

现在随着大学过度扩招,研究活动增加,管理负担过重,就采用量化管理方法,以发表论文数量为准考核,于是抄袭伪造盛行,造成学术腐败。数量考核都会造成质量下降,阻碍创新,助长造假和机会主义。年轻的科学家对迅速获得名利更感兴趣,而非从事高质量研究。数字能说服人,但也能骗人。最好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允许两三年才出论文。

研究生需要好的导师。知识需要逐步积累,秘诀在言传身教。扩招后,一个导师带多十倍的研究生,对研究生指导不够。原来我国博士被认为与德国水平相近,现在不行了,硕士生比不上以前的本科生,培养质量下降。高校也是培养高校教师的地方,这样造成恶性循环。同时,对本科生的指导就更少了。这样,学生质量下降,缺乏研究能力,很难出成果,论文造假情况就多了。现在要缩小大学教师和学生比例,给学生充分指导,提高学生研究能力。

中国教育思想是好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在还要推广人文教育,但是因为竞争激烈,中国的初等教育应试化,体育音乐绘画课多数不上,虽然大学学额增加,但要进好大学,竞争更激烈。小学和中学竞争也一样激烈,应试化的趋势很难改变。现在大学学生多,为管理方便,采用分数考核为主,中等教育的分数评价为主的应试教育就带到了高校本科,再传到研究生教育。有的学校的学生专门为了考研究生而学习,高分录取,竟然连基本试验都没做过。应试教育,关键是会背,会背题型,既不是培养研究能力-创新能力,也不追求学以致用,这些人的研究能力可想而知,于是很多学生靠学术造假才能毕业。很多大学想尽各种办法对付应试型考生,但是这又有失公平。这就要所有的大学都扭转应试教育的趋势,加强对学生研究能力的训练,研究能力强,容易出真正的成果,造假就会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