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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大学理念的现代走向:坚持、扬弃与改造
发布时间:2011-06-21    文章录入:    点击:[]

来源:陕西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网站  2011-6-9

传统大学理念是现代大学理念的基础,但它如同大学自身一样,是遗传与环境的产物,面对现代大学与现代社会的一系列新变化,传统大学理念必然面临着新的选择:如果一味地坚持这些理念,则可能会导致大学的改革受到阻碍,使大学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要求而被抛弃;如果抛弃传统,完全按现代大学和现代社会实践的要求建立全新的大学理念体系,则又可能会使大学丧失自己的根本,最终导致大学的异化。因此,面对现代大学与现代社会的挑战,传统大学理念的选择走向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传统大学理念及其主要范畴

大学理念是指人们对大学的理性认识、理想追求及其所持的大学教育思想观念和哲学观点[1](P75)。传统大学理念是相对于现代大学理念而言的,从时间上看,指萌发于中世纪,形成、确立于19世纪的大学理念。与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相适应,传统大学理念在中世纪和近代社会得到广泛的倡导和支持,表现出与古典大学或近代大学的协调与适应,但自从进入20世纪以来,传统大学理念日益受到来自社会和大学自身发展的严峻挑战。传统大学理念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德国柏林大学的创立者洪堡和英国的红衣大主教纽曼。根据他们的概括和阐释,传统大学理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范畴:

一、理性主义与人文主义的高等教育哲学传统。不论是中世纪大学的实践,还是1810年洪堡创建柏林大学提出大学的“纯科学”和“修养”两大任务,或者是19世纪中叶纽曼提出的“知识本身即为目的”主张,都是以理性主义作为大学理念的哲学基础,认为大学传播和探索真理是出于纯粹的理性冲动,超越感性欲望和利害关系,不计功利得失。为了保持真理的纯洁性,知识应与政治和市场分离,大学应成为封闭的象牙塔。与此同时,传统大学理念又以人文主义作为其哲学基础。纽曼是古典人文主义的代表,他认为大学是一个提供博雅教育、培养绅士的地方;而洪堡作为一个新人文主义者虽然接纳科学,但其大学理念在很大程度上保留着人文主义精神,如提倡人的个性和学术自由,认为教育的理想是培养有着全面修养的人等,其“由科学而致修养”的科研功能观也体现了人文主义气息。

第二、大学是学者的社团,是探索和传播高深学问与普遍学问的场所。这是传统大学理念关于大学性质的集中看法。从大学的人员组成来看,中世纪大学一开始便是由学者组成的社团,洪堡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学者的社团这一概念,但他创建的柏林大学,就是一个既包括教师也包括学生的社团,而师生都是探究学问的学者。从学问的层次上看,大学是探索和传播高深学问的场所。高深学问是大学产生的历史与逻辑起点,中世纪大学一经产生,其探索和传播的学问在层次上便属于高深的知识。洪堡把柏林大学称为“柏林高等学术机构”,并明确指出大学是学术机构的顶峰。从学问的范围上看,大学又是探索和传播普遍学问的场所。中世纪大学产生不久便形成了包括神、文、法、医四个学院的传统,其传播和探索的内容基本包括了当时可以称得上是高深学问的所有学科,大学便成为探索和传播普遍学问的机构。纽曼将这一理念明确化,认为只有把所有知识荟萃在一个名字之下,才能称之为大学。

第三、大学的职能是培养人才、发展科学。培养人才的职能是伴随着中世纪大学产生以来便有的,起初主要是培养社会所需的如法律、医学等方面的世俗性、职业性人才,随着教会对大学的控制,大学在兼顾世俗性人才培养的同时,主要培养教士、牧师等宗教界人士。在长达五六百年的历史中,大学主要通过培养人才来满足社会的需要。如果说这种单一职能的状态在中世纪尚未形成明确理念的话,那么从19世纪中叶纽曼提出“大学只是传授已有知识而不是增扩知识”这点来看,我们不难感觉到这一理念曾经为不少的人所信奉。然而,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在大学之外先后完成,大学的发展没有紧跟社会发展的要求而逐步走向衰落,这一事实最终迫使大学不得不进行改革,而这时接纳科学的新人文主义者洪堡,正是通过建立柏林大学,提出教学与科研并重的主张,确立了大学发展科学的职能。

第四、大学的理想模式是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校、教学与科研相统一。中世纪大学作为学者行会的组织,在与教会、政府和市民的斗争中逐步获得许多自治权和一定的学术自由,尽管这些自治既不绝对,也不稳定,学术自由也只是宗教神学许可范围内的自由,但对自治和自由的追求却成为大学学者们的共同愿望。与自治和学者社团的性质相适应,大学由教授们进行治理。这些理念在当时尚处于朦胧状态,直到1810年洪堡在创办柏林大学时明确提出了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和教授治校的主张,加上为了发展科学而新提出的“教学与科研相统一”的原则,被称为经典的大学理念。尽管这些理念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理想,在实践中也并没有得到完全实现,但它符合大学发展的内在逻辑,也是大学合理存在并绵延千载的认识基础。

二、传统大学理念的坚持

考察高等教育史可知,大学经历了几百年的沧桑历史,发展演变至今仍然保持着一些它在产生之初便具有的特性,这是与大学理念的坚持分不开的。传统大学理念要成为现代大学理念的基础,并在维护大学核心价值和根本中发挥作用,其某些合理的精神内核就需要坚持。

首先是人文主义的高等教育哲学传统仍然需要坚持。传统大学理念对人文精神的追求,如重视人的主体性和需要,尊重人的价值,在人才培养中提倡自由、和谐的个性发展,强调品德修养等仍然是现代大学所努力追求的目标。值得注意的是,人文主义的高等教育哲学传统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产生过一次重大变革,古典人文主义的高等教育哲学反对大学进行科学研究,这从后来纽曼坚决维护的自由教育中可见一斑,但科学和社会的发展使这种哲学无法延续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以接纳科学的人文主义——新人文主义为基础的高等教育哲学。正是以这种高等教育哲学为指导,洪堡在1810年建立了后来成为各国大学效仿对象的柏林大学,洪堡的大学理念也因此得以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倡导并用于指导实践,由此逐步形成了接纳科学的人文主义高等教育哲学传统。这种传统既追求人文精神,也重视科学的存在及其价值,只是到后来由于科学主义的盛行,它不得不坚守自己的阵地,从而站在反对科学主义的立场,但它并不反对科学本身。由于这种主张仍然适应现代大学和现代社会的需要,因此应该得到坚持,特别是在科学主义呈压倒之势的现代大学里,这种坚持尤显重要。

其次是大学自治、学术自由、重视科学研究等传统大学理念,一般来说也是需要坚持的。大学作为探索和传播真理的机构,其活动原则需要更多地遵循发现与传播真理的逻辑。而真理作为高深学问,自然只有学者们更确切地知道怎样去发现它和进行传播,因此考虑到探索和传播真理的特殊性,大学需要一定的自治和自由权利。可以说,大学的自治和学术的自由往往是有效地探索和传播真理的一个重要前提。以至有学者认为:“学术自由是学术界的要塞,永远不能放弃。”即使强调社会责任的前哈佛大学校长博克也认为,只有具有安全和自由保证的学者才能去探求科学真理。从实践来看,现在世界上最好的那些大学一般是学术研究较为自由的大学,各国一般都意识到了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的重要性,因此纷纷采取各种措施,以保护大学的自治和学术自由。当然,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从来都不是绝对的,现代大学坚持这些理念,并不是要回到中世纪或洪堡时代,而是以大学自律和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为前提的。重视科学研究的大学理念自洪堡提出以来,逐渐为世界各国大学所接受并应用于实践。从现代大学自身发展和科学的社会功能等角度看,这一理念无疑是更需要坚持的。

三、传统大学理念的扬弃

大学理念与大学自身一样,是遗传与环境的产物,我们在保留继承一些传统大学理念中合理要素的同时,也应根据大学自身及社会发展的需求而舍弃其中不合理的成分,这种既保留又舍弃的选择,就是我们常说的“扬弃”。

首先,理性主义的高等教育哲学传统既需要保留和发扬,又需要舍弃不合理的因素。一方面,不论是洪堡提出的“纯科学研究”,还是纽曼捍卫的“知识本身即为目的”,至今仍具有重要意义,因为那些只是出于理性和好奇的驱动而不具有直接应用价值的真理探究却往往在长远上存在着更大的价值,这在科学研究上表现得尤为明显。美国著名教育专家,曾任普林斯顿大学校长的弗来克斯纳就曾指出:“在整个科学史中,已最终证明,有益于人类的大多数真正的伟大发现,并不是由实用愿望所推动的,而是由满足好奇的愿望所推动的。”

另一方面,由于现代大学在现代社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而现代大学的生存和发展又不得不依赖于现代社会,这使得功利主义的高等教育哲学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然而,理性主义高等教育哲学传统是明确反对功利主义高等教育哲学的,现实使它具有不合时宜的一面,新形势下必须舍弃其唯我独尊的思想,使二者结合起来。

其次,传统大学理念认为大学是学者的社团,这也是需要进行扬弃的。现代大学中进行教学与科研活动的主导力量仍然是学者,大学仍具有学者社团的一些特性,如崇尚真理、尊重学术权力等。为了真理的探索和传播,这些特性是需要继承和发扬的。但与此同时,现代大学已发展成一个庞大的组织机构,在人员组成上除了教师和学生以外,还有大量专门从事行政管理、教辅和后勤工作的人员,这些人员大多不是学者,而且过去被看成学者的学生,在现代大学里更多是为将来从事某一职业而进行学习的,他们很少进行学问的探讨,也不属于学者的范畴。并且,现代大学功能强大,它在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正越来越成为政府借以实现国家利益的工具,学者社团的性质必然弱化。由此看来,现代大学虽然仍具有学者社团的一些特性,但无论是从组成人员上看,还是从其功用上看,它已不完全是学者的社团。对此,将大学定性为“学者的社团”的传统大学理念又必须有所舍弃,才能适应现代大学发展的需要。

再次,传统大学理念认为大学是探索和传播高深学问与普遍学问的场所,这一理念一方面需要得到继承和发扬,因为现代大学仍然需要探索和传播高深学问与普遍学问,这符合知识发展的逻辑,也是大学自身可持续发展和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是不能舍弃的。但在另一方面,由于现代大学教育早已超出了自由教育的范畴,也不是专门培养学术精英的场所,它需要为大量学生提供将来从事某一职业的知识和技能,即实施不够高深的、专业的或职业的教育。然而,传统大学理念在认为大学是探索和传播高深学问与普遍学问的同时,对于这一类的教育在大学中的地位是持否定态度的,这就与现代大学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在这种情况下,完全拿传统大学理念来指导现代大学实践,必然是不合时宜的,必须舍弃其中的不合理因素,即舍弃其对不高深的、专业的或职业的教育的否定。

四、传统大学理念的改造

面对现代大学与现代社会的挑战,一些传统大学理念的主张虽然包含一些合理的因素,但已无法用于指导现代大学实践,也不便对这些因素进行取舍,因此必须结合现代大学与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加以改造。

“教授治校”的传统大学理念是与学者社团的大学性质相适应的,它在大学规模不大,机构简单的情况下是可行的,有利于大学的自治和对真理的自由探索与传播。但随着大学规模的增长和由此带来的大学学者社团性质的弱化,“教授治校”的理念已无法适应现代大学发展的需要,繁重的教学、科研任务已使教授们无法对日益庞杂的大学机构进行有效的管理,大学发展的实践需要已导致了科层制管理方式的产生和盛行。为了继承教授治校理念的一些优点,如发挥教授们在治理学校事务中的作用,有必要对“教授治校”的理念进行现代改造。当前由于大学自身发展的原因,校长职业化正成为一种世界趋势。在这种情况下,“教授治校”的传统大学理念适合改造为“校长治校、教授治学”的新理念。这种削弱教授们权力的理念变革是必要的,因为变革的动因主要来自大学内部,是大学自身规模发展的结果,因此符合大学自身发展的要求,且它仍然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着大学的自治和自由。

“教学与科研相统一”的传统大学理念认为教师和学生的共同任务是进行科学研究,教学是促进研究的手段,“大学的教师并不是因为学生而存在,教师和学生都为学问而存在”。这一理念强调科学研究,重视教学与科研的相互促进,对现代大学也是合适的,但必须进行改造。因为在现代大学里,教师不只为了学问而存在,他们应该更多地为学生而存在,传授更多学生将来从事某种职业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而不是引导他们都去探究学问;学生则更多不是为了学问而存在,而是为了将来从事某一职业而存在,这就与“师生都为了学问而存在,教学是促进研究的手段”的传统大学理念不一致。为了继续发扬教学与科研相互促进的长处,笔者认为应采用“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原则取代“教学与科研相统一”的原则,降低二者融合的程度。在这种原则指导下,“教学”是独立的而不是从属于“科研”的活动,它有自身的特定目的。对于教师来说,教学活动与科研活动需要结合起来,因为二者可以相互促进;而对于绝大多数学生来说,主要参与的是教学活动,而不是科学研究。总之,现代大学的教学活动与科研活动各有特定目的,它们需要一定程度的结合,但不需要统一于学问。

综上所述,传统大学理念要成为现代大学理念的基础,并在指导大学实践中既保存大学的核心价值和根本,使之不会迷失方向,又使大学跟上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不至于被抛弃,就必须在坚持其仍具有现代意义的合理主张的同时,结合现代大学和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变革。具体而言,就是发扬优点,舍弃不合时宜的部分,并对一些仍具有价值但不便取舍的内容进行现代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