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2011-04-07
新华网南京4月6日电(记者 凌军辉)进步奖、成功奖、鼓励奖……自2010年开始,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率先试点奖学金预申报制度,学期初,每个学生可自主申报相应等级奖学金,学期末,学院根据学生目标完成度颁发目标达成奖,学生自主学习积极性大大提高。
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副院长齐玉辉介绍,奖学金预申报制度的具体做法是,在每学期初,学生自主申报相应等级奖学金,并制定学习规划。学期末,学院根据成绩排名评选出普通奖学金。同时,根据学生申报奖学金等级与实际所获奖学金的匹配度,增设目标达成奖。当实际获得奖项高于申报奖项时,颁发“进步奖”,等于申报奖项时颁发“成功奖”,低于但很接近申报奖项时颁发“鼓励奖”。
“实行奖学金预申报制度,主要是为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激励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学习目标,并为之努力。”齐玉辉说,奖学金不设限制,所有学生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相应等级,既确保奖学金的公平性,也增强学生学习的计划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在学期中期,老师将对申报学生进行目标提醒以及学业指导,帮助其实现自身目标。
统计显示,电光学院2010年试行奖学金预申报制度时,全年级80%的学生申报了奖学金,而到学期末,大多数同学为自己设立了更高的目标。
奖学金预申报减少了学生因无学业目标而造成的迷茫感。大一的小王告诉记者,上学期他忙于参加学生社团活动,最终成绩不理想,没有拿到奖学金。本学期,他申报了三等奖学金,并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每学期给自己设定一个目标,我觉得学习更有动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