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日报 2010-09-01
当前,学术不端行为已成蔓延之势,这严重损害了正常的学术研究环境,对我国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的健康开展造成极大危害。有识之士呼吁要尽快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打击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声誉,重建学术诚信。本文就学术不端行为的主要表现及其成因作一初步探讨,并就整治学术不端行为提几点建议。
学术不端行为的主要表现
学术不端,有的也称学术越轨,是指一些学者在从事学术研究过程中表现出的违反科学道德、破坏学术规范的行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在2007年发布的《科技工作者科技道德规范(试行)》对学术不端行为作了明确界定: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行为;并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表现作了具体概括。教育部在2009年颁发的《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也列举了学术不端行为的多种表现。具体来说,学术不端行为主要有以下类型:一是篡改他人著作权,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二是一项成果多处投稿和发表;三是伪造或篡改实验数据,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求职和提职申请中做虚假的陈述,提供虚假获奖证书、论文发表证明、文献引用证明等;四是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研究活动,如故意毁坏或扣押他人研究活动中必需的仪器、资料、财物等,故意拖延对他人项目或成果的审查,或设置障碍;五是参加与自己专业无关的评审及审稿工作,在各类项目评审、机构评估、出版物或研究报告审阅、评奖时,作出不公正的结论;六是以学术团体、专家名义参与商业广告宣传等。
上述学术不端行为不仅表现在少数一般学者身上,甚至某些“著名”学者也未能幸免。“知名学者”抄袭剽窃、弄虚作假,其影响更为恶劣,危害更甚。
学术不端行为的成因
学术不端行为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也有学术界自身的原因。从社会大环境来看,我国社会目前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唯利是图、急功近利、弄虚作假、坑蒙拐骗等消极因素不断冲击着学术界这一神圣殿堂,学界一些意志薄弱者难免受其影响。从学术界自身来看,学术管理制度不完善、学术评价机制不科学、学术规范教育不到位等,是学术不端行为蔓延的深层原因。
第一,学术管理制度不完善。学术不端行为的不断发生并呈蔓延之势,与我们的学术管理制度建设落后有着密切关系。长期以来,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上,或者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或者标准过于宽松和模糊;在监控方面,监察制度缺位,难以有效、及时地识别、发现学术不端行为,一些违规者的披露主要靠“偶然”发现;在惩处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惩罚制度特别是惩罚法规,违规者得不到相应的处罚和制裁。学术管理制度的不完善还表现在缺乏统一的监控和处罚机构。某些当事人单位由于担心影响本单位的声誉,往往遮遮掩掩,或不了了之。这种姑息纵容致使违规者得不到及时处罚,从而更加剧了学术不端行为的泛滥。
第二,学术评价机制不科学。目前,在我国学术评价机制中存在不少弊端。如在学术成果评价、职称晋升、评先评模、年度考核过程中,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重短期、轻长期的倾向。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存在着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活动过多过滥、评价急功近利等弊端。这在一定程度上迫使学者们的研究走“短平快”的路子,致使学术研究“快餐化”、“泡沫化”、“短期化”,制造大量学术垃圾,同时也诱发了脱离实际的浮躁学风与不端行为。
第三,学术规范教育不到位。在国外,教育科研部门一般都特别重视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如美国国家科学委员会提供的研究报告《科学研究中的诚信——营造促进负责行为的环境》指出:“促进诚信研究环境是教育、教育、教育——道德行为青睐于有准备的头脑。”而在我国,长期以来,忽视对学生进行学术研究素养方面的培训和学术研究道德的培养,常常偏重于对科学知识的传授,缺乏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道德的教育,这种情况在一些教育管理条例中也有反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对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研究能力作了明确规定,但对学术道德却未提具体要求;《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也缺少对学生有关学术规范、学风建设方面的内容。这种现状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大学生、研究生,乃至科研工作者缺乏对科学精神、科学规范、科研道德的了解,致使一部分人学术道德素质低下,有意或无意地违背道德底线,违反学术规范,导致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整治学术不端行为的基本措施
愈演愈烈的学术不端行为带有很大的危害性。由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影响,造成学术研究的低水平重复和缺乏原创性的研究成果,致使有限的学术资源大量浪费;学术不端行为导致科学精神的缺失,扼杀了学术发展有赖于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机制;同时,学术不端行为践踏了公平竞争规则,扼杀了学术公信力,动摇了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败坏了社会风气。因此,我们必须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危害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采取有力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治理,遏制学术不端行为蔓延的势头,彻底清除学术不端现象,还学术研究领域一片净土。
第一,加强学术规范及法律制度建设。维护学术诚信,抵制学术不端,关键是要完善学术规范及加强有关法规制度建设。要加大力度制订既符合学术发展规律,又具有可操作性的学术研究基本规范,使每一个从事学术研究的人做到有章可循。针对过去有关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建设薄弱的情况,近几年有关部门加大了学术规范的制度建设,这对于完善学术规范及法规制度建设,促使广大科研工作者加强学术自律、维护学术尊严、抵制学术不端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也应当看到,现有的规范特别是有关法规还很不完善,尤其是有关惩处的内容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违规者承担的刑事责任范围过窄,其后果是直接导致惩罚过轻,打击不力,难以起到震慑作用。因此,我们应当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第二,完善学术评价机制。现有的适合于工厂量化管理模式管理学术的方式,其弊端很多。我们知道,学术成果的取得需要长期的学术积累和研究,需要一定的周期。而量化管理的缺陷是重数量,轻质量;重文章的表面效果,轻文章的长远效益;重文章的刊物级别,轻文章的内在分量。这种不科学的评价标准引导学者只追求论文的数量,不注重论文的质量,导致大量学术垃圾的产生。因此,我们应当改变这种考核标准,重建学术评价体系:应当取消把论文发表数量与职称评定、项目申请、学位通过、先进评选、年度考核、学位点申请等挂钩的做法,把数量与质量结合起来,注重学术成果的影响力,完善学术评价机制,为科研人员创造一个宽松的学术环境,使其潜心从事学术研究。
第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要把加强学风建设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加强学习教育。我国高等学校是培养人才和从事学术研究与创新的重要阵地,因此,高校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对大学生科学精神、学术伦理、学术纪律、学术规范的培养和教育: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在学生中大力倡导淡泊名利、甘于清贫、乐于奉献、潜心研究的精神,反对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沽名钓誉的不良风气;老师要教育学生加强自身修养,坚守学术道德,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