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中国高等教育》 2011年第15-16期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近期国家全面组织开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成为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三项重要内容之一。这些均表明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已进入操作实践层面。从现代大学制度外部治理结构来看,就是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作为由国家各部委划转到教育部或地方的行业特色高校,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制度和机制上重新建立与行业企业的有效联系。而《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高等学校理事会制度,则是目前行业特色高校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长效机制的一种可行模式选择。
一、社会支持和监督行业特色高效发展的制度缺失性分析
人们在研究现代大学制度时,一般将现代大学制度分为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治理结构两个方面。在《教育规划纲要》中,对“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内外部治理结构均提出了框架性设计。就大学外部治理结构来说,提出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扩大社会合作”,一个重要的举措就是“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在我国现行高等教育体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市场机制运行的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如何去支持和监督由政府出资兴办的高校。这将是我国大学外部治理结构所表现出来的“中国特色”。
应当说,在现有高等教育外部运行模式下,也存在着政府、社会对学校发展的“支持和监督”,但其明显具有计划性、滞后性和软弱性。从政府与高校的宏观关系看,政府根据指标给高校划拨招生名额和办学经费并以一定方式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是一种典型的计划体制。从高校与社会的关系看,又是一种典型的市场关系。一方面,企业在选择毕业生中体现对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最终评价,但并不对高校人才培养进行指导和监督;另一方面,家庭根据社会对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选择高校、提供生源,却无法从实际意义上监督高校发展。由此可见,政府按计划机制从办学经费和招生指标上支持高校,但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最终评价在企业,这客观上形成投资与评价、支持与监督的分离;社会按市场机制对高校进行评价和选择,但又不直接承担支持、指导高校的义务,其监督也具有较强的滞后性和软弱性。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现有高等教育外部运行模式下,社会支持和监督高校发展存在制度性缺失。作为划转后的行业特色高校,这种情况更为突出。在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高等教育体制进行了一次较大改革。那就是将行业特色鲜明的原部委属高校划转到教育部或地方政府。随着行业高校与行业部门的行政管理关系的断裂。行业部门及企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制度和机制也不复存在。尽管教育部门和行业部门采取许多积极措施,由于缺乏正规的学术、科研的指导、联系和经费落实渠道以及联系合作的长效机制,原来设想的共建难以完全实现。国家提出要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框架下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高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就是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政策和制度上构建高校与社会的有机联系,调动社会资源来支持高校发展,建立社会有效监督高校发展的机制。这对行业特色高校重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关系是一个难得的机遇。但行业高校作为一个有限市场主体如何与行业企业进行合作,进而获得企业的支持并接受企业的监督,在全社会形成支持高等教育的资源市场,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亟待探索。
二、理事会制度是行业特色高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一种可行模式选择
社会要支持和监督高校发展,就意味着社会要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学校办学行为。也就是说,社会不仅仅通过选择和评价高校来对高校形成发展压力和动力,而是要以一定的形式和身份参与学校办学。我们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和以政府支持为主的高等教育体制下,行业企业支持和监督高校发展,绝不是要回到过去行业部门办高校的老路上。
近十年来,各行业特色高校在构建与行业企业的联系机制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特别是在与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盟”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但这种联系合作仅局限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一些具体领域或项目,在制度和机制上缺乏长效性。《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理事会制度,从政策层面为行业特色高校健全行业企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新的历史时期,行业特色高校的优势学科仍然是行业人才培养和科技支撑的主要阵地,同时,行业特色高校的发展更离不开行业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原属行业办学的高校因管理体制的变化而从行业中分离出来,与行业在发展中保持了密切的血脉联系。高校和行业在企业生产、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具有结合的天然基础。这是行业特色高校建立理事会制度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在理事会制度下,与高校发展相关的各方面组织及个人以各自特有的身份成为学校理事会的一员,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共同支持和监督高校的发展,享有和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通过理事会,将政府、企业和高校有机联系在一起,为共同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搭建一个良好的制度平台。这样,行业企业就可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参与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而不仅仅置身事外地选择和评价高校:政府也可以投资主体的身份监督学校发展,而不仅仅依靠社会的选择和评价对高校形成压力。
在此,人们也许会产生这样的疑惑: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这种政府和企业参与学校建设、管理的理事会制度不是与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背道而驰吗?问题恰恰相反,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愈大,监管的责任和任务就越重。关键在于如何监管才能更好地落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理事会制度应当成为目前行业特色高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一个重要的切入点和一种可行的模式选择。
三、建立行业特色高校理事会制度运行模式的一些思考
实际上,一些行业特色高校在推行和实施理事会方面已做出一些探索,为行业特色高校理事会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积累了宝贵经验。理事会章程是理事会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理事会运行模式应当是章程的核心内容。我们认为,设计行业特色高校理事会运行模式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明确组建理事会的原则。在具有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体制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高校理事会应遵循几个原则。目标一致原则。组织高校理事会是为建立社会支持和监督高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证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高校自身、行业企业、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共同关心的问题,也是建立中国特色高校理事会的基础和前提。互利双赢原则。虽然高校与行业在人才培养这个根本目的上具有一致性,但作为市场主体的行业企业是按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因此,在章程中规定理事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时应遵循对等原则,实现各方互利多赢,如理事会单位可拥有优先选择各类优秀毕业生,优惠获得学校提供的各类人才开发和培训项目,优先获得大学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转让权,要求学校提供长期、稳定的科技服务与支持等权利。平等协商原则。按照理事会运行的一般原则,理事会各成员之间的地位应是平等的,理事会议事方式应以协商为主,协商一致的事项应共同遵守并相互监督。
明确界定理事会的功能。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框架下,以社会支持和监督为主要内容的高校理事会的功能应进行合理界定并体现出中国特色。一是评议与监督功能。理事会定期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并根据自身掌握的情况,对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进行评价,发挥监督功能。二是咨询与指导功能。为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发展目标、重大改革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等提供咨询,提供社会对高校发展的需求信息,反映学校服务对象的意见与建议,充分发挥其指导功能。三是合作与支持功能。理事会是新时期高校与行业企业制度化的合作与支持平台,是在过去产学研合作基础上的一种制度创新,理事会单位在合作中实现相互支持,实现校企资源共享、促进共同发展。四是宣传和协调功能。宣传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学校、政府、企业之问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各种资源为学校发展和学生培养服务。
合理设立理事会的组织。为了实现理事会的功能,理事会单位和代表构成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作为行业特色高校,理事会单位可由学校、政府教育部门(政府出资人)、行业企业代表单位若干,其中行业企业总公司可作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单位,总公司下属的二级企业单位可作为理事单位,除此之外,还应有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相关学科权威人士、社会知名人士等参加。结合理事会的功能定位,可设立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单位以及若干副理事长、理事单位,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议事部、监事部和协调部等。
科学建立理事会的制度。理事会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是实现其功能的重要方面。一是议事制度。理事会会议一般由理事长定期召集,一年不少于两次,理事长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集有关方面举行理事会会议。二是协作制度。行业企业对高校的支持是在双方的合作中实现的.在新的发展阶段如何开展深层次校企合作,应该在协商的基础上在章程中以制度的形式进行约定,形成在市场机制下行业企业支持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三是监事制度。对于经理事会议定的事项,理事单位应自觉遵守和执行。
四、当前推行实施理事会制度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高校理事会制度应该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但这种外部治理结构模式的有效运行需要研究和解决三个问题。
改革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在我国目前高等教育体制下,公办高校的内部治理结构模式是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基于市场机制的理事会制度下,高校以有限市场主体的身份与行业企业进行协商合作。根据理事会监事制度,学校应自觉遵守和执行理事会决议。从这种意义上看,学校党委在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就要充分考虑理事会的意见与建议,要接受包括政府、企业在内的社会直接监督。因此,理事会制度的推行必然促进和需要学校改革内部治理结构。
改变教育部门管理方式。按照理事会制度运行模式,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在学校重大发展方面上直接参与对学校的指导与监督,这是在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情况下,同步增大政府监管力度的重要方式和途径。这必然要求改变按计划指标控制和事后检查评估的单一管理方式,提高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发展的宏观指导能力,共同促进高校的健康持续发展。
需要政策促进企业支持。要通过理事会制度深入、持续、全面推进企业支持学校发展,还需要在国家政策层面提供支持。国家有关部门可根据市场机制要求,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支持高校发展,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和监督高校发展的良好局面。
综合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行业特色高校与行业企业具有相互支持合作的良好基础,理事会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推进校企合作的有效模式,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高校理事会制度,将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最重要的内容。我们相信,富有中国特色的高校理事会,将成为学校发展战略规划、人才培养、科研产业等重要事务的审议、咨询、指导机构,成为行业企业与学校加强联系、双向参与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增强学校服务行业企业能力、促进学校发展的组织形式,成为实现校企资源共享、促进共同发展的有效途径,成为教育主管部门有效监管高校发展的重要方式。
【作者单位:西南石油大学,朱世宏为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