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科学报 2014-02-20
最近,上海《文汇报》报道了一则有关香港理工大学的一位副校长因隐瞒校外兼职的巨额收入被校方组织的独立调查组调查,进而被解聘的新闻。不限制校外兼职、不申报兼职收入在当下国内大学是相当普遍的现象,至于因此被解聘,那更是天方夜谭。
笔者的感受与一位上海的青年教师差不多:在大学里,“谁在外面活接得多,课题经费多,本事就大”已经成为私下里的共识。但实际上,这个“共识”并不合理,因为依此推论下去,肯定就是:既然如此,教师到校外各显神通才是“人间正道”,在校内抱怨工资低或待遇差,就变得没有意义了。
可见,问题不在于是否允许兼职,而在于国外或者港台大学的相关规定中所含的对于大学及其职业的认知和尊重。
上世纪80年代初,有些教师和科研人员才发表了几篇文章,就被提拔到行政岗位,或者兼任这个那个委员,结果社会影响越来越大,业务能力却停滞不前。这种现象在大学中屡见不鲜。而近几年,大学的行政部门都在“自产自销”,主要的管理岗位大多与教师或科研人员无缘,由此又催生了许多校外与经济、企业、公司挂钩的兼职。有的人的兼职不仅越来越多,且离自己的专业越来越远,于是出现一种悖论:大学学科和研究方向越分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但有些科研工作者却越来越像“全才”。
当然,这种情况与行政鼓励是分不开的。在当下这个变革的时代,各级政府对大学的要求实在太多,大学或出于无奈,或又仿佛有舍我其谁的勇气,因此,所谓“顶天立地”成了领导们必备的口号。与之相适应的许多行政性或计划式的兼职也应运而生。但我们应该看到,行政性或计划性的兼职,只是一项额外的工作,在“拉郎配”的情况下,当事人对这类工作往往存有“临时工”的心理,很难培养出真正的“感情”,进而当一项“事业”来完成。
此外,经济因素是促发兼职流行的另一个动力。北上广过高的房价,抬高了生活和教育成本,大学中“青椒”们不假装成为攀援自如的蜘蛛侠,如何能够让自己心理平衡?
简言之,当下与大学相关的所有政策、大学现有机制以及社会氛围都在变相地鼓励兼职,而非真心地鼓励专心致志于本职工作。这样下去,很多教学工作就只能是教师的应付之作,基础性的科研工作也只能在一个平面上无限地扩张。
笔者研究过民国时期的一位著名学者,发现他的学问在成名后大有退步。从其日记和当年报刊的报道中可以发现,他的交游实在太广,人又特别善良,不忍心推辞任何邀约,有时候竟然一晚上要跑几家饭馆,赴几处应酬,结果在觥筹交错间,确实让“坐起而喧哗者,众宾欢也”,但他自己已经感觉到无法再完成原来发了多少回誓要完成的著作。
这是前人做学问的经验教训。它至少说明一个问题,就是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职业的内涵是确定的,其外延也是有限的,尊重这个职业的有限性其实是尊重社会分工及其合理性。
过去人们说,做学问要坐十年冷板凳,现在不需要坐冰冷的硬板凳了,坐在可以自动加热的沙发上也行,关键是要有时间、有心思,或者说有可能坐下来读一点书,做一点实实在在的学问。
海外大学有关教师和校内科研人员兼职规定的前提条件是给他们提供了较好的生活保障和基本的科研经费,没有这两条,只讲奉献和精神,规定也是不可能施行的。他们的兼职规定之所以相对严格,主旨自然是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和与之相关的基础性的科学研究顺利进行,但也反映出社会对于大学教师和科研人员这一职业的相对合理的认知和尊重。
因此,进行大学的教师管理工作需要有一个基本的认知,这个认知不是空泛的原则,而是基于社会分工,属于基本的职业认定。通俗地说,就是首先要保证大学教师和科研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内部的教学和基础性的科研上,使他们至少看上去更像大学教师和大学的科研工作者,而不是角色模糊的“全才”。
真不希望香港理工大学这次的事件成为引发内地高校出台有关校外兼职的矫枉过正规定的借口。如果真的要严格管理,需要先创造一个相对舒适的生活和科研的条件,并且使政策朝向鼓励专心于学问的那部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