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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学校专业办学、监管运行和促进办学水平提高的若干思考
发布时间:2010-06-03    文章录入:    点击:[]

来源: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讯2010年第6期

1.背景

作为信息学科类核心专业之一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是一个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极其重要的学科专业,也是我们国家目前办学规模最大,在校学生人数最多的一个专业,同时也是在众多重点专业中办学质量相对水平低,社会认可程度比较低的一个专业。一方面,这个专业长期处于市场就业最热的前三甲,曾连续约30年在高考招生中吸收了最优秀了一大批学生,但同时专业毕业生中真正受到用人单位好评、能够真正担负起国家科技研发、产业发展的优秀人才的情况并不理想。相关机构公布的调查数据令人担忧:2007届9万多名本科毕业生中,半年后有1万多名处于失业状态,而且在实际就业的毕业生中,真正按专业对口就业的人数还不到专业毕业生就业总人数的50%。这与我们对一些高校专业毕业生进行的调查结果,即学生毕业5年后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数不足全班学生总人数的30%的数据是一致的,令人震惊!

专业办学的质量不高,有其历史的原因。我们分析,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几条: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是在数学和电子科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个学科,是一个专业内涵非常丰富,应用面十分广泛,知识体系十分庞大,兼有理论、技术、工程学科的特点,发展快,学问深,知识更新周期短,竞争十分激烈的学科,同时也是一个教学难度大的学科。

(2)社会对计算机专业人才有着巨大的需求,一般性地做一些计算机应用工作并不困难,从而促使大学在大规模扩大办学规模中产生了办学冲动。

(3)学术界、教育界、管理层对专业办学的规律在认识上存在严重不足,新建专业审批不严,师资队伍建设隐患多,在大众化教育观念的影响下盲目设置各类课程,对专业教育质量构成了严重威胁。

(4)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信息学科的高端专业人才大多数不愿意继续留在大学任教,长期以来,师资队伍的建设主要借助相近专业的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有的学校胡乱拼凑的现象十分严重,制约了其后来的发展。

为此,大多数学校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办学中步履艰难,发展困难。

实际上,在中国高校计算机专业办学遇到困难的时候,美国的专业办学也同样遇到了困难。为此,美国的专业学会曾在2000年提出了专业办学按照“计算机科学”、“计算机工程”、“软件工程”、“信息技术”、“管理信息系统”等五个方向进行办学的发展构想,并为这些方向制定了专业办学的规范,提供给教育界,让各大学自行选择。然而,由于这种做法主要是针对办学水平良莠不齐的学校的一种“折衷”办法,与美国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高等教育体系之间存在诸多不一致,在实际执行中并不顺畅。一流大学基本不执行这样的办学模式,一大批比较好的学校也并不理会这样的做法,实际执行的效果可想而知。这就产生了近年来一些美国大学走访世界各地的学校,希望了解其他国家怎么进行专业办学的情况,借它山之石以攻玉。

2.思考与建议

针对目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办学情况,教育界曾有一种设想和意见:全国地方院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今后应主要转向培养软件工程、信息技术等专业,其中一部分毕业生应服务于软件外包人才的需要,以后不再培养计算机科学人才。因为计算机工程主要是瞄向了计算机硬件和器件、计算机系统结构方面的需要,而这类人才国家需要的数量有限,可以采取定学校重点培养的方式。所以,大多数学校都办计算机工程专业就显得既不现实,也没有必要了。

这样的设想和意见,引发了我们的思考:

(1)是否非地方性院校目前主要是培养计算机科学理论人才?答案是否定的。目前绝大多数“985工程”、“211工程”学校培养的专业毕业生,无论是否继续深造,只要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绝大部分(90%以上)从事工程技术中应用研究与开发类工作,他们属于应用型专业人才。

(2)如果计算机专业可以培养一部分学生从事软件工程,那么这些专业点及其人才培养工作与软件学院是什么关系,希望能够理顺关系。

(3)一大批地方性院校转向大规模培养软件工程人才,是否会出现短期内人才饱和的现象?比如,前几年批准设立的“信息安全专业”(还有“网络工程专业”),只办了几年,已经出现有学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现象,结果只能把每年招生改成两年招一届。当然,软件工程与信息安全不同,软件工程的就业空间要大得多。

(4)高等教育法的立法精神是大学自主办学,我们如果对院校的专业办学模式、方向提得太具体,有可能进一步引发院校对政府干预大学办学自主权的争议。

(5)目前,全国地方性高等学校中有一大批学校拥有计算机专业类博士、硕士学位点,如果没有做更大的调整的考虑,那么将来这些学校一旦不再培养计算机科学创新人才,转而培养如“信息技术”等应用型人才,其研究生的生源将更加困难,并进一步引起这些学校的博士、硕士学位点在未来的评估中出现问题。除非修改硕士点、博士点的评审标准,但这样做肯定也会引发争议。

(6)部分学术水平稍高的地方高等学校,在目前高等教育招生体系中位于第一批录取学校的行列,他们对部分因高考失误而没有进入“211工程”、“985工程”学校的学生实际承担了“校正个人发展路线”、为在研究生入学竞争中提供了“重新调整发展路线”的作用,一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硬性规定,是否会进一步强化“高考指挥棒”的作用,进而对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现象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并制约基础教育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

(7)2009年招收本专科学生520万左右,在校学生近2000万,高等教育已经连续两年整体就业率在68%徘徊,有关方面压力很大。应该看到,其中一部分学校办学质量不高,毕业生就业比较困难,是因为他们获得的生均教育经费(含学费)只有5000~6000元,远远低于国家本科教育平均生均经费近12 000元的标准。所以,暂时不应该把这些学校放在重点考虑之列。因为,我们关心的是学校在拥有基本的办学条件的情况下,如何办好计算机专业。

为此,我们的建议意见如下:

(1)分层次分类办学应该是我们未来高等教育发展的主基调,实现分层次分类办学更多地应该通过非行政性方式来实现,但不排除一段时间内采用侧重行政性方法的做法。

(2)研究型大学,特别是“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应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创新型人才作为自己的培养目标。主要培养以下两类人才:

① 未来从事高起点应用与开发工作的创新性应用型专业人才;

② 未来从事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创新性学术型专业人才。

这两类人才都属于学科发展型人才。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有创新是这类人才的显著特点和标志。工作没有创新,自然谈不上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在培养上述两类人才时,切忌把两类人才的培养理念、方式方法对立起来,而要注意努力寻找这两类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融合方式,但不必苛求。

对非重点大学中的地方性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应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重点培养应用型专业人才,根据自己的选择,可兼顾培养学科创新人才。学科一般性应用型专业人才也包括两类:

① 未来从事本专业一般性应用与开发的应用型专业人才,不以创新特质作为人才培养的固有目标;

② 未来从事跨学科一般性应用与开发的应用型复合专业人才(这是当前社会各行业急需的专业人才,也是一大批学校通过改革办学理念、模式,发挥综合性大学优势,可以大有作为的办学方向)。

至于具体在办学活动中学校怎么做,应该由学校自己去选择和决策,这样不容易引起争议。

(3)近年来,教育部加强了高等学校办学与运行状态数据库的建设。建议建立大学专业办学的基本条件和标准,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评价标准,从制度上确保学校招生办学必须筹集和达到的最低生均教育经费标准,可能的情况下优先确保各高等学校同一个专业、同一个层次的生均教育经费投入标准统一,逐步缩减不同高校教育经费投入之间的差距。宏观管理应更多地引入公平的竞争机制,这样就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3.宏观管理运行机制和监管方式的改革

中国高等教育正处于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上,高等教育宏观管理运行机制和监管方式面临着是否需要进行重大变革的选择问题。这一抉择将从根本上深刻影响国家高等教育未来的发展走向。

长期以来,高等教育办学基本上沿用的是一种外延发展模式和经验办学方式,各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都已经习惯于依靠行政管理的办法进行办学。在这样一种管理方式下,各级教育机构,从上到下都习惯于用建立了多少实验室、中心、学位点、重点学科、招生扩大了多少人数来应对各类检查,很少真正考虑,在相同的人均投入下,立足现有的条件,我们产出了多少高水平的成果,培养了多少高质量的人才,承担并完成了多少高效益的任务,对国家和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多少不可替代的贡献。结果形成了学校拿钱越来越多,摊子越铺越大,但办学质量的问题却越来越多,受到社会的诸多批评,发人深省。

我们应该用国家意志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办法,来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更多地用公平竞争的方法来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实现科学办学。具体地说,在形成分层次分类办学格局、实现高等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方面,应更多地着眼于中国社会长期稳定、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管理目标,体现国家意志;而在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方面,通过建立各学科专业的办学基本条件和教育质量评价标准,更多地依靠公开、公平、公正的分级竞争体制和奖优罚劣的机制,用制度从根本上来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通过树立标杆,促进大学之间的学术交流,以提高教育质量。在教育宏观管理运行和教育质量监管中,我们应该贯彻“达标办学,公平竞争,鼓励创新,奖优罚劣”的指导思想,真正把办学过程中微观层面上的活动交给学校、教师和学生自行去决策、执行,才能充分发挥基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改革中闯出一条新的发展道路。

同时,借助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团体、高等学校、社会用人单位、学校师生等,努力发现、认真总结、大力推荐真正先进的、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模式和院校,让客观数据说话,树立标杆典型,倡导和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以此来推进整个办学质量的提高。

为此,首先需要制定比较科学的办学基本条件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前者规定了学校开办计算机专业和招收学生人数的最低要求,尤其是要求地方政府承诺确保生均教育经费投入;后者体现了在符合基本办学条件的情况下,学校教育质量和实际办学水平比较客观的评价依据。

最低办学基本条件主要涉及:教学用场地、师资队伍的要求、图书与信息资源、实验装备与条件、生均经常性办学经费投入等。学校的土地购置和校园基本建设不应列在其中,而应纳入地方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

为了避免专业教育质量统计数据出现模糊现象,分析、评价实际教育质量的数据应精选,主要选取三种:

① 应届毕业生六个月后的就业率(这是国际上通行的统计采样方法),条件成熟后可以由统计部门提供。

② 应届毕业生的升学率(这一数据教育部在当年就基本掌握,除了部分出国深造的学生外),条件成熟后可以由统计部门提供。

③ 历届毕业生在毕业6年、11年、16年、21年及其以上时间点毕业生预期职位、职称的晋升情况,同时统计杰出人才的数据。

第三种数据采集现在看来还比较困难,将来如果通过立法,借助于综合数据库,由统计部门去完成并不困难。

依据上面的三种数据,基本上可以折射出一所学校人才培养的实际质量情况。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给出定性评价,便于学校自己对照找差距。

在办学质量监管方面,政府应关注办学质量有疑问、有问题的学校,提醒其引起高度重视,可以委托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对其开展办学条件复核与教育质量评价工作,也可对其进行综合办学活动的“会诊”,或通过专业认证对其提出建设性意见。对没有达到基本办学条件的学校采取有力的措施,限制或减少其招生数量,促其改进,甚至可责令其停止招生和进行内部整顿。另外,在各种类别的人才培养模式中,选择办学质量高,如升学率或者就业率高,教学活动确实开展得好的学校,由学校认真总结,让专家仔细解剖,把真正好的办学典型推出来,成为行业、专业的标杆,通过学术交流推荐给高等教育界,让各所学校更好地找准自己的定位,促进各校向好的典型学习,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同时,对大多数办学质量和教学情况正常的学校,应全面放开,鼓励大家探索创新,更多地通过公平竞争、学术交流促进大学自主办学,提高教育质量。

在一些重要的、经常性的管理工作中,也应该从长计议,改变管理办法。例如,突出高校人均投入产出这一可持续发展的第一指标,提高高校科研成果的认可形式、标准,制定例外评审程序,坚决杜绝和拦截一大批垃圾成果进入学术评价领域和干扰教育界的视线;明显提高并逐步统一高等教育领域内教师晋升职称的全国最低标准,让更多的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人才培养活动中,让研究型大学教师在教书育人的同时,将科研工作紧紧围绕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围绕国家发展和进步的需要,开展高水平创新科研活动。这样,就能更好地调动学校和教师的积极性,实现大学自主办学,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教育质量监管的成本也会比较低。

任何事物的变化总是从量变到质变,学校办学质量也一样。对于办学水平不高的学校,政府建立的人才培养质量预警机制应能及时地提醒和提示其引起高度重视,而对于实际上没有能力独立地开展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的学校,完全可以接受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机构、学术团体、专家等推荐的学科专业基本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专业办学,或者参考他们提供的与其相同或比较相近的学校实施的培养模式。这样,经过重点监管和专家帮扶,这些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和质量完全可以得到改进和提高,并以“水涨船高”的方式影响一批学校。

换言之,只要构建了良好的外部办学环境,建立了人才培养质量的客观评价标准,建立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怎么办专业,让学校自己去想办法,政府部门没有必要越俎代庖。这样做符合高等教育法的立法精神,学校也可以沉下心来自主办学,积极地参与教育领域的竞争

(作者:厦门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赵致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