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章程文本内容分析的实证研究
来源:《中国高教研究》 2011年第11期
【摘 要】:大学章程的分类研究是进一步推进大学章程的研究基础。笔者运用政策内容分析法,在对来自10个国家/地区81个大学章程文本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从大学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大学内部权力配置两个维度,把现代大学章程分为盎格鲁-撒克逊传统大学章程、罗马传统大学章程和社会主义传统大学章程。
【关键词】:现代大学章程;政策内容分析法;分类
大学章程是指大学最高权力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大学组织特性、遵守行政法规制定程序而制定出来的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启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大学最高纲领。目前我国对大学章程的研究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讨论什么是大学章程,大学为什么需要章程,大学章程有什么价值,等等;第二阶段主要研究大学章程的法律性质是什么,法律效力如何,制定主体是谁,等等。第二阶段争论很激烈。恩格斯指出,分类是科学研究的第一步。我们认为,要进一步推进对大学章程的研究,有关大学章程的分类是不可避免的。鉴于此,笔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试图运用政策内容分析法,对所选取的81个大学章程文本进行统计分析,进而归纳出大学章程的理想类型。
一、样本、变量与指标
(一)样本
本研究以公开性和权威性为原则来选取境内外大学章程样本。公开性是指大学章程来自境内外大学官方网站或公开出版的纸质文献和电子文献。权威性是指所选取大学章程的大学在世界大学各种排行榜中具有比较高的知名度,大多数大学都是中国语境中的研究型大学或世界一流大学。基于获取大学章程文本诸多条件的限制,最终本研究选取的章程文本见表1。
表1 大学章程样本清单和数量
国家/地区
| 章程文本
| 数量
|
美国
| 耶鲁大学章程,哈佛大学1650年特许状,密西根大学董事会章程,康奈尔大学章程,麻省理工学院章程,哥伦比亚大学章程,加州大学章程及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章程,明尼苏达大学章程,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章程,杜克大学章程,科罗拉多大学章程,北卡罗莱纳大学章程,宾夕法尼亚大学章程,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章程,马里兰大学章程
| 15
|
英国
| 牛津大学章程,剑桥大学章程,伦敦大学帝国理工学院章程,伯明翰大学章程,华威大学章程
| 5
|
加拿大
| 多伦多大学章程
| 1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1991年法案,悉尼大学章程,梅铎大学章程
| 3
|
香港地区
| 香港城市大学条例,香港大学条例,香港中文大学条例,香港理工大学条例,香港科技大学条例
| 5
|
德国
| 柏林洪堡大学章程,波鸿-鲁尔大学法
| 2
|
法国
| 巴黎第一大学章程,巴黎高等师范学校章程
| 2
|
日本
| 东京大学宪章,大阪大学章程,早稻田大学章程,名古屋大学学术宪章,九州大学教育宪章
| 5
|
台湾地区
| 台湾大学组织规程,东吴大学组织规程,政治大学组织规程,台湾清华大学组织规程,台湾中央大学组织规程,台湾交通大学组织规程
| 6
|
中国大陆
| 民国时期
| 北京大学章程,清华大学组织规程,厦门大学大纲,交通大学章程,东南大学组织大纲
| 5
|
解放初期
| 北京师范大学暂行规程,湖南农业学院规程
| 2
|
《高等教育法》颁布后
| 吉林大学章程,北京师范大学章程,上海交通大学章程(试行),兰州大学章程,华东师范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合肥工业大学章程(草案),华北电力大学章程(试行),中国政法大学章程(暂行),东华大学章程(意见征求稿),华东理工大学章程(讨论稿),武汉理工大学章程,北京工业大学章程,华东政法学院章程,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章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章程(试行),重庆文理学院章程,贵州民族学院章程,南京农业大学章程(试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章程,河南大学章程(讨论稿),湖北工业大学章程,湖北汽车工业大学章程,武汉体育学院章程,武汉工程大学章程,长江大学章程,四川师范大学章程(试行),浙江工业大学章程(第八稿),江西财经大学章程,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章程,温州大学章程
| 30
|
数据来源:湛中乐.大学章程精选[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和震.美国大学自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51-52;米俊魁.大学章程价值研究[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05:附录;《东京大学的概要(2009-2010)》[EB/OL]http://www.u-tokyo.ac.jp/pdf/gaiyo-c-09-10.Pdf2010-05-05;《交通大学校史》撰写组.交通大学校史资料选编[M].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各所选大学的官方网站。
(二)编码原则与程序
格式化的编码种类是决定政策内容分析成功与否的关键。一般认为,编码要遵循以下三条原则:第一,尽量完美,在一个编码系统中能够将所有相关的条目都包括在其中;第二,主题之间相互排斥,不允许用两个以上的编码代表同一个主题;第三,编码之间保持独立,一个编码单元的设定不应当受其他单元的影响。
本研究采用自然编码和结构化编码相结合的技术路线。整个编码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根据样本选取原则,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境内外知名大学章程文本;(2)拟定编码目的、编码原则、编码方式、编码程序、编码表等信息;(3)选取10个章程文本进行编码,检验编码表的信度和效度;(4)在试测的基础上,根据效度和效度检验结果再次修正一级、二级编码主题,直到获得比较高的编码信度;(5)调整编码表后,再次计算编码信度;(6)研究者对所选取的大学章程文本进行独立编码。
(三)变量与指标
根据本研究的假设,研究者独立编制了编码表。2010年10月18-22日,研究者邀请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一名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的博士生,一同对所选取的章程文本中的10个样本进行第一次信度检验;在第一次信度检验的基础上,重新调整了编码表,2010年10月25-27日,再次邀请第一次参与信度检验的统计者根据调整后的编码表参与信度检验,最后获得的编码表信度系数Kappa①值为0.647。编码表的效度主要通过专家评判来保证。本研究中的编码表由周光礼教授审定,同时征求了国内2位教育政策专家、2位统计测量专家的意见。根据信度和效度测量结果,最后确定的大学章程编码统计的变量与指标如表2所示。
表2 大学章程编码主题
编码主题
| 编码主题
|
A:最高权力机构的成员构成
1.校外人士代表
2.校内成员代表
| H:基层学术组织的决策机构
1.学院行政事务决策机构
2.学院学术事务决策机构
3.系学术与行政事务决策机构
|
B:最高权力机构运行程序
1.决策规划程序
2.听证、咨询与协商程序
3.审议与审批、公布与备案程序
| I:基层学术组织执行机构
1.学院行政事务执行机构
2.学院学术事务执行机构
3.系学术与行政事务执行机构
|
C:章程制定和修改程序以及主体
1.制定程序
2.修改程序
3.章程制定、修改主体
| J:大学与基层学术组织的关系
1.联邦式/自治式
2.科层式
|
D:大学与政府之间的其他关系
1.学校使命
2.法人属性/法人地位
3.政府在大学中的代表
4.咨询建议机构
| K:教师参与学校决策和管理的权利
1.教授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利
2.非教授教学人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利
3.非教学人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利
|
E:学校层面的决策机构
1.学校行政政策决策机构
2.学校学术政策决策机构
| L:学生参与学校决策和管理的权利
1.在校学生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利
2.毕业学生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利
|
F:学校层面的执行机构
1.校长
2.副校长
3.大学行政政策执行委员会
4.大学学术政策执行委员会
| M:一般事务处理程序
1.听证制度
2.公开、告知制度
|
G:学校层面的监督保障机构
1.财务审计机构
2.学术质量保障监督机构
3.权力监督机构
| N:成员权利救济及程序
1.校内申诉程序
2.校外申诉、诉讼程序
3.成员申诉权利
|
注:A-D为大学与政府之间关系维度,E-N为大学内部权力配置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