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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才评价改革需要理论和方法创新
发布时间:2022-11-17    文章录入:gaojiaosuo    点击:[]

来源:中国科学报   2022-11-15

近日,科技部等八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通过改革试点,探索科技人才评价的新方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作为专门以科技评价为主要研究方向的科研人员,笔者既为之欢欣鼓舞,又深感责任重大。

我国在100多年前的五四运动中找到了“赛先生”。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已经取得巨大成就,举世瞩目。但是,随着我国科技越来越接近“无人区”,从跟踪模仿阶段向产出重大原创性成果及突破核心关键技术阶段转变的需求加大,科技评价方法及其引起的价值导向不适应新发展要求的问题日益凸显。

为此,近年来,以“三评”“破四唯”为代表的科技评价改革力度之大、出台文件之密集史上罕见。这次密集改革成绩与挑战并存,笔者曾概括为“表层强,中层半,底层弱”。

所谓“表层强”,是指改革比较好地破除了不合理的评价频次、量化指标要求等。“中层半”指在科技奖励制度、人才计划、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启动的改革还在半途。“底层弱”指尚未实现在引导科研人员追求卓越的价值导向方面的根本好转。

“三评”之难,尤以人才评价为甚。因此,本次《方案》值得期待,21家科研院所和高校试点以及6个地方试点恰恰是前期密集出台的政策供给和各单位实际相结合落地的一次宝贵机会。

试点工作离不开以科技评价理论与方法上不断创新作为支撑。我国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理论体系包含三方面内容。其一是国际科技评价通行的基本理论方法,包括质量重于数量、分类评价、有效的同行评议以及技术成果由市场认可等的基本思想、理论和方法。其二是中国特色科技评价理论方法的实践与探索,包括国际通行理论方法的本土化以及根源于我国实际的理论方法。其三是适应新科技发展趋势以及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理论方法拓展,如新范式下的科技评价理论变革、互联网大数据下的科技评价方法等。

无论是国际科技评价经验的“拿来主义”,还是立足本土的实践探索,以及对未来的拓展,科技评价研究者都大有可为。就此次《方案》启动试点工作而言,立足本土的实践探索任务应该更重一些。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

一是代表作制度。代表作制度其实是国际通行方法,但很多单位并没有实行。该方法在科技评价改革的多个政策文件中都有明确要求,其认同程度和实际执行程度均较高,称得上是近年来科技评价改革的一个标志性成果。不过,由于作为代表作的好成果还不多,特别是“从0 到 1”的成果缺乏,采用代表作制度并不一定会有好的效果。为此,有些单位摸索了一些操作方法,如代表作的主审专家方法以及外部专家函审方法等,以保障代表作制度顺利落地。

二是定量定性相结合的BRIDGE理论。该理论的核心是将采集到的数据、证据、信息等材料按一定规则转化为可比较的数据表单,在此基础上开展同行评议。该理论在具体操作上体现为6个步骤,即“六步法”。通过在定量分析基础上开展同行评议,限制同行评议过于宽泛的裁量权,以规避人情关系干扰。同时,能够发挥单一量化评价方法中合理要素的作用,物尽其用。

三是角马理论(亦称分层理论)。该理论认为,科研机构是分层的,不同机构在科技评价改革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处于金字塔顶端的科研单位作为科技评价改革的“领头角马”,有责任率先跨越科技评价的“马拉河”。

目前,《方案》遴选的21家试点单位都可看成“领头角马”。期待经过两年试点后,有若干试点单位率先实现科技评价方面“从0到1”的突破,建立起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安心致研、追求卓越的良好学术氛围,起到榜样引领作用。

此外,还有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开始实施的“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的同行评议再评价方法、国际科学界通行的聘请国外专家学者开展科技评价的国际评估方法等。

《方案》启动的试点工作及由此推动的全国科技界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是科技后发国家特别是科学文化和科学精神积淀薄弱国家一次跨越发展的伟大实践。事实上,我国大量研究者和实践者在科技评价的理论与方法探索上形成了不少好的成果。这些成果是支撑《方案》试点工作的重要基础,但还远远不够,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和创新。

(作者:李晓轩、徐芳,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