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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高校干部“能上能下、能管能教”选用机制
发布时间:2012-05-16    文章录入:    点击:[]

来源:中国教育报  2012-05-14

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成为决定性因素。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创新能力,提高高等教育在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等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过程中的显示度和贡献度,需要大批政治素质高,肯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特别指出,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就在于——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作为江苏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唯一试点高校,学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以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江苏省委统一部署和试点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深入推进内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能上能下、能管能教”的选人用人机制。

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有利于克服在少数人中选人、由少数人选人的局限性,有利于防止干部选聘上的不正之风,有利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学校党委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健全民主机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群众民主,切实保障师生在干部选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正确地选人是选正确的人的前提和基础。竞争是古今中外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行之有效的途径,在竞争中可以比较品行优劣,可以鉴别能力高低;择优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的,是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众多应试者当中选拔优胜者。学校党委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多层面、多形式的竞争择优机制,努力做到上者服众、下者服气;干部顺心、群众满意。

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是干部工作中久已存在的普遍问题。学校党委在工作中,根据高校干部学历层次、专业技术职务普遍较高、大多数具有学科背景和研究领域的特点,不断完善“能上能下、能管能教”的干部退出流转机制,最大限度地优化干部资源配置,有效促进干部新老交替、新陈代谢,切实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一是鼓励业务干部转岗回任。鼓励“双肩挑”处级领导干部任满两届转回教学科研岗位,承认其任职经历,并享受一定的学术假;新提职的“双肩挑”处级领导干部任满两届,未被提拔也未交流的,原则上转回教学科研岗位。学校党委规定:转岗回任人员,按新岗位要求补贴50%工作量,补贴年限根据其在处级领导岗位上任职时间确定:任职时间在3年及以下的,不予补贴;任职时间3至6年,补贴1年;任职时间6至9年,补贴2年;任职时间9年以上,补贴3年。

二是严格领导干部到龄转任。学校党委规定,处级领导干部换届聘任时,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2周岁原则上不再聘任领导职务,改任处级非领导职务;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不参与本单位领导班子分工。本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承担一定工作任务。学校党委将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一起管理,一起考核。

三是推进党政干部交流轮岗。加强干部任期制管理,积极推进处级领导干部在行政和党务岗位、机关与学院岗位之间轮换任职。学校党委规定:人、财、物等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上连续任职满两届的必须交流。其他机关部门和学院、直属单位在同一岗位上连续任职满两届的领导干部,原则上应进行交流。2011年处级领导干部换届聘任,有12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换岗交流,交流率达到50.2%。

此外,强化考核评价刚性约束。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作者简介:范明  江苏大学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