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里瑟琦智库 2020-11-29
在30多年前,“SCI”被引入中国时,估计没人能够想到,作为一种有效的科技文献索引工具,SCI论文数量、被引次数、高被引论文、影响因子、ESI等相关指标能够摇身一变,成为中国学术评价、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人才评价、学科评估、资源配置、学校排名等方方面面的核心指标,使得科研工作出现了过度追求SCI论文及相关指标,甚至以发表SCI论文数量、高影响因子论文、高被引论文为根本目标的崇拜现象。把纸本论文作为评价一切科技活动的标尺,完全异化了科研的根本目的,业已成为我国迈向教育强国、科技强国的巨大障碍。
近来谈及的“五唯”问题,即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该问题积淀久、根基深、弊害大。《第四次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报告》显示,93.7%发表过学术论文的科技工作者认同发表论文的主要目的是达到职称晋升要求,90.4%是为了完成各种考核要求。不刷论文指标,就面临“三难”,难以应付考核,难以提升职称,难以提高收入。在“点篇数、计件制”的评价引导下,科研人员原本基于学术兴趣和价值贡献的内在动机被弱化,大家争基金、抢“帽子”、想方设法追求“论文数”和“影响因子”,追逐“短平快”项目,各类学术不端丑闻不断,严重破坏学术生态,影响重大原创性成果产出和“卡脖子”技术的突破。
一、教育与科技部文件解读如何评价学术水平
为了解决“五唯”问题,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发布《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这两份重磅文件迅速引起了社会和学界的热议,打响了2020年破解“SCI崇拜”、祛除“唯论文”痼疾,推进和深化科研和学术评价体系改革的第一枪,体现了我国打破科技人才桎梏、回归科研初心、解放学术生产力的决心和政策连续性。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和解决切实存在的问题,各个省份、高校和学科都在加快破五唯的进程,改变目前“计件”评价的僵化评价方式。
1、2月3日,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
《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
2、2月17日,科技部
《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
3、2月18日,教育部、科技部
《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
文件把“破五唯”提高到了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需要。具体来看,教育部和科技部下达的文件中提出了三方面意见:
第一,建立健全分类评价体系。不同类型的科研工作,成果的产出形式是有区别的,从评价上要解决“一刀切”问题,既不能只看论文,也不能都不看论文。在此将科研成果分成了3类:1、基础研究,科技部文件给出了规定,代表作(论文)制度,基础研究应该看“三高论文”。一高:有国际影响的国内科技期刊,已经明确就是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中国科协2019年出台的一个单子:领军期刊22个,重点期刊29个,梯队期刊199个,高起点新刊30个,共280个期刊,还有5个出版集群试点,实际上就是出版集团公司;二高: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的科技期刊,要求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决定,这为学校学术委员会提出了任务;三高: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进行报告的论文,什么会议是顶级?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决定。2、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要看论文,但不能把论文作为唯一指标。3、国防科研和成果转化,不能把论文作为评价指标。科技部文件中还提出了不同评价项目中分类评价的侧重点,以及论文在其中的不同权重和作用。
第二,完善学术同行评价。同行评价是科研评价的通用做法,关键是要真正发挥同行专家作用,在评审中引导专家不简单以SCI论文相关指标代替专业判断,负责任地提供专业评审意见,并倡导建立评审专家评价信誉制度。我们认为,同行评价的实质是让渡行政权力,文件中没有具体举措。
第三,规范评价评审工作。文件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1、大力减少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等“三评”事;2、与学校有关的评审规范改进;2、规范评价指标、办法要充分听取意见,特别是科技管理部门和科研人员意见;3、评价方式要实行代表作评价,精简优化申报材料,不再要求填报SCI论文相关指标;4、评价过程要遵循同行评价原则,对评审对象合理分组,遴选合适专家,并合理设定工作量等。
建立分类评价体系、建立代表作制度、建立同行评价体系、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四项要素缺一不可,不能打破一个SCI至上的金科玉律,又逐渐形成另一套XXX至上的金科玉律。文件还要求,在具体工作中,高校、管理部门还要根据意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探索更适合各自特点的科学评价方式。要求双一流高校,检查修改《方案》和制度文件,报主管部门(教育厅)后7月底报教育部科技司。
另一方面,从行政部门本身,教育部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根据意见提出具体落实举措。其它高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执行。我们理解,教育部不要求地方主管部门制定落实方案,就要求我们照办就是了。原来翁部长说过要下一个文件直接要求学校严格执行,可能就是说的这几个文件。
教育部将通过督导等方式对各单位清理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认真清查、拒不整改、问题严重的单位,要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并追究领导责任。整体来说,问题严厉地指出了,负面清单比较详细地给出了,解决问题的思想基本有了,全面详细的方案尚未出台来,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和高校研究和实践。
二、从学科角度来看,多学科破五唯进程在加快
不同学科开始根据自身发展的现实需求提出科研评价改革方案。例如数学研究作为一门基础科学,追求思想的突破和方法的创新。由于数学学科的特殊性,结合国内实际情况,中国数学学会提出:
1、按照国际惯例,数学论文合作者署名通常以姓名字母顺序排列。如果按此顺序,所有作者应视为贡献等同。
2、数学成果评价,通常不以论文篇数、引用率和基金额度为主要指标。数学成果的评价应尊重同行专家公开意见和学术影响。
3、按照国际惯例,数学工作者的学术评价应主要基于国内外在本专业有学术影响的同行专家公开意见。在评价过程中,评审专家的选择是重要环节,可以考虑学术委员会提名和个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而人文社会学科科研评价的改进提出:
1、评价标准应多元化。人文社会学科的学术成果较为多样,不仅体现在传统意义上的论文或专著发表,还有其他的形式的成果产出。因此,对人文社会学科的评价在评价标准上应多元化,不能“一刀切”,一把尺子量所有。在评价标准的制定上应尊重学科差异性、尊重被评者的意见、尊重学科本身规律。在具体制定过程中,应平衡好学校、院系与学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力争做到三者相统一,确保评价标准得到学者的认同与接受。
2、评价周期应长时化。一般而言,人文社会学科相比于其他学科具有学术成果产出慢、学术研究耗时长的特点。因此,在评价上应给予被评者较长的时间。不能违背学科成果产出的内在规律,急功近利的三年一评或五年一评,时间太短不利于人文社会学科科研成果产出。对于一些重大研究或十分具有研究价值但当前并不能及时产出成果的研究,应建立“学术特区”,能不评则不评,使得研究者可以专心致志于研究,不必为应对评价而分散时间和精力。
3、评审专家应公开化。当前的评审是基本上采用匿名评审的方式,但这并不能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因缺乏对被评者或被评成果的充分了解,有的学术成果存在着被误评的可能。因此,可以采取双向公开制度,评审专家知道被评者,被评者也知道评审专家,双向公开反而有利于结果公正。学校应建立不同学科的专家评审库,每次评审时直接从专家库里随机遴选,以此最大限度地保证程序公正与结果公正。
4、评价环境应宽松化。人文社会学科研究的是人的精神世界、人的价值选择、人的情感态度等,这些都需要研究者有闲适的心态和放松的心情,也只有如此才能产出真正有影响力的成果。但是,当前像理科科研成果评价那样的量化评价思维,以及讲究效率、效益和效能的绩效评价方式,都会对人文社会学科造成较大伤害。因此,应尽量营造出宽松自由的评价环境,使得研究者有较为充足的发挥空间。
而农学学科科研评价的改进提出: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提出的破除“四唯”(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十条意见引起热议,被认为是全国科研单位中首个“破四唯”的实施细则。这十条意见核心可以归纳为两点:
1、明确论文发表和授权专利一律不再奖励;
2、是规定9种可直接竞聘正高岗位的条件,包括单一品种成为全国前三大品种或山东省第一大品种的、突破行业科技领域“卡脖子”关键技术的、创办科技型企业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以及长期扎根基层生产一线,服务“三农”,贡献突出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等等。这一做法重“破”更重“立”,突出“一票肯定”,鼓励科技转化和科技为民,为潜心科研、服务社会的优秀人才提供岗位竞聘的“绿色通道”。
按照山东省农科院的深化人才制度改革的整套设计,人才被分为科研创新、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三类,遵循各自规律分类施策,创新对引进人才“相马”、对现有人才“赛马”的机制,以期调动各方面人才积极性创造性,提升科研能力和服务水平。因此,“破四唯”十条意味着一种新的、更加科学的指挥棒的形成,人才考评不再唯论文和专利,尤其是简单比较论文级别和数量,而是要看其实际的质量和影响,突出同行评价的作用,避免以往简单依赖第三方评价工具的做法;同时拓展人才评价的途径和方法,使各方面人才都有机会发挥优势、脱颖而出。
三、多省份出台重点“破五唯”政策文件
江苏省:江苏省教育厅10月下旬出台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研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对于科研人员、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群体、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进行分类评价,在减少评审项目数量、改进评价机制、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等领域尝试改革。《意见》指出,科研成果评价以强化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研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为导向,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重点考核研究成果质量、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其中,对于基础研究类成果,着重评价新发现、新理论的科学水平和科学价值以及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能力。对学术论文的评价强化代表作同行评议,合理确定代表作数量及国内期刊论文所占比例,不以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成果判断直接依据。对于应用技术类成果,着重评价成果的创新性、成熟度及转化应用情况。对专利的评价强化高价值专利的创造和专利的转化运用。在项目申报、评审和验收时,项目实施效果和代表性成果,江苏将差异化评价其创新点和贡献度。对于基础研究项目,着重评价代表性成果水平及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新规律的原创性和科学价值。对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着重评价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需求的效能和应用价值。对于技术和产品开发类项目,着重评价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关键部件等的创新性、成熟度、稳定性、可靠性及其在支撑引领行业产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对于应用示范类项目,着重评价集成性、先进性、经济适用性、辐射带动作用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更多采取应用推广相关方评价和市场评价方式。
四、多所高校提出科研评价改革方案
科学评价学术水平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高等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以破除论文“SCI至上”为突破口,小切口、大转向,要拿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招硬招,破除“唯论文”,树立正确的评价导向。要营造“潜心研究、水到渠成的创新氛围,促进高校科技创新实现“三个面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以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为追求,敢于啃硬骨头,加强原始创新,加强长期积累和持续攻关,争取实现重大突破。本文列举国内两所重点高校的出台的先关文件。
清华大学:清华大学召开“完善学术评价制度工作推进会”,正式发布了《清华大学关于完善学术评价制度的若干意见》。
在评价标准方面,《意见》明确,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第一学术责任,要根据学科发展规律、发展目标和发展现状,制定与之相符合的成果认定、人才引进、职务晋升等方面的评价标准,把教书育人的投入与成效纳入教师学术评价体系。《意见》强调,要坚持正确导向,克服学术评价中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建立重师德师风、重真才实学、重质量贡献的评价导向。《意见》明确,要实施分类评价,尊重学科差异,根据各学科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学术评价标准。《意见》还指出,要强化学术共同体意识,加强学术共同体建设,提升学术共同体在学术评价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评价体系方面,《意见》强调,要建立突出质量贡献的学术评价制度,坚持以能力、质量、贡献评价人才,强调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突出代表性成果在学术评价中的重要性。《意见》还鼓励教师以高质量的学术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持教师参与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实质性贡献。
在评价主体方面,《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发挥学术共同体的作用,增强学术共同体的自律,尊重学术共同体的学术判断,发挥学术共同体在学术标准制定和学术评价过程中的作用,完善各类学术组织和学术机构的职责和工作规程。
此外,面向学生,《意见》则提出,要完善以促进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学生评价制度,着重培养学生学术志趣、科学精神和学术能力,完善学生评奖评优机制;以提升质量为导向,完善学位论文的学术评价标准。在学术文化建设方面,《意见》指出,要营造宽松包容的学术环境,鼓励师生自由探索;同时坚守学术道德,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推进会上,校长邱勇明确《意见》为全校的统领性文件,涉及全校相关制度60多项。为确保《意见》的落实,清华大学专门成立了完善学术评价制度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同时成立完善学术评价制度工作组,保证相关工作切实执行。
南京大学:近两年来,南京大学深入推进“三评”(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激活了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坚持内涵为重、质量为先的发展导向,南京大学的科研工作秉承倡导原创、追求卓越的理念。2014年,原校长陈骏院士提出“做问题导向的原创研究”。2018年,吕建校长提出构建“三位一体原创驱动式”科学研究新模式。这些理念决定了南京大学的科技评价,形式上必然不以SCI论文或量化指标为圭臬。不仅如此,南京大学还以创新链打通为目标,优化科研组织与评价体系。具体而言,继续实施“科技创新十百千工程”和“卓越研究计划”,强化问题导向和卓越研究;在原来以国际一流期刊为主要对象的论文评价体系基础上,补充重要国际会议报告、一流国内期刊,构建“三高”论文库,进一步关注高水平原创性论文的内涵质量。同时,修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质量标准,对标“国家需求、科技进步、文化传承”,注重创新性成果培育,为不同类型学生的培养提供多元通道。
(作者:王丽娟,同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