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2010-11-18
新华网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吴晶)中国的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18日在北京宣告成立。这是中国教育史上首次设置专门机构,对国家教育重大改革发展政策进行调研、论证和评估。
根据《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章程(草案)》,委员会主要职能包括:对重大教育政策、重大改革事项进行论证评议,提供咨询意见;开展调查研究,对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以及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报告。
咨询委员会秘书长、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袁振国说:“咨询委员会以制度化的形式,集合有经验、高水平、关心教育、热爱教育的专家,为中国教育改革发展出谋划策,保障教育决策更加符合教育规律、更好反映人民需求。”
当前,要求中国实行教育改革的呼声很高,教育改革需求迫切。2008年8月,在日益高涨的改革呼声中,中国政府启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工作,对2010年以后10年的教育改革和发展进行规划部署。
今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提出要设立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
经过将近半年的筹备,由64名委员组成的第一届咨询委员会产生。委员从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现任或曾任民主党派中央、人民团体副主席、中科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大中小学校长中产生,平均年龄63岁,任期两年。
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就开始委托一些第三方机构开展调研,供政府在重大决策时参考。
“成立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体现了中国教育管理体制与国际接轨。”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办学体制改革组组长、国务院参事室主任陈进玉说。
据了解,成立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的重要目的之一是推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先行的办法,保证改革既积极又稳妥地推进。
针对《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教育改革10大试点任务,咨询委员会也相应分为10个工作组,分别是:推进素质教育改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办学体制改革、保障体制机制改革、省级统筹综合改革。
目前,根据以省为主、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综合协调的原则,中国已在10大改革试点的框架内,在全国各地确定了425个试点单位。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对各地各校教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据咨询委员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组组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陶西平介绍,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包括“分兵作战”、“微服私访”、“定点跟踪指导”、“提交专题报告”“独立或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等多种灵活形式。“这不仅有助于防止教育改革偏离纲要、流于形式,也有助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关注。”他说。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出席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向咨询委员颁发聘书。她希望委员会围绕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积极开展战略咨询,保障教育工作更加切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更加符合教育自身规律、更好反映人民群众的期盼,保障纲要实施和教育决策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