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高教研究信息 >> 热点信息 >> 正文
教育部公布改革高等学校办学模式的试点地区学校
发布时间:2010-12-20    文章录入:    点击:[]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12—19

试点方案:

天津大学产学研深度合作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出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将构建产学研紧密结合办学新体制

江苏将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 探索校企合作联合培养

专家观点:

高校办学模式改革思想要解放、操作需慎行

高校办学模式应多样化 避免千校一面

改革高校办学模式核心在于开放性与多样性

中新网12月19日电 教育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改革高等学校办学模式的试点地区和学校。

根据教育部的通知,推进高校与地方、行业、企业合作共建,探索中央高校与地方高校合作发展机制,建设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平台,构建高校产学研联盟长效机制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包括: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辽宁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湖北省,重庆市,甘肃省部分高校,北京师范大学等14所部属高校。

发挥行业优势,完善体制机制,促进行业高等学校特色发展,培养高水平专门人才的试点学校包括:北京科技大学等15所部属高校。

完善来华留学生培养体制机制,扩大留学生招生规模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北京外国语大学等5所部属高校。

探索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培养国家紧缺的国际化创新人才,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平台,完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机制,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北京师范大学等12所部属高校。

加强内地高校与港澳知名高校合作办学,探索闽台高校教育合作交流新模式的试点地区包括:福建省,广东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一批改革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的教育改革项目完成备案程序。专项改革包括10大试点任务,其中高等教育有3项,分别是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高等学校办学模式和建设现代大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