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教育报 2011-02-26
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6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着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体制机制”。这指明了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和基本方向,也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着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就要努力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改善民办学校发展环境,研究出台财政、税收、金融、土地、教师等支持政策,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加强规范管理,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使之成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
着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就要努力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切实做好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要按照中央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坚决简政放权,坚持依法治教,政校分开,管办评分离,把政府该管的切实管好,把不该管、管不好的坚决放开,克服政府缺位、越位、错位现象。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进一步加大省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更多地调动地方政府发展教育的积极性。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就要努力扩大教育开放,提高我国教育国际竞争力。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对外开放的要求,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以教育开放凝聚人才培养的新优势,积极探索中外合作办学的有效形式,推动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建立联合培养和合作研究平台,在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特别是优秀教师团队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就要认真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要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细化完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要完善专家咨询机制,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要加强分类指导,充分尊重和鼓励各地各校的改革首创精神,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就要努力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重大政策出台前必须充分论证、公开听取意见,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要进一步加强教育政策研究和形势分析,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