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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非直辖城市应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发布时间:2011-06-02    文章录入:    点击:[]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6-1

[提要]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预计“十二五”时期,高校毕业生数量仍将持续增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依然十分繁重。通知要求,各城市应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中小企业招收就业困难毕业生将获补贴

国务院: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及贫困地区就业

 

中新网6月1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城市应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通知指出,预计“十二五”时期,高校毕业生数量仍将持续增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依然十分繁重。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通知要求,大力加强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

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特点,创新就业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措施,采取组织企业进校园、召开专场招聘会和供求洽谈会、开展网络招聘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直接、有效的就业信息服务。此外,要全面落实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政策。

开展就业失业登记。

要进一步完善就业登记办法,建立就业登记与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费缴纳联动机制,维护劳动者就业权益。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纳入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统一管理,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强化就业援助。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将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建立专门台账,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各高校可根据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

保障就业权益。

各城市应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要加大对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劳动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此外,要认真执行残疾人就业条例的有关规定,保障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权益。要切实落实取消就业体检中乙肝检测项目的有关规定,防止各类就业歧视,维护高校毕业生公平就业权利。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强化目标责任,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列入政府政绩考核内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大对就业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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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放宽非沪籍毕业生落户取消对毕业高校限制

来源:新华网2011-3-10

新华网上海3月10日电(记者俞菀、潘旭)记者10日从上海市教委了解到,2011年上海对非沪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落户政策更加开放,取消了以往申请条件中对毕业高校的限制。

根据上海市教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在申办户籍条件一栏中,取消了往年有的“一般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或上海普通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普通高校、列入"211工程"的地方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这一条。上海市教委表示,这意味着任何上海普通高校的非沪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今年都能提出落户申请,市教委将根据打分的结果来决定能否落户。

不过,申请条件中对外语和计算机仍有要求,外语需获得大学外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获得省(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所学专业为体育和艺术类的毕业生,其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上述要求)。

据介绍,2011年非沪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申请,自3月9日起受理。受理截止时间一般为2011年5月31日,受理单位为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非京籍往届生考社工可落户首次纳入往届毕业生

来源:京华时报2011-3-22

今年,本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000名专职社工到社区服务站工作。为吸引优秀人才到社区,今年首次纳入了往届毕业生。不过为了防止一些人落户就走,外地户籍的社工需连续两年考核合格后才可办理落户手续。

扩招考范围

首次纳入往届毕业生

“今年招考的范围大大放宽了。”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处处长赵森表示,此次招考不再要求是应届毕业生。据介绍,招考对象共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具有北京市城市户籍,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往届毕业生;第二类是京外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北京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第三类是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非京籍应届、往届毕业生。

不过户籍在外地,又在外地上大学的“双外”人员则不能报考。

防落户就走

两年考评合格才落户

据了解,前些年北京招聘的5400多名应届大学生均为一年一签合同,并解决北京市户口。“但他们被录用后,因各种原因流失了1000多人。”

“这次招聘的办法将更加科学化。”赵森说,今年受聘用人员均要签订为期3年的服务协议,并纳入全市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

今年被录用的人员中,外地户籍的社工每年都要接受评议和考核,由街道、社区对其进行德、能、技等多方面考核,社区居民还要对其工作进行评议,连续两年考核合格者才能报市人事部门办理落户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中途离职者将不予办理落户。

提工作待遇

考公务员拟优先考虑

据了解,去年本市各区县都公布实施了社工涨工资方案。新的方案实施后,区县社工的月工资现在接近2000元,部分区县能达到3000多元。

赵森还透露,社区工作者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本市还拟出台相关文件,明确今后社工在报考公务员时,其社工经历将作为一个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此前社工都是由区县自行组织招考,此次则由全市统一招考。“市里统一招考有利于统一标准,统一命题,也有利于引起区县重视,更能保证公平公正。”

招考流程

3月24日至28日考生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

4月23日全市将统一组织公开招考笔试工作,笔试内容包括国情、市情、民情和政治、经济、法律、哲学等基本常识,以及社区工作基本知识和社区工作实务。

5月中旬面试开始,具体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

5月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均合格者将在签订三方协议。

注:往届毕业生须在45周岁以下。

每人只可选择一个区县报考,具有本市户籍的应考者需报考户籍所在地区县或经常居住地。

报名不收取费用。

解读

弥补社工缺口降门槛

在北京十二五规划中,关于户籍管理方面,要求合理配置进京户籍指标,优先解决好符合发展需要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的落户需求。优秀社工正是北京需求的人才。按照全市每500户应配备一名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要求,全市应配备专职社工10850名,但实际现在只有7000多名专职社工。

赵森说,此次扩大招聘范围,并为优秀的社工解决户口,就是为了创新社区工作人才引进培养方式,打造专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增加社区人才储备。赵森介绍,此前本市也有三次招考社工,但主要是解决毕业生就业。

赵森表示,今后,本市每年都将定期招聘一定数量的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考社工的工作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反应

“关键在于发展空间”

杨月(化名)是一名往届毕业生。她认为这个政策虽好,“但留不留得住人不好说。待遇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是能不能让大学生社工真正发挥作用。”她的一个同学就是社工,“只是被安排发传单、干一些杂活,提出一些建议也被认为是刚来的小孩,不成熟。”

杨月认为,大学生社工和现在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看社区的眼光是不一样的,开始的意见可能不成熟,“但要引导,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发展空间”。

杨月说,如果不能得到锻炼,不能学到东西,肯定有人宁愿放弃北京户口也要辞职,“但如果能实现自身价值,能够看到未来,大家还是很愿意待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