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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应积极协助企业组建技术创新实体
发布时间:2012-03-14    文章录入:    点击:[]

来源:中国教育报  2012-03-13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众所周知,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对国家、行业及企业发展都极具重要性。可以说,如果企业没有以自己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实体,国家没有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那么以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终究会成为“空中楼阁”。

我国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有其特别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我国现阶段正大规模地加大科研投入,其中大部分经费是技术创新的科研经费,包括“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以及重大科技专项等,其实在这些计划的资助下,我国的科技领域是取得了或能够取得技术创新成果的,问题在于很多企业基本没有建立完善的技术创新队伍,在创新人才的培养上难以为继,从而没有很好地促进企业产品不断升级和更新换代。

其次,技术创新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企业以单项技术难题委托高校研究开发,解决不了企业技术创新系统可持续性的问题——今天解决了这项技术难题,明天又会被那项技术难题卡住,而且工程或产品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即便解决了单个技术、提升了单项性能,也不能提升工程的整体性能或使产品更新换代。

再其次,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核心是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实体——即以企业为主体的研究开发中心,重要的是汇聚技术创新的队伍。因此,没有大量的技术创新实体,就没有大规模、高质量的高端人才就业和发挥作用的空间。

目前,从事技术创新的研发队伍大多数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以及部分企业研发人员因项目关系临时组建的。企业参与人员一般不是主体成员,无法系统掌握项目技术创新的核心技术(包括依托企业的多数研究项目),而高等院校等科研人员突破技术原理、示范性地用于工程实际或做出产品样机后,便要转向下一个富有挑战性的技术创新难题,如此,因项目而组建的团队也因结项而解散。此时,如果企业没有技术创新实体,也就没有足够的队伍参与项目的深度研发以及把突破的技术做精做细、使示范的工程或产品规模化并升级换代。也正因如此,我们不少科研项目取得了技术创新并示范性地用上了,但由于后继乏力使技术停滞或倒退。

那么,我国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已具备哪些有利条件?毋庸置疑,我国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关键在人才。

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需要各级各类的人才,主体是工程人才。我国以较低的投入,兴办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包括高等工程教育,我们不仅要培养好人才更应该用好人才。比如说,工程类博士、硕士、学士及专科毕业生分别有适合于研究开发、工程与产品设计、现场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的岗位,要让这些不同层次的人才清晰地看到不同层次的就业岗位和空间,当然也包括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以利于他们创造各自的就业岗位。

而大学在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中应扮演什么角色和发挥什么作用呢?首要角色和作用应是培养和输送大批的人才,尤其是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高端人才,让这些人才不断补充到这个体系中并发挥主体作用;其次是面向更前沿的科学技术、不断突破和创新,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更源头的技术;再其次是要继续完善和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改变大学等科研机构目前主要是围绕企业需要的单项技术开展研发或提供单一科技服务的合作模式,积极协助和帮助企业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实体,提供大学博士后站和实验基地等共享平台,合作谋划技术创新的内容、带领技术创新研究开发、帮助吸引企业化的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和逐步建立企业自己的技术创新平台。

重要的是,政府要积极支持和引导大学和企业合作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实体。企业要在建设资金、技术研发以及企业化编制等方面投入,同时要不断完善技术创新的环境、条件和平台,真正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实体。

【作者简介:欧进萍  中国工程院院士、大连理工大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