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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教育大事记(二)
发布时间:2013-03-22    文章录入:    点击:[]

21. 7月5日 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定点联系滇西边境山区工作方案》。

2011年,党中央确定将14个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今后10年扶贫攻坚主战场。教育部牵头联系滇西边境山区,包括10个州市的56个片区县,涉及49个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

教育部成立了定点联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将滇西边境山区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开发扶贫示范区”的工作思路,并开展了一系列工作。3月21日,设立滇西教育发展专项基金,已筹集资金近千万元。4月20日,成立云南大学滇西发展研究中心,开展社会、经济、民族、教育发展及扶贫攻坚方面的研究,为教育部定点联系工作提供支撑;组织东部10个职业教育集团与滇西边境山区10所职业学校对口支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8月,组织实施“爱心幼儿园援建工程”。10月16日,启动干部挂职滇西工作,挂职干部推选工作已基本完成。12月3日,建设启动滇西开发网,为滇西经济发展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此外,还组织编制加快滇西教育改革发展共同推进计划,组织16所直属高校到滇西国家级贫困县定点扶贫。

12月3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普洱召开滇西边境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启动会。回良玉出席并讲话,强调集中力量推进该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对于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富裕与边疆和谐稳定、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2. 7月19日 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举行。

刘延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刘延东希望考试指导委员会各位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调查研究,积极献言献策,为建立健全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育考试制度作出积极贡献。

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是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高教育考试招生决策水平,由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立的。首届委员会由教育、科技、经济、法律、管理等领域26名专家组成。委员会下设专家工作组,由32位专家组成,分考试、招生、管理三个组开展工作。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成立以来,围绕考试改革重点,在高考改革总体思路和基本框架、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改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督促指导各地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等13个方面进行了大量调研,提出了咨询指导意见,有的已经形成文件开始实施。

12月27日,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2012年工作汇报,研究落实2013年如何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破解教育改革发展热点难点等15项任务。

《教育规划纲要》发布以来,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积极推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以技能考核为主对口招收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北京、浙江等地按照本专科分开的思路为高职考试招生作出相应的政策安排。2012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达到102万人,占高职招生总数的三分之一,推动建立符合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培养规律和特点的招生工作体系。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不断深化,努力选拔培养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12月12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90所,录取2.5万名。自2003年开始试点以来,试点高校和招生数量稳步增长,总计公示入选考生19.8万名,录取10.7万名。

23. 7月28日 教育部调整机构设置,组建教师工作司。

为更好地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理顺内部各机构之间的关系,增强机构设置的合理性,教育部调整了内设部分机构设置。以师范教育司为基础组建教师工作司,将人事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有关教师工作职责划转到教师工作司。教师工作司的职责是: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拟订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政策法规;拟订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指导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工作。

10月29日,成立综合改革司。其职责是: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统筹推进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落实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重大教育改革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进展情况;承担教育体制改革宣传工作。成立巡视工作办公室。其职责是:承担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驻外机构等方面巡视工作,负责有关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事务;拟订巡视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巡视工作人员的培训、调配、监督、管理等工作;提出巡视工作成果运用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督办有关巡视工作事项。撤销直属高校工作司,原所承担的职能分别划归人事司和综合改革司,在高等教育司设立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其职责是:负责指导直属高校制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建直属高校等省部共建工作,承担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负责直属高校年度事业发展统计信息有关综合工作等。调整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职能,将职业教育功能合并,把原高等教育司的高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的相关职责划转到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设立学前教育办公室、特殊教育办公室、继续教育办公室。

24. 7月31日 国家开放大学、北京开放大学、上海开放大学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根据《教育规划纲要》“办好开放大学”的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的精神,6月21日,教育部批准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基础上建立国家开放大学,同时在北京广播电视大学、上海电视大学基础上建立北京开放大学、上海开放大学。刘延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刘延东指出,要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整合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办好中国特色的开放大学,为社会成员提供更加灵活便捷公平开放的学习方式和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服务,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做出积极贡献。

25. 8月20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意见》根据《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规划纲要》的要求,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因素和紧迫任务,明确了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地位、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了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的方向和路径。《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全面部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文件。

9月6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9月20日,教育部与相关部委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10月18日,教育部印发了《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这6个文件以点带面,着力破解涉及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方面的瓶颈,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为建立教师专业标准体系,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2月20日,教育部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三个标准突出师德要求、强调学生主体地位、强调实践能力、体现时代特点,由基本理念、基本内容与实施建议三大部分构成。基本理念提出教师要以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基本内容由维度、领域和基本要求组成,分别对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的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提出60余条具体要求。

26. 8月29日 教育部、中科院在北京联合启动实施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

刘延东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刘延东指出,实施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积极探索,要按照“加强统筹、试点引领、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以培养创新人才为目标,以提高学生科研实践能力为重点,以建立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机制为保障,努力实现高水平科研与高质量人才培养的相互支撑。21所“211工程”建设高校和中国科学院31个研究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该计划由科苑学者上讲台计划、重点实验室开放计划、大学生科研实践计划、大学生暑期学校计划、大学生夏令营计划、联合培养大学生计划、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人文社科学者进科苑计划、中科院大学生奖学金计划、科苑学者走进中学计划等10个项目构成,形成系列行动方案。首批有80余家中科院研究所、50余所高校参加。

12月24日,教育部、中国工程院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围绕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咨询意见和建议;继续加强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继续教育、科普工作、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等领域的合作。至2012年底,高校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试点单位已达63家。

7月26日,科技部、教育部签署加强协同创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两部将共同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积极支持并培育一批多学科交叉合作的优秀团队;加强协同创新,充分发挥高校在技术创新和区域创新中的生力军作用;完善政策体系,加快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建立开放共享机制,提升高校科技资源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科教深度结合,增强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扩大开放交流,提升高校国际科技合作水平。2011年5月3日,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与中国科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合作,实现双方资源共享,集成优势,发挥团队作用,开展高层次的战略研究和政策研究,为国家科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

27. 8月30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

为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接受义务教育,2003年9月,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以输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随着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人数不断增多,在当地参加高中和高等教育升学考试的需求凸现出来。《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2011年8月,温家宝在考察河北省张北县农村教育时强调,要抓紧研究制定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有利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因地制宜制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按国务院要求出台关于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方案。截至2012年底,31个省(区、市)除西藏、海南外都陆续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

28. 9月5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为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全面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均衡发展任务,2011年初,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状况进行了全面调研。

《意见》提出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阶段性指标,明确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均衡配置办学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等。

2011年3月9日、7月11日和2012年9月6日,教育部分三批与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形成了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协同推进机制。5月28日,教育部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决定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工作。

29. 9月6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

根据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精神,各地对农村学校的布局进行了积极的调整。布局调整满足了农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的要求,提高了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学效益。但是撤并过程中存在简单急躁现象,导致有些地方出现农村学生上学距离过远,安全隐患增加,经济负担加重,大班额增加等问题。

2012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农村中小学布局要因地制宜,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孩子们就近上学的关系。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调查研究。

《意见》要求县级人民政府科学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汇总后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意见》严格规范了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撤并方案要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意见》还对办好村小和教学点、解决学校撤并带来的突出问题等作出明确规定。

30. 9月7日 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胡锦涛给大会发来贺信。

大会总结了我国“两基”工作的历史性成就,宣告中国全面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1.08%。根据9月5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表彰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关于表扬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的通报》,大会表彰了300个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500名先进个人和80个先进地区。期间,举办了奠基中国——“两基”成就展。

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正式确立了普及义务教育制度,1988年,国务院发布《扫除文盲工作条例》;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20世纪末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到2000年我国在85%以上的人口地区完成“两基”任务;2004年,开始实施西部“两基”攻坚计划;到2011年底,我国西部42个边远贫困县实现“两基”,至此,全国所有县(市、区)和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所有省级行政区全部通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国家验收,实现“两基”目标。

胡锦涛给大会发来贺信。贺信中说,经过全党全社会的不懈努力,我国已经全面实现普及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两基”目标。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国民整体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总结“两基”工作经验,切实巩固“两基”工作成果,加快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真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温家宝出席大会并讲话。温家宝指出,教育兴国是几代中国人的梦想。我们在推进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方面,主要做了3件大事:一是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二是在全国城乡全面实施真正免费义务教育;三是建立健全国家助学制度。这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上浓墨重彩的绚丽篇章。刘延东在大会总结中说,要落实政府职责,把均衡发展作为新阶段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优质义务教育。1400万人民教师是办好教育的主体,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以一流的师资支撑一流的教育、培养一流的人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在给温家宝的贺信中认为,中国为世界全民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是发展中国家推进全民教育的成功典范。

31. 9月9日 国务院发布《教育督导条例》。

1979年9月,邓小平提出恢复教育督导制度。1991年4月,国家教委印发了《教育督导暂行规定》。1995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确定,教育督导与评估制度是我国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

《条例》是国务院发布的新中国第一部专门的教育督导法规,是国家推进教育管理改革、强化教育监督的重要举措。《条例》扩大了教育督导范围,提高了教育督导的地位,规定了教育督导的范围、内容和原则,明确了教育督导的机构设置和职责职权,制定了教育督导的实施程序和法律责任,明确了督学的合法权利和责任义务。教育督导机构对下列事项实施教育督导:(1)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管理等教育教学工作情况;(2)校长队伍建设情况,教师资格、职务、聘任等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招生、学籍等管理情况和教育质量,学校的安全、卫生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校舍的安全情况,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的配备和使用等教育条件的保障情况,教育投入的管理和使用情况;(3)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情况,各级各类教育的规划布局、协调发展等情况;(4)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被督导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教育督导机构依法实施的教育督导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10月1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刘延东担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并聘任新一届国家督学。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国家教育督导的重大方针政策,审议国家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全国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国家督学,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刘延东在成立大会上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条例》,积极构建督政、督学、教育监测相结合的中国特色教育督导体系,推动教育督导工作迈上新台阶。

32. 9月14日 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的要求,自2010年3月起,教育部全面修订本科专业目录和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新《目录》的学科门类由原来的11个增加到12个,新增了艺术学门类;专业类由原来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原来的635种(其中目录内专业249种、目录外专业386种)调减到506种,其中基本专业352种、特设专业154种。

这次修订是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以来进行的首次修订,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对本科专业目录进行的第四次全面修订。新《目录》和新《规定》以简政放权为改革理念,以落实和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为改革目标,体现了5个原则:形成既统一稳定又相对开放的专业目录体系,设置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并实行分类管理;更加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新要求,有利于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人才培养;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超前部署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急需的相关学科专业;进一步落实高校设置专业自主权,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高校可自主设置新目录内所有专业;形成专业设置宏观监管新机制,对年度专业布点情况提供信息服务,对新设专业进行年检。

11月13日,教育部首次发布了涉及18个大类的410个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填补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领域的空白。

33. 9月22日 教育部批准华东师范大学与美国纽约大学合作成立上海纽约大学。

上海纽约大学面向全世界招生和聘用教师,并规定50%的学生必须来自国外。8月17日,教育部批准筹建昆山杜克大学,10月11日,批准在深圳筹建香港中文大学两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此前,2011年11月,批准筹建温州肯恩大学。截至目前,我国本科以上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5所;高校还内设有中外合作二级学院37个。

34. 9月23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教育部取消5项审批项目。

按照国务院要求,教育部开展了第六批清理工作,共涉及27项。经过多次研究论证,教育部最终向审改办提出拟取消5项、下放管理层级的8项。11月,为做好第六批行政审批改革后续工作,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决定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部内各司局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相关规章和文件清理与修订工作,做好审批权调整后中央与地方的衔接工作、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相关清理与修订工作原则上于2013年3月底前完成。

35. 9月25日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舆情应对工作的意见》。

《意见》着眼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加强新闻发布制度建设的要求,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等4个方面,就加强和改进教育舆情应对工作提出了10条明确要求。为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建立了教育舆情监测系统;理顺舆情处置过程中各单位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及时编发各类舆情报告,并向各地各校通报;通过多种方式指导各地各校健全机制、加强培训,切实提高舆情应对能力;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提供新闻通稿、接受媒体采访、开设官方微博等形式,加大正面宣传,主动引导舆论,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36. 9月29日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我国建立起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办法》决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学前教育方面,2011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由各地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先行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由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义务教育方面,从2006年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8年8月,我国全面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2010年、2011年,国家先后两次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从2009年的每生每年5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从750元提高到1250元。

中等职业教育方面,继2009年实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后,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覆盖范围从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再扩大到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

普通高中方面,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安排资金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资助学生约482万名,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占在校生总数的20%。

高等教育方面,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实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以及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政策措施。教育部、财政部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资助项目资金,开展高校新生入学资助,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从而实现普通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国家资助政策的有效衔接。

37. 10月9日 教育部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到2015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的要求,2010年12月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确定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点是加快建设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要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等。201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两年来,全国幼儿园增长2.85万所,在园幼儿增加766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达62.3%,提前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2015年目标。

《指南》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为目标,以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为核心,提出3-6岁各年龄段儿童学习与发展目标和相应的教育建议,帮助幼儿园教师和家长了解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建立对幼儿发展的合理期望,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

38. 10月10日 印发实施《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

为推广汉语和传播中华文化,从2004年起,我国举办孔子学院。孔子学院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创造了中外合作开展语言文化交流的新模式,走出了一条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新途径,成为我国对外教育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典范,为增进我国与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已在108个国家建立了400所孔子学院和535个中小学孔子课堂,注册学员达65.5万人,专兼职教职工达2万多人。

《规划》明确了到2020年孔子学院发展的指导思想,强调要抢抓机遇,合理布局,以汉语教学为主体,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力求开办一所就办好一所,充分发挥孔子学院综合文化交流平台作用;坚持科学定位、突出特色,政府支持、民间参与,中外合作、内生发展,服务当地、互利共赢等4项基本原则。

《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基本满足各国对建设孔子学院的需求,做到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考试认证、统一选派和培训教师。基本建成一支质量合格、适应需要的中外专兼职教师队伍。基本实现我国出版汉语教材多语种、广覆盖。基本建成功能较全、覆盖广泛的中国语言文化全球传播体系。国内国际、政府民间共同推动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汉语成为外国人广泛学习使用的语言之一。

12月16日,第七届全球孔子学院大会在京举行。刘延东出席并致辞。刘延东指出,2012年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实现新发展,为各国人民开启了认识中华文化和当代中国的窗口,对沟通人民与人民之间的情感与友谊、促进不同文明间的交流互鉴发挥了重要作用。

39. 10月11日 201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在成都举行。

为深入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要求,落实好全国继续教育工作会议部署,6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举办201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活动周期间,教育部举办了“高校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研讨会暨高校继续教育服务学习型城市、学习型企业发展论坛”,来自“终身学习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示范”系列项目的百余所院校、继续教育城市联盟成员单位、有关行业、企业的代表共计300余人参加了论坛。各地紧紧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据不完全统计,共有24个省(区、市)533个县(市、区)举办了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40. 10月22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要求,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的重要性,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切实提高学校体育质量,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总体达到国家标准,初步配齐体育教师,基本形成学校体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基本建成科学规范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

《若干意见》强调,要更加明确责任,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今后落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实施好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加强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健全学校体育风险管理体系。要建立健全学校体育的监测评价机制: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评价制度,实施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实行学校体育报告公示制度。要加强对学校体育的组织领导: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和管理;加大学校体育投入力度;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健全学校体育工作奖惩机制;营造学校体育发展良好环境。要求到2015年各地要对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体育教师进行一轮培训。

12月24日,教育部召开全国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从2013年起,全面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切实加强监督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布体育督导评估结果。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占用体育课时,确保每天锻炼一小时,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41. 10月22日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我国实施农村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意见》明确提出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这是我国继九年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之后的又一重大惠民举措,确保更多的农村孩子在接受义务教育以后,成为技能型人才。

42. 11月23日 教育部、北京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继续重点共建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的协议》,新一轮“985工程”高校重点共建全部完成。

为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在北京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自1999年起,我国实施了“985工程”。经过前两期“985工程”建设,有关高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有力推动了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2008年以来,伴随新一轮“985工程”建设,教育部与有关地方政府全面开展了重点共建签约工作。

新一轮共建工作得到各方高度重视,教育部先后与16个省市政府签署了重点共建32所直属“985工程”高校的协议,首次实现重点共建签约全覆盖,并体现三个特点:一是强调共建高校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更加注重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二是各地方政府把共建高校的改革发展纳入地方整体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更加注重发挥共建高校在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三是共建投入力度加大,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为264.9亿元,比“985工程”一期增长102%,地方协议配套资金投入为186.33亿元,比“985工程”一期增长93%(未计浮动额度配套)。

43. 11月27日 教育部、中组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从2013起至2020年,每年选派3万名优秀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三区”支教1年,培训3000名骨干教师和紧缺专业教师,提升学校教师队伍素质,为“三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6月14日至15日,教育部在新疆喀什召开推进新疆教育跨越式发展第三次会议暨教育援疆工作会议。会议前后,印发了《教育部关于推进新疆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新疆高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

44. 11月30日 教育部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7月,教育部党组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实施纲要》。党的十八大之后,根据十八大报告的有关新精神、新要求,对《实施纲要》有关内容和表述作了修改。

《实施纲要》指出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要求通过依法治校,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学校管理的新格局,全面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实施纲要》就推进依法治校的具体措施和工作重点做出规定:以加强章程建设,建设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为出发点,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章程,要求学校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机制;以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机制,完善学校治理结构为着力点,推动学校依法健全校内决策机制,完善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落实校内民主管理和社会参与机制;以依法办学,落实师生主体地位,形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为落脚点,要求学校依法组织和实施办学活动,弘扬平等意识,尊重和保护师生权利,健全学术监督机制,并对推进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提出了具体要求。

45. 12月18-20日 海口市通过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全国36个一类城市全部完成评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动“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早日实现,1997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决定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2000年2月,印发《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2001年9月,印发《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正式启动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通知提出“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和“突出重点、把握政策、依法推进”的评估工作总体要求。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提出了三个类别城市达标的实施步骤。规定评估工作实行分级组织、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组织形式,明确了各级语言文字部门的职责任务。

与此同时,全国共有七成以上二类城市和两成以上三类城市也完成了评估,有力地推动了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46. 12月28日 教育部出台《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的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提出了改进调查研究、热情服务群众、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减轻基层负担、加强出访管理、改进新闻报道和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加强检查落实等9个方面20条举措,以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实施办法》除对机关干部提出要求外,还对直属高校、直属单位、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以及教育部主管的社会组织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