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科学报 2024-12-10
编者按
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已正式实施7年。不久前,教育部部长怀进鹏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联组会议上表示,未来将“聚焦优势学科,适度扩大‘双一流’建设范围”。这意味着“双一流”将迎来“扩容”时刻。
“双一流”建设实施至今,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不管是高校还是国家层面,相关的探索和尝试从未停止。面对未来高等教育愈加“普及化”的大趋势,“双一流”的扩容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我们又能从过往的实践和探索中汲取哪些经验、得到哪些启示?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别敦荣:
两类高校可作为“双一流”扩容基本力量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不断推进,以及各级各类高校成熟度不断提升,“双一流”的扩容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当前,我国在全面推进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该目标的实现一定要基于高等教育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双一流”高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以及数量的增加。目前,入选“双一流”的国内高校仅有140余所,这些学校并不足以支撑我国高等教育强国建设任务的全面实现。
整体看,我国大陆地区的普通本专科高校数量已超过2800所,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高校群体。一般而言,需要有10%左右的学校作为头部院校,才能更广泛地覆盖整个高等教育领域,进而对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在内的整个教育体系产生引领和带动作用。
照此比例计算,入选“双一流”的高校数量应是当前数量的两倍左右,这无疑是很大的扩展空间。至于什么样的高校能进入这一“空间”内,需要针对高校类型做合理考量。
在我看来,有两类高校可以作为“双一流”扩容的基本力量:一类是此前各省份重点建设的地方性院校,此类高校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和积累,可以择优入选;另一类是近年来新建的新型高校,这些学校大多采用新的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并具有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的特点,具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两类高校在不同地区的分布并不均衡。相较于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高校凭借相对发达的经济水平、更多的地方教育投资、更适宜的经济政策环境,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如果以“一把尺子”衡量不同地区的所有高校,必然会进一步拉大东中西部高等教育水平的差距。
必须承认,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地方性,处于我国高等教育绝对主体地位的地方高校始终要为地方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指望100多所部属高校调节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无异于杯水车薪。
因此,在“双一流”扩容的同时,我们也要将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的在地化发展作为一项重点支持战略,在硕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点的审批上予以适当倾斜。同时,在中西部地方高校的“双一流”甄选、评价方面,应通过设置不同于东部高校的特别政策、专项政策予以扶持。
在进程方面,100余所高校的“增量”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一个过程。至于具体进度有多快,或者要分成几个阶段分步进行,主要取决于国家和地方建设资金的投放量,以及相关政策的改革进程,这两者缺一不可。
具体而言,在投资层面,如果没有“双一流”建设相关资金的增加,“双一流”扩容可能成为一种低成本、低质量的扩容;在政策层面,高校如果在办学体制机制、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建设等问题上不能实现现代化,不能有效提高办学效率和效益、提高办学质量,“双一流”扩容目标的实现也将缺乏基础。
这是“双一流”扩容的两条总体路径。当然,每一所高校面临的情况并不相同,要提高水平,提高学科专业的办学质量,各高校要解决的问题也不尽相同。因此,不同高校要针对具体问题,一方面作出更清晰的战略选择,另一方面规划更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
总之,学校要根据自身的校情制定合理的战略规划,并通过战略研究和战略规划,把一流建设的图景擘画出来,并真正付诸实施。对于任何一所高校的“双一流”战略来说,这都是至关重要的。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院长周光礼:
“双一流”扩容应重视博士点数量及区域布局
建设教育强国,龙头是高等教育,建设高等教育强国需要极大丰富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明年是第二轮“双一流”建设的收官之年,国家准备开启第三轮“双一流”建设,这就涉及对前一轮“双一流”高校的评估。如果建设成效显著,自然会考虑扩容的问题。
上一轮“双一流”建设扩容了7所高校,第三轮“双一流”建设能否扩容20~50所高校?这是包括我在内的高教人士的一个猜想。2035年我国要实现建成高等教育强国的目标,利用“双一流”扩容对高等教育的布局进行顶层设计,牵引各省份的高等教育强国建设,是关键的一步。
“双一流”建设扩容主要有两条渠道。一是现有“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扩招,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都在扩大本科生的招生数量;二是在14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数量。
“双一流”扩容第一个可能的方向是理工农医优先。无论是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还是《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都强调优先发展理工农医。
“双一流”扩容第二个可能的方向是学科建设水平有相当实力的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基础研究的主力军、重大科技突破的策源地、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只有在三方面都有卓越表现,才有资格跻身“双一流”建设高校。
“双一流”扩容的高校需要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点。“双一流”建设强调以学科建设为基础,这意味着扩容高校的博士生培养要有一定规模。今年,全国新增了83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在数量上十分可观。我认为,在扩容对象的博士点数量上可能会有一定要求,一所高校至少要有10个以上的一级学科博士授予点。
这背后的逻辑并不复杂。“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必须有高质量、原创性的基础研究成果。能否拿到国家重大项目,是否拥有国家级科研平台,有无国家自然科学三大奖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等将是重要考量。
“双一流”扩容另一个可能的要求是平衡区域布局。中国人民大学评价研究中心最近做了一个高等教育强国指数,发现北京在高等教育强国建设中一枝独秀,如果按百分制计算,可以打100分;上海、江苏可打50多分;湖北排第四,可以打35分,其他大部分省份都在20分以下。这说明在“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遴选上,目前的区域布局是不平衡的。
“双一流”扩容除了要考虑满足国家战略需求、学科建设水平外,还要考虑区域布局。因此,中西部要适度增加一些“双一流”建设高校,让它们成为引领区域创新的科技中心、人才中心与创新高地。
需要注意的是,“双一流”建设承诺动态调整,在扩容的过程中,还需要给大家一个说法。只扩容不出局,存量与增量之间就会产生不平衡。因此,在扩容的同时,还得注意以绩效为杠杆,动态调整“双一流”建设高校,将建设效果不佳的学科淘汰出局。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操太圣:
“双一流”关注重点适时向“中国特色”转移
在国内高等教育领域,一个重大项目背后往往都具有相应的政策导向,“双一流”建设乃至日后的“双一流”扩容并不例外。而且,这种导向性很明显——通过官方认定,吸引更多国内高校不断提高自身科研以及人才培养水平,进而增强国家高等教育的整体实力。
近些年,伴随着“双一流”建设的不断推进,这种政策导向产生的正面效果日益凸显:更多资源投入高等教育领域,高校自身的发展积极性也被激发起来。然而,面对“双一流”未来扩容的大趋势,我们反倒应该回过头,反思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什么才是“双一流”?
“双一流”建设自诞生之初,就有两个不可忽视的关键词——中国特色和世界一流,这两者不可偏废。但在“双一流”建设前期,尽管国家层面一直在强调中国特色,并发出了 “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的倡议,但总体而言,国内高校依然更偏向世界一流大学的基本标准,比如对重要学科世界排名的重视、对研究成果在世界范围内影响力的重视等。
这种情况的出现情有可原。
毕竟在“双一流”建设初期,国内高校首先需要具备进入“世界一流大学俱乐部”的资格,这种资格的获得又必须基于一定的世界通行标准,这就造成了国内高校有意无意地向“世界标准”看齐。但正因如此,“中国特色”便在客观上被某些高校所忽略。
“双一流”的扩容意味着将有更多国内高校获得发展良机,我国高校的整体实力也因此会进一步迈进世界一流。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应将关注重点向“中国特色”转移。
比如,在高校最本职的人才培养工作上,未来的“双一流”高校应怎么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按照党的二十大对于拔尖创新人才的殷切期望,“双一流”高校作为头部高校,应如何承担起“探索者”的责任,通过人才培养给出“卡脖子”问题的终极解决方案?这是一道非常重要的命题。
在科研领域,在国家大力倡导有组织科研的大背景下,高校科研早已不是教师“从兴趣出发”这样简单了。从科研项目竞争、管理等各环节看,“双一流”大学无论从规范度还是整体实力上都具有明显优势,其承担的国家重大项目也比较多。但目前很多项目中的个人作用仍然被放大,大规模聚焦国家发展重大需求的集体攻关模式尚未完全形成。
事实上,放眼世界范围,在我国高校逐渐摆脱“追随者”位置的当下,“双一流”高校承担的历史使命也有所不同。
如果说在此前阶段,我们是按照已成型的世界一流大学的基本标准衡量差距,以及思考怎样弥补差距的话,接下来,我们需要聚焦自身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以及在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大学应该扮演的角色,并在此基础上规划“双一流”大学未来的发展路径。
总之,面对“双一流”扩容的大趋势,如果高校仅仅从功利性角度,着眼于如何分一杯羹,“双一流”的政策导向作用便不能发挥;相反,我们要让高校明白其进入“双一流”后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并适时转变发展思路,由此才能真正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理论研究所所长姜朝晖:
扩容前要自主科学确定“双一流”标准
当下,我国的教育强国建设进入了快车道。“双一流”是否需要适度扩容?笔者以为,扩容之前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双一流”标准。近期,教育部部长怀进鹏对下一步“双一流”建设重点提出八方面工作考虑,其中就提到“自主科学确定‘双一流’标准”。
标准是对事物属性、类型、数量、质量等要素的统一规定,具备科学性、代表性、权威性以及时效性等特点,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所在行业领域的话语权。长期以来,高等教育领域以欧美国家各类大学排行榜为主导,它们较多采用显性、量化指标衡量高校和学科的学术影响力,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随着“双一流”建设的深入实施,特别是未来“双一流”的扩容,亟须增强标准的自主性和科学性,为此重点要把握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这是教育强国政治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双一流”建设的首要标准。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而不是做“旁观者”。对“双一流”建设而言,不管是已经列入其中的高校,还是未来可能加入行列的高校,其重点都应该是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构建固本铸魂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努力造就一批拔尖创新人才。
二是坚持服务国家战略,这是教育强国战略属性的突出表现,也是“双一流”建设的核心使命。未来的“双一流”建设重点是要着力打破我国面临的技术封锁,特别是突破在半导体、芯片、操作系统、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上的“卡脖子”困境。对“双一流”高校来说,要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特别是要充分利用高校人才和科研优势,立足世界科技前沿,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以高质量科学研究成果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并积极推动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
三是坚持满足民生需求,这是“双一流”建设的应有之义。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对于大部分家长和学生来说,不是有没有大学上的问题,而是要解决“上好大学”的问题。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适度扩大“双一流”建设规模,或适度增加现有“双一流”高校招生数量,从而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需求也就有了必要性和合理性。至于要从目前147所“双一流”高校扩大到多少所、招生增加多少人,还需要进一步科学论证。不过,总体建议“双一流”高校的扩容应适度,且对中西部地区高校予以适当的政策支持。
四是要坚持国际可比,这是教育强国的重要维度,也是“双一流”建设的基本共识。“双一流”的扩容及其标准的完善绝不能自说自话、盲目自大,更不能只讲中国特色而忽视世界水平。自主科学确定“双一流”标准,必然要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特别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科技支撑、社会贡献、国际影响等方面要充分借鉴国际通用质量标准。
总之,自主科学确定“双一流”标准,要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和满足民生需求的有机统一,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和借鉴国际经验的有机统一,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双一流”标准,以此推动“双一流”在规模和质量上的扩大与提高,进而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洪成文:
“双一流”扩容不能只是末位超越
什么样的高校和学科可以纳入扩容行列?
如果谈“双一流”高校的话,应该从一所高校的综合水平、进步速度和社会认可度等方面进行通盘考量;如果谈“双一流”学科的话,应该从学科是否能满足国家战略发展需求、是否处于科学发展前沿加以考量。此外,一些优先发展的学科,比如交叉学科、与人工智能相关的学科可能会是扩容的重点。
然而无论如何,还是应当回到基本问题,首先厘清应该用什么原则去扩容。
在我看来,扩容的原则大致有三。
第一,看其在国家自然科学三大奖项上的表现。高校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服务会在这些奖项中体现。三大奖项上的超水平发挥,反映了该大学对国家重大需求的回应,可以作为扩容的重要考量内容。
第二,是否在基础学科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具体表现为是否取得在国际学术领域有代表性的奖项,这能体现大学基础学科在国际同行层面的认同度,彰显学术前沿的肯定与赞赏。
第三,大学与学科实力在世界范围的横向比较。尽管目前国内高校参考大学排行榜的比重在下降,也一再强调要跳出排行榜的“陷阱”,但排行榜仍具备一定的参考价值,能够直观表征大学及学科实力的上升与下降。如果某所高校的一个学科持续三五年排名较高,甚至高于现有的“双一流”高校,那么该校大概率具有跻身“双一流”高校的潜力。
此外,扩容需要遵循一个基本原则,即对新一轮跻身“双一流”高校的水平要求要高一些。我建议,任何一所新晋“双一流”大学,其学术水平应该超过所有“双一流”高校的中位数。如此一来,无论扩容多少次,都会促进“双一流”高校整体水平的提高。
这一点是我们从美国耶鲁大学对新进教师所制定的原则中得到的启发。耶鲁大学认为,每一位新聘的教师,其学术水平应该高于本院或本系教师水平的中位数,如此才能确保教师整体水平的长期和持续提高。有此参考标准,每一次扩容多少所大学的问题就已经没有必要讨论了。成熟一所,扩容一所。
同时,扩容也可能引发舆情或对部分高校造成打击。假如扩容7所高校,最有意见的恐怕是排名第八的高校。那么,怎样对其进行解释、安抚和引导?这也是扩容所需要考虑的问题。如果第八名、第九名与新扩容的第七名在实力上旗鼓相当,是否可以将其作为下一次扩容的重点考察对象?同时,也要利用政策杠杆作用,对它们给予政策、项目、资源配置上的适当倾斜。
最后,在“双一流”高校的遴选中,我们还需要警惕一件事——消息一旦放出,各大高校便会积极活动人脉、整合资源,争相满足扩容的指标需求,部分高校很有可能将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带进高校,到处跑门路、拉关系,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扩容的成功。因此,我们对扩容必须提出明确要求,做到“丑话说在前”。比如,给扩容高校设定一个预备期,向社会公示,以便加强社会监督力度,也可以给新扩容的高校一个建设期,如果建设期内的工作不合格,其预备资格便会被取消。这样就可以确保一旦发现高校“重入门、轻建设”,就立即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