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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的三次转型:美国世界一流大学生成的历史经验
发布时间:2021-10-19    文章录入:gaojiaosuo    点击:[]

来源:《中国高教研究》   2021年第10期

摘要:大学组织转型是一种根本性的变革,且往往发生在大学所处环境与大学组织结构的不平衡时期。哈佛大学自建校起,经历了“美国大学”“研究型大学”“世界一流大学”三个阶段的转型发展,不断进行着组织模式和制度创新,对美国以及一些其他国家的大学发展起到了引领作用。从组织转型视角研究哈佛大学在成为世界一流大学过程中的历史经验,对我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价值。

关键词:大学组织转型;哈佛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历史经验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已经成为当今我国社会发展赋予大学的历史使命。西方大学有着近千年的发展历史,其中有很多大学一直是公认的世界一流大学。哈佛大学作为世界大学的标杆,一直是很多大学效仿的样板,因此研究哈佛大学如何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的历史经验,不仅可以为我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提供启示,更有助于我们加深对美国以及世界这类内生型一流大学生成的内在机制和规律的理解。当然哈佛大学发展史的研究是一个宏大工程,本研究期望从大学组织转型视角切入,用“美国大学”“研究型大学”“世界一流大学”来概括哈佛大学在不同时期的组织特质,并力图结合大学组织的三大职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来描述它的这三次重大转型过程,以便能够更有针对性地提炼其历史发展经验,为我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提供启示。

一、大学组织转型的相关研究及分析

大学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机构之一,从中世纪大学到今天的大学,组织变革伴随着整个大学发展史。这些变革有的是局部性变化,有的则是整体性变革;有的是缓慢的、潜在的变化,有的则是快速的、明显的变革……总之,大学组织变革与大学发展共存。

在大学的各种变革中,总有一些变化和其他变化不同,如克拉克·克尔就曾从大学类型变化的角度概括其历史发展阶段,他认为纽曼时期的大学是“一个居住僧侣的村庄”,弗莱克斯纳时期的大学变成了“一座由知识分子垄断的工业城镇”,而他自己所处时代的大学则更像“一座变化无穷的城市”,可以看出,克尔所说的这种大学类型的变化更具整体性、同时也更为深刻,我们认为,这种变革就可以理解为大学组织转型。从词义来看,转型在汉语中“是指事物的结构形态、运转模型和人们观念的根本性转变过程”,在英语中transformation则指“某人或某事彻底的改变(a complete change)”,因此,用“转型”这个词强调事物的根本性改变,有助于更好地区分这种变化与其他变化的区别。

在大学组织研究领域,对大学组织转型研究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渐从国外兴起。虽然当前国内外仍有一些研究将“大学组织转型”和“大学组织变革”混合使用,但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对两者进行区分,这说明“大学组织转型”已经作为一个独立研究问题引起学者们的关注。伯顿·克拉克认为:“大学的转型总是先从大学基层单位和整个大学的若干人开始,他们志同道合聚集在一起,通过有组织的创新,改革大学的结构和方向,经过若干年的努力才能发生。”詹姆斯·杜德斯达认为:“大学转型必须重视环境的变化,关键是要认识到在一个迅速变化的环境中,大学组织转型不仅能适应多变的环境,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够改变这个随后几十年时间里大学所处的环境。转型的目标是大学职能的拓展和延伸,但大学最基本的职能依然是培养民主社会所需要的有教养的公民。”理查德·特罗林格认为,大学转型“引发了组织能力的巨大变化,以实现目标或改变组织的结构、使命和目的、文化或认知。它使该组织有可能有一个与其过去截然不同的未来,否则在它发生的时间框架内是不可能的”。Junaid Siddiqui认为,“组织转型的核心是当人们为了系统的目的、实践和结构而改变他们的期望、假设和价值观时的一种改变。当教育被赋予一个新的目的时,它需要在系统的所有层面上的转变,包括本体论、认识论和教育学假设的转变”,因此他认为,教育转型是“范式的改变”,而不是“系统的简单修补”。

从以上的研究中我们能够对大学组织转型获得以下三点认知。第一,大学组织转型是一种根本性的变革,而根本性主要有两种涵义:一种是发生变革的组织要素是根本性的,大学组织转型并不一定是“全要素变革”,但一定是关键及核心要素的变革;另一种是变革对组织的影响是根本性的,它可能改变组织的“结构和方向”,也有可能导致组织走向一个“与其过去截然不同的未来”。应该说,这也是大学组织转型与大学组织变革最核心的区别所在。第二,大学组织转型往往发生在大学所处环境与大学组织结构不平衡时期。也就是说,社会环境的变化是大学组织转型的根本动因,因为只有转型才能适应环境,同时也有可能改变和塑造环境,前者是“适应性转型”,后者则是“主动性转型”。第三,大学组织转型的目标和结果往往都是大学职能的拓展,因为社会环境的变化总是倾向于对大学组织提出越来越多的要求,大学只有不断拓展职能才能满足这些要求。但是大学无论怎样拓展职能,其最基本的职能还是培养人才,离开了这一点,大学组织就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其转型也就不再是作为大学这种组织的转型,而是从大学组织变成了其他类型的组织。从这种意义上说,无论大学组织如何转型,其组织的核心职能不能变。

但是,这些研究也引发了我们进一步的思考,需要我们在未来的研究中继续深化。第一,大学组织转型研究需要落实到对具体大学的研究当中,不深入到大学的发展历史,转型研究无法推进;第二,大学组织转型研究是一个探寻的过程,应借助院校研究路径并引入问题史研究和微观史深描技术,使研究更具有针对性,提升研究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有鉴于此,本研究期望通过对哈佛大学转型发展历史的深度分析,回答如下问题:哈佛大学是如何通过转型发展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的?其转型发展经验有哪些?这些经验对我国当今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有怎样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二、哈佛大学的三次转型

1633年,毕业于剑桥大学的清教牧师埃利奥特致信马萨诸塞当局,力陈建立一所学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636年10月28日,马萨诸塞议会正式通过议案,批准建立这所学院。1637年11月,马萨诸塞议会任命了校监委员会,负责筹建和管理学院。1938年,学院所在地更名为剑桥,学院也得名为“剑桥学院”,并正式开学授课。1639年,为了纪念约翰·哈佛的慷慨捐赠,学院改名为哈佛学院。1780年,哈佛学院改名为哈佛大学(为论述方便,以下统称为哈佛大学)。

(一)向美国大学转型

哈佛在成立之初完全是以英国剑桥大学的伊曼纽尔学院为模板建立起来的,从学院章程到课程设置,它都严格而忠实地模仿剑桥模式。但是这种效仿并没有持续多久,建校不久之后,哈佛便开始了突破和改造英国模式的尝试,并最终成为一所真正扎根于美国本土的大学。

1.突破了英国的学位授予制度,为美国大学的合法性存在奠定了基础。按照英国传统,大学的学位授予权是由国王或教皇授权的,当时在英国只有牛津和剑桥享有这一权利,这既是教会控制大学,也是老大学控制新大学的手段,体现着很强的等级色彩。初创的哈佛大学没有获得宗主国授予的这一合法权利,但哈佛并不固守英国的这一传统,于1642年首次授予9名毕业生文学士学位。1650年,哈佛从马萨诸塞殖民地政府获得了《哈佛学院的校长与评议员特许状》,“哈佛学院的校长和评议员”被赋予了法人地位,自此哈佛依照殖民地政府的特许状拥有了颁发学位的权利。正如美国史学家评论的那样:“假如英国那种在当地获得法人权利,并可颁授学位的垄断机构与其他各类学校之间的明确区别成功地移植于此地,假如为所有美洲殖民地建立单一的皇家大学,假如颁授学位的权利在所有殖民地遭到明确禁止,那么美国高等教育的历史——甚或美国文化中许多其他事物的历史——也将迥然不同。”

2.突破了英国大学传统的行会自治管理模式,从组织结构上塑造了美国大学与社会紧密联系的特质。受中世纪行会自治模式的影响,英国古典大学的管理权实际集中在同乡会、教师会和评议会等校内自治组织手中。哈佛大学虽然在初创时模仿剑桥大学的结构,但在管理制度上与剑桥大学截然不同。由于哈佛是殖民地政府和教会批准建立的,筹建和管理哈佛的校监委员会也是由这两方派出的人员组成,学校的管理大权因此完全掌握在校外人士手中。然而,在学校日常工作中,这种由校外人士管理大学的做法逐渐暴露出种种弊端,如校监们很难做到定期召开会议以讨论学校事务,且大多不愿意投入精力和时间,而校长虽是学校日常工作的主持者,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却没有相应的权利。于是,1642年马萨诸塞议会重新改组了哈佛校监委员会,批准哈佛校长作为校方唯一代表参加该委员会。1650年,哈佛特许状进一步规定,“为了便于学校管理,设立一个住校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处理学校日常工作”,这就是后来的董事会,至此哈佛大学的“双院制”管理模式基本成型。这种管理模式使得哈佛从建校起,就形成了接受校外人员管理的传统,这也塑造了哈佛与英国古典大学完全不同的特质和文化,大学与社会紧密联系的观念从其建校起就已经潜藏在其基因当中。

3.突破了英国大学的古典自由教育,在充分吸收德国大学先进理念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美国本土特色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在18世纪中期以前,哈佛的课程体系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并反映了欧洲高等教育发展的三种倾向:中世纪七艺和亚里士多德哲学为主体的倾向、文艺复兴对古典语言兴趣的倾向、渗透着宗教改革的宗教教育倾向。1737年,霍利·约克校长上任,对哈佛沿用了近百年的课程体系进行了全面检查与改革,他的贡献主要是将牛顿的“自然哲学”、洛克的“人类理解论”等选做教材,到1769年,当他任期结束时,哈佛本科生课程的所有教材几乎全部更换一新,其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已经开始超越保守的英国大学。19世纪上半叶,科克兰校长任命了第一批留学德国的学者继续对古典课程体系进行改革,1825年,从德国留学归来的蒂克纳教授主持教育改革,他的主要举措有:第一,改革教学方法,摒弃背诵式教学方法,改用全新讲座式教学方式授课,启发学生思考和讨论,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第二,按照学生掌握知识的熟练程度和能力对其进行分组,学生不必拘泥于固定学年制的束缚,可以按照自己的能力和兴趣安排学习进程。在蒂克纳改革思想指导下,哈佛于1825年修订的《学校章程与规则》中第61条规定:“学生可以按照实际中有利于他们发展的原则分组,分组需参考他们掌握知识的熟练程度和能力,鼓励各组学习速度同学科知识内容相结合。”这一改革措施蕴含着选修制的思想萌芽。

19世纪70年代,艾略特的改革使得哈佛大学在美国本土新型人才培养模式转型上迈出了一大步,他所创立的本科课程自由选修制对美国人才培养产生了重大影响:第一,他打破了古典课程体系长期盘踞甚至垄断美国高等学校的局面,克拉克·克尔认为,“如果学生能够自由选课……教授们便可自由地提供他们的商品”,教授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开设“自己的课程”,而不必像以前那样要受到古典教育体制的约束和限制;第二,他打破了沿袭已久的年级制教学组织方式,催生出了不同于欧洲的、以学分制和选修制为核心的新型教学组织方式。虽然开始时选修制遭到了来自校内外保守势力的猛烈攻击,但是到19世纪末,几乎所有美国高校都采取了选修制,其制度的优越性和先进性逐渐体现出来。

美国本土人才培养模式转型的最后一步是集中与分配制度的确立。1909年,洛厄尔接替艾略特成为哈佛大学校长,他上任之后开始对自由选修制进行改革。1914年,哈佛大学开始全面实行集中与分配课程制度,具体做法是:在哈佛本科生就读期间所必须完成的16门课程中,有6门必须集中在某一学科领域或专业领域,剩下10门中至少有6门分配到所学专业以外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三个领域中去。可以看出,这里的集中课程就是指专业课程,其目的是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而分配课程则指通识课程,其目的是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洛厄尔认为,集中与分配制度很好地协调了古典自由教育和专业教育的矛盾,至此,“通识+专业”的美国本土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形成,并被美国很多大学所效仿,美国的人才培养已经走上了与欧洲古典自由教育不同的发展路径。

(二)向研究型大学转型

哈佛在成立之初是一所小规模的教学型本科学院,创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留和传承清教文化,培养牧师。从19世纪开始,哈佛大学通过发展专业学院、建立研究生院、加入联邦科研计划等措施,成功实现了从教学型向现代研究型大学的转型发展。

1.重塑传统专业学院,增设新型专业学院,构建现代研究型大学基本架构。早在18世纪,由于科学运动和启蒙思想蓬勃兴起,柏林大学出现新的学术组织形式——讲座制。1728年,哈佛大学仿照德国设立了以“赫里斯”命名的自然哲学和数学讲座,聘请杰出学者担任讲座教授,进行教学与科研工作,开启了美国大学自然科学知识传授以及自然科学研究的序幕。之后,哈佛大学又相继设立了神学、医学、法学讲座。虽然三者都是从中世纪大学就存在的传统专业学院,但是以讲座制发端的神学、医学、法学教育却与之前存在着本质的区别。概括地说,前者更强调职业性,以培养职业人才为主要目的;后者则更强调研究性,是在柏林大学新理念影响下建立起来的新型教育制度。1782年,哈佛大学依托医学讲座成立医学院,实施正规且严格的医学教育,医学士必须有至少7年的临床实践,并通过公开考试和拉丁语与英语的答辩,方可申请到医学博士学位,克尔认为,哈佛大学的医学院“把医学从传统行医者手中转移到了科学家手中”。19世纪初,神学院和法学院也相继成立,它们也承袭医学院的特点,重视科学研究,提倡学术上的自由探索,正如神学院的宗旨所强调的那样,“不是反复灌输任何宗派的特殊的东西,而是将学生置于有利的环境去探讨基督教教义的真谛”,至此,传统的专业学院在哈佛大学得到了改造和重塑。19世纪中叶,随着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的思想观念、科学成果和工程技术的输入,哈佛开始越来越重视理工科教育的发展,劳伦斯理学院应运而生,它汇集了一批美国科学界的精英,开启了以新兴学科专业为基础建立专业学校的浪潮之后,哈佛大学进一步拓展专业学院,成立了商学院、新闻学院、教育学院等更多新兴专业学院,构建了现代研究型大学的基本架构。

2.改造了德国教学与研究相结合的理念,引领了美国传统大学的研究生教育制度创新。柏林大学提倡教学和研究相结合,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培养学者和科学家:讲座用来传递新的研究成果和背景材料;研究会和实验室用来推进和探索新知识;教授教给学生基本方法和技巧。在德国大学里,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是师徒式的个体间的关系,教学和科研结合也主要依赖于教师个体来实现。德国的理念和做法被来自美国的访问学者带回国,但是在美国它却变成了另外一种全新的教育制度。

19世纪中期,耶鲁大学最早开设博士研究生课程,1861年开始颁授哲学博士学位。1876年,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成立,创建了以研究生教育为重点的新型大学模式。面对新老大学在研究生教育领域的改革举措,艾略特认识到,哈佛必须发展科学研究和研究生教育才能吸引来真正的学者。1872年,艾略特在哈佛大学建立研究生部,与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克拉克大学、芝加哥大学等以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新型大学不同,哈佛大学探索了一条在美国传统大学中发展研究生院的道路。艾略特首先区分了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不同导向,明确了两者是学生学习的两个不同阶段,其要求是不同的,并规定申请医学院、神学院和法学院等高级学位的学生必须获得文学学士学位;商学院的研究生在接受政治经济学、商法、公共商务等方面的专业训练之前,其能力必须接近于一个在德国大学做了两年哲学研究的学生。从1905开始,艾略特又对研究生教育进行分类,以明确定位不同类型研究生教育的职能。他将原有的研究生院更名为文理研究生院,偏重科研训练,培养学术人才;又设立了应用科学研究生院,包含工程学、建筑学、应用化学、应用生物学和应用地质学等学科,注重职业训练,培养高级专业人才。

哈佛大学的研究生教育制度创新为美国传统大学树立了榜样,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等以及一些州立大学都走上了同哈佛大学一样的改革道路,可以说,哈佛大学对美国现代研究生教育体系的形成起到了非常关键的引领作用。

3.接受联邦政府的科研拨款,开启了有别于德国古典科学研究的现代科研,加快了向现代研究型大学转型的步伐。19世纪的德国大学强调纯科学研究,并有意识地使得这种研究工作与实际应用保持一定的距离,体现着古典大学科学研究的特点。与此同时,美国大学的科学研究在快速发展的社会中则被赋予了不一样的内涵。1862年,美国国会颁布《莫雷尔法案》,为各州提供联邦土地建立公立大学和学院,并期望这些赠地大学能够为所在州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在这种背景之下,各赠地大学除了教授机械、工艺、军事战术和农业等课程外,还开发与农业和机械工艺有关的教育与研究项目,建立农业研究和实验站,引发了农业生产和科学养殖上的伟大革命。彼时恰逢德国的科学研究理念传入美国,于是“德国模式赋予‘土地拨赠’观念以学术的声誉和内容”,这使得不是赠地大学的哈佛“也能走向与康奈尔大学——所有拨赠土地新建的大学大致相同的发展道路”。这种通过科学研究为社会服务的理念,在一定程度上为二战时期哈佛等顶尖研究型大学加入联邦科研计划奠定了观念基础。

20世纪30年代美国遭遇经济大萧条,私立大学都面临着严峻的财政赤字,但是为了维护学术自由,哈佛、耶鲁等130多所私立大学拒绝接受联邦政府的救助。随着二战的爆发,这一情况发生了改变:战争的到来使大学与联邦政府的合作获得了更高的合法性,在特殊时期为国家服务是超党派的,符合国家和美国人民的利益。在这种背景下,时任哈佛大学校长的科南特从一名联邦科研拨款的反对者变成了一名积极的组织领导者,他本身是一位卓越的化学家,出任了美国国防委员会委员和曼哈顿计划顾问,在国防科研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哈佛大学也加强了与政府的科研合作,同政府签订了一系列诸如雷达、声呐、原生质代替血浆等重大科研合同,获得大量经费资助。据统计,在与联邦战略研究与发展办公室签订合同的大学中,哈佛获得79份合同,排在第一位;所获资金总数为3000万美元,排在第三位,仅次于MIT和加州理工学院。通过接受联邦科研拨款,哈佛大学获得了大量经费支持,渡过了经济萧条期。数据显示,“联邦的科研经费主要用于相对少数几所学校”,其中,“6所大学得到了这些资金的57%,20所大学得到了79%”,而哈佛就是这6所大学之一。从这种意义上说,正是联邦科研拨款为哈佛大学向研究型大学转型提供了有效助力,不仅为其改善了学校办学资源条件,更为其赢得了学术声誉,从而推进了教师队伍、研究生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

(三)向世界一流大学转型

  19世纪50年代,哈佛并不算美国最卓越的大学。1866年,一位哈佛教授发表文章指出,哈佛当时的情形几乎还不如建校只有25年历史的密歇根大学,“与之相比,我们像是一所地区性的小学校,除非马萨诸塞州政府收养我们,我们不要梦想去与西部的学校竞争。”但是自19世纪后,哈佛大学通过一系列改革逐渐成为国内一流大学,20世纪中叶以后逐步完成了向世界一流大学的转型。

1.重视一流教师的聘任,构建规范的学术职业制度,营造教师发展的良好环境。哈佛大学非常重视聘请一流教师,不断提高教师待遇。早在艾略特时期,他就明确提出“大学的真正进步必须依赖教师”的观点,为此,哈佛大学不惜重金吸引全美最优秀学者来校任教。当时很多大学教授的年薪都在3000美元以下,艾略特校长把哈佛大学的标准提高到4000美元,这就使得哈佛大学能在全美甚至全球招聘到一流学者,教授队伍的数量从1869年的23位上升到1909年的169位。卡特尔曾对10个学科领域的1000名最杰出的美国科学家进行了调查,在401名隶属于研究型大学的科学家中,哈佛大学有66人,排在第一位。1933年9月,科南特校长提出了一项被称为“300周年基金”的计划,为杰出的哈佛教授提供特殊学术职位待遇,以促进这些教授开展前沿的跨学科研究,并且使教授们能够在不受约束和外界干扰的自由环境中开展工作。

同时,为了规范学术职业制度,哈佛大学在1900年就建立了由助理教授、副教授和教授组成的大学教职系列,不同等级教师享有不同权利,这一制度被当时的很多大学效仿。在教师的聘用和晋升上,1938年科南特校长在任时,正式确定了“非升即走”制度,即非终身教职人员的最长任职年限是八年,任期期满后需要按照程序对其进行正式评估,评估标准应教学与科研并重;之后科南特又提出,应根据教师类型对评估标准进一步细化。经过这些举措,哈佛大学构建起了规范的学术职业制度,为教师营造了公平、稳定又具有激励作用的职业发展环境。

2.始终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保持在世界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领先地位。哈佛大学在历史上经历了四次大规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从艾略特的自由选修制改革,到洛厄尔的集中分配制改革,到科南特的通识教育改革,再到博克的核心课程改革,可以说,哈佛的每一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都能切中时弊,对美国甚至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起到引领作用。

1870年,艾略特推行自由选修制改革,力图解决当时古典自由教育中的僵化、缺乏活力、扼制学生兴趣等问题,选修制一经推行,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自由,促进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在美国的很多大学中得到推广。但是,随着选修制的实行,它也逐渐暴露出两个弊端:一是学生选课过分放任自流,二是使学生过早专业化。于是,1914年洛厄尔校长用集中与分配制代替了自由选修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其存在的弊端。然而,选修制和集中分配制虽然解决了学生学习兴趣提升、课程多样性等问题,却未能解决教育和课程的统一性问题,于是1951年科南特校长正式推行通识教育课程改革,规定除学习本专业的课程外,学生必须学习通识教育课程,以使大学能够发挥塑造学生价值观的作用,为美国社会培养合格公民。应该说,科南特的通识教育思想和模式至今仍影响着美国以及很多国家的高等教育。

到了20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高等教育从大众化向普及化的迈进,美国本科教育质量出现严重的下滑趋势。博克在担任哈佛大学校长后,提出要重建哈佛大学的本科生课程体系。他主张本科生教育除专业课和选修课以外,应建立一套共同的基础课程——核心课程体系,目的是“鼓励学生用批判的态度来接受知识,使他们了解在一定的重要领域里存在着什么样的知识,这些知识是如何创造出来的,是如何被应用的,对他们自身有什么意义”。核心课程改革是哈佛大学回应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人才培养所进行的创新,许多高校纷纷效仿,对美国乃至世界高等教育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3.顺应现代学科发展趋势,推进跨学科组织的发展和创新。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知识生产模式的转变,大学教学和科研的组织形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1991年,陆登庭出任哈佛校长,同时开启了哈佛大学跨学科组织的发展和创新之路,又一次彰显了哈佛大学不断改革的进取精神以及始终引领世界大学发展的创新能力。

陆登庭校长上任伊始,就制定了一个雄心勃勃的学术计划,以应对20年之后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他成立了一个由校长、副校长、教务长、院长等组成的管理小组,定期见面,讨论学校的学术计划及学术布局,以形成一个全校范围内的全面发展远景,包括整个大学的目标以及每一个学院或学术单元的发展重点,推进跨学科组织的发展就是这一计划的重中之重。哈佛大学的跨学科组织主要有三种形式:跨学科合作项目、学院附属的跨学科研究中心、独立设置的跨学科研究中心,陆登庭校长在任期间大力发展的是独立的跨学科研究机构。这类机构独立于学校内其他研究和教学组织,一般是超越学院层次的联合体形式,其特点在于项目导向性、学科交叉性和组织开放性,哈佛大学豪泽非营利组织研究中心、拉德克里夫高等研究院等都属于这种形式的跨学科组织。

为了推进独立跨学科研究机构的发展,哈佛大学从政策、管理、资金等多方面提供支持保障。从政策上看,在哈佛大学1998—2000财政年度计划中,曾明确规定要对跨学科动议项目进行扶持。计划指出,学校要重视跨学科首创机构的发展,要关注每个机构的学术计划更新,保证所需的财政、人力资源、研究、出版和发展在内的行政支持。从管理上看,哈佛大学主管教务的常务副校长统一管理与跨学科组织相关的事宜,具体涉及战略规划、管理统辖、资助和项目优先等,两名副校长则分别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予以分管协助,独立跨学科学术机构均隶属于校级部门,并不依附于任何院系。从资金上看,主要有三条途径:一是校内拨款,一般每年定额资助一次;二是政府投入,随着独立跨学科学术机构社会贡献力的日益突出,政府对其经济投入也正在日益加大;三是社会资助,包括基金会捐款、个人捐款、企业捐赠以及其他机构捐赠等。经过这些改革,哈佛大学的跨学科组织迅速发展,极大地提升了哈佛大学的科学研究实力,为哈佛大学在21世纪保持学术影响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哈佛大学转型发展过程中的历史经验

有句俗语叫“先有哈佛,后有美国”,可见哈佛大学在美国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哈佛大学作为美国的第一所大学,不仅建校时间早,更重要的是它为美国培养了大量精英人才,在美国甚至世界高等教育发展中起到了引领和榜样作用,可以说,哈佛大学所探索的组织结构和组织制度创新至今依然深刻地影响着美国乃至世界很多国家的大学发展。

哈佛大学能拥有今天的学术声望和社会地位,与其始终保持进取精神、创新意识和变革能力密切相关。尽管哈佛大学在美国一直名列前茅,但是它始终积极关注社会变化,努力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不故步自封,积极谋求转型发展。总结起来,哈佛大学在转型发展中的主要经验如下。

第一,社会的发展变化是哈佛大学转型发展的最根本动因,但哈佛大学的转型不是适应性转型,而是主动性转型。哈佛大学虽然依照英国古典大学而建,但美国社会是一个完全不同于英国的新的社会环境,因此,哈佛从建校之初,就不得不面临着欧洲古典大学模式和新兴美国社会环境之间的不平衡状态,从组织转型理论来说,这是组织转型的最重要原因。但是,不平衡状态所导致的大学组织转型,既有可能是被动适应环境的适应性转型,也有可能是主动改变自身以及环境的主动性转型,哈佛大学的几次转型都属于后者。究其原因,一是哈佛大学作为美国的第一所大学,它除了效仿欧洲古典大学,没有本土大学可供学习和参考,必须自己探索发展之路;二是哈佛大学一直自诩美国高等教育的领导者,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必须通过不断的改革创新彰显自身价值;三是相比于欧洲,美国社会更加自由和民主,为哈佛大学的发展提供了较大的空间。

第二,哈佛大学在转型过程中不仅改变了自己,更改变了别的大学和它所处的社会环境,因此应充分重视个体大学的转型发展,这是整个高等教育转型的核心和关键所在。在哈佛大学的转型发展过程中,它所推行的许多组织制度创新和教育改革,一经推出就被当时美国的其他大学所效仿,这从美国历史学家威廉·尼尔森对艾略特的评价中可见一斑:“艾略特不仅影响了哈佛大学的一切,而且使哈佛成为国家同类学校的佼佼者。从大西洋到太平洋,没有一所高等教育机构不受艾略特在哈佛改革的深远影响……”可以说,哈佛大学的转型史也是美国高等教育的转型史,是一所大学通过自己的努力影响整个国家乃至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典范。哈佛的成功有其特定的原因和历史机遇,但是这也让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个体大学转型的重要意义。正像组织转型是从核心和关键要素开始一样,国家高等教育系统的转型也要从组成系统的一所所大学尤其是那些在系统中具有重要地位的大学开始,离开个体大学转型谈国家高等教育转型,后者就成了空中楼阁,只有切实推进个体大学的转型,国家高等教育才能改变,我们所处的社会才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第三,虽然哈佛大学历经了美国大学、研究型大学和世界一流大学的三次转型,但哈佛大学最核心的转型是从欧洲大学向美国本土大学的转型。哈佛大学虽然受到了英国模式和德国模式的深刻影响,但是实际上这些模式从没有成为左右哈佛大学发展的力量,因为哈佛从未囿于这些外来模式的限制,它在模仿的同时,总能从所处社会环境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对这些模式进行改造和创新。哈佛的经验说明,当组织结构和所处环境不平衡时,根据环境对组织进行改造和创新是必经之路,而如果组织原有的模式是外来模式,那么这种改造和创新就是组织模式本土化的过程。相对于牛津、剑桥等古典大学来说,哈佛大学也是后发外生型的,它在发展过程中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也是模仿与本土化的问题。尽管哈佛大学经历了美国大学、研究型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的三次转型,但是这些转型的核心是从欧洲大学向美国本土大学的转型,只是在这一本土化的过程中,它的模式越来越体现出优越性,为美国以外的很多大学所效仿,它因引领高等教育的发展而被公认为世界一流大学。归根到底,大学转型的核心是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并不断追求卓越,世界一流大学首先必须在本土发挥引领和榜样作用。

第四,哈佛大学在转型过程中创造了多种新型组织制度和模式,不断突破着原有组织形态的限制,因此组织创新是组织转型的关键路径。整个哈佛大学转型史就是它的组织制度和模式创新史,在这些创新中,有管理制度方面的创新,如学位授予制、“双元制”管理模式、教师学术职业制度等;也有人才培养方面的创新,如选修制、集中与分配制、通识教育改革、核心课程改革等;还有科学研究方面的创新,如专业学院改造、研究生院改造、独立的跨学科研究机构等。在这些组织制度和模式创新中,有的是哈佛原创,如选修制等,也有的是哈佛对其他大学做法的改进,最典型的是对研究生院的改造。总之,组织创新是哈佛大学组织转型的关键路径,只有对组织进行“外科手术式”的改革,组织才能从旧有的模式中解放出来,获得新的活力和发展。

第五,校长和联邦政府是哈佛大学转型的重要影响因素。虽然很多因素在哈佛大学的转型过程中发挥着作用,但是最重要的两个影响因素是校长和联邦政府。哈佛大学的“双院制”管理模式使得校长成为大学管理体制中的核心和枢纽,他连接着监事会和董事会,也连接着政府、校外人士、校内行政机构、教师、学生等各个群体,因此,在哈佛大学的发展中,校长发挥着凝聚、引领和协调的作用。同时,联邦政府在哈佛大学的转型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正是联邦政府在赠地学院时期以及在二战后对哈佛大学的扶持,哈佛大学才逐渐发展为世界一流大学。但是联邦政府并非以控制的方式对哈佛施加影响,克拉克·克尔将这种影响总结为“以微妙的、缓慢积累的和彬彬有礼的方式使得自己显得愈加有力”,换句话说,联邦政府对哈佛的影响是渗透式的而非控制式的,这也是像哈佛这种老牌私立大学能够愿意接受联邦拨款的主要原因。

(作者:赵婷婷,厦门大学教师发展中心教授,郭曼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