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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水平与发表量岂能画等号
发布时间:2010-05-05    文章录入:    点击:[]

 来源:中国教育报 2010-01-14

近日,国际学术期刊《晶体学报》在其网站上发表声明:由于涉嫌论文造假,将一次性撤销井冈山大学两名教师在其上发表的70篇论文。随后又有调查发现,黑龙江大学某教师5年内在该刊物上发表论文竟多达279篇。学术论文造假以及由此引发的学术腐败问题再次成为舆论的焦点。

笔者以为,学术论文造假之所以屡禁不止,固然与造假者的功利心态有关,但更为重要的是高校和一些科研机构对论文的过分看重和过度强调。个别高校甚至给教师和学生下达论文发表指标,将论文发表刊物的级别和数量与学生成绩考核、教师职称评定挂钩。在这样的氛围鼓动下,论文造假、买卖论文等各种学术上的荒谬行径逐渐蔓延。

面对论文造假和论文买卖的种种不良风气,笔者认为,治标更要治本。如果有关单位和个人不能理性看待学术论文的价值,不改变以论文为主要标准甚至唯一标准的学术评价办法,仅凭惩罚和防范措施,不可能彻底杜绝论文造假、论文买卖现象,以及由此带来的腐败风气。

对论文数量的过分关注,甚至把学术论文和学术水平画等号,只会造成学术评价标准的单一化、功利化。仅盯着论文数量做学术,导致有些人把本该用来潜心研究的时间花在琢磨发论文的“技巧”上,还有一些人干脆直接做“假”论文。这些论文即使发表了又有何意义?

学术研究的意义在于揭示未知解释已知,用知识造福社会、改造世界。学术论文和学术水平并不能完全画等号,做学问而能发表论文,固然可能说明一个研究者的学术水平,但不发表论文,并不能说明一个人学术水平低下。众所周知的一个例子就是袁隆平院士,他的主要“论文”是“写”在广袤的稻田中的。

真正伟大的学术发现往往是需要宝贵的灵感、自由的思想去求索的,学术研究恰恰是不能被硬性要求的。以论文发表与否和发表多少为硬性指标,只能歪曲学术研究的本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