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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教育应用关心体贴取代灌输说教
发布时间:2010-12-08    文章录入:    点击:[]

来源:光明日报  2010-12-07

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道德教育的意义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如何在人们的道德生活中,找准道德教育的针对性、把握道德教育的规律性、增强道德教育的实效性,已经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道德教育,既不是对已有的某种道德条文的记忆与维持,也不是面对社会的急剧变化放弃能动的责任而任其自生自灭;道德教育,就是要立足现实、面向社会、直指人心,以一定的观念和蓝图为指导,实实在在地构建起人们的精神大厦。其中,应正确把握好道德教育过程中的“内”与“外”关系。

道德教育作为对人类德性的一种主动的培育活动,其功能是促进教育对象对社会认可的道德价值原则的认同和实践。很显然合理的道德价值原则,是社会成员遵从道德规则的重要前提,而社会成员成功的道德价值认同和道德价值的实践恰恰是道德教育的终极目标。这里就出现了三个基本要素:道德价值原则、道德价值认同和道德价值实践,就个体的社会成员而言,道德价值原则是客观的,道德价值认同是主观的,道德价值实践是能动的。道德教育功能的一般原理就是客观的道德价值原则经过个体主观的内化形成道德价值认同,在道德价值认同结果的支配下,个体能动地进行道德价值的实践,从而完成由外而内,再由内而外的过程。可见这三个要素实际上构成两大需要,即:个体发展需要和社会秩序需要。如果说社会秩序需要是外在的话,那么个体发展需要就是内在和外在的高度统一。

然而,在我们传统的道德教育过程中经常把道德教育的功能看成是外在的。《词典》中对“道德”这一词条的解释是:(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道德通过社会的或一定的舆论对社会生活起约束作用。它把“道德”定位在“准则”、“规范”和“约束”的位置上。按照这样的解释,人们会自然而然地把道德的功能理解为社会秩序的需要。因此,道德就成了规范人、约束人的“武器”。回眸我们的传统道德教育又何尝不是如此,把单纯向教育对象灌输形形色色的规范、准则、条例等看成是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往往忽视教育对象道德人格的培养,不善于把道德教育与提高被教育者正确地进行道德价值选择的能力结合起来,这样的道德教育就很难取得实效。为了达到某种短期的效果而采取简单生硬的手段,要求被教育者遵守这样或那样的规范,执行这样或那样的准则,甚至用背诵和默写等考试方式去检验道德教育的效果,很少以平等的姿态与教育对象一起思考为什么要遵守这样的规范、为什么要执行这样的准则的道理。这样道德就以一种外在的约束力量驱使着个体机械地、被动地按照道德规定的要求去行动。从短时间内看可以满足社会秩序的需要,但是从长远看,个体的人却会因此而养成被动、脆弱甚至是虚假的道德人格,从而导致全体社会成员道德价值认同和道德价值实践的困难。

我们可以转换一个视角去观察道德教育的功能。把道德看成是个体的人内心深处的大爱,是人的一种爱的潜能,它是那些外在的、被社会普遍认可和倡导的道德规则被个体所内化而凝结在心灵深处的爱。而道德教育正是对人们心灵深处这种爱的潜能的积累和激发。这样我们的着眼点就由外在的社会秩序需要转到了个体发展需要方面,道德教育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人的全面发展至少要实现三个“充分”,即:人的合理需要得到充分满足,人的综合素质得到充分提高,人的内在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在这三个“充分”中始终贯穿着“德育”的红线,德性是人性发展的基础和前提,社会秩序需要不应该是道德价值的终极目标,社会秩序需要只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手段,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才是道德教育的最高价值诉求。因此,在这样的视域中道德就成了提升人、滋养人的“补药”。按照这样的理念,我们在道德教育过程中向教育对象灌输各种规范、条例只是道德教育的基本任务,它只是帮助被教育者完成了对道德原则的认知。而道德教育的关键却是在帮助被教育者在对道德原则认知的基础上,通过自觉的内化过程,实现对道德原则的自觉认同,并且能动地指导道德的实践。

因此,我们的道德教育过程应该牢牢把握好“内在”与“外在”的统一,也就是要把握好“明理”、“动情”、“处事”三个环节的有机统一。所谓“明理”,就是对社会普遍认可的道德价值原则的系统学习与掌握。这与我国古代大学之道中的“明明德”有着十分相似的价值诉求,它要求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通过教学互动,达到掌握规范、理解原则的目的,从而在被教育者面前确立起一座道德原则的灯塔,为后续的道德认同和道德实践调准航向,正确定位。所谓“动情”,就是要把外在的、僵死的规则、条例等自觉地内化为内在的情感。也就是说,人们对道德规范、道德原则认同和接纳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具有浓厚情感色彩的内化过程。所以,我们的道德教育强调情感的作用,用关心、体贴、温暖去取代灌输、说教、约束,用人情味取代冷面孔,用强烈的情感去唤起被教育者美好的人生追求。所谓“处事”,就是要将由外在道德价值原则内化而来的、自觉的内在情感(即内在的爱的潜能)再一次外化出来,去能动地支配自己的行动,处理各项事务,指导具体的实践。因为,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在永恒社会实践中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