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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建设与研究的维度
发布时间:2018-04-23    文章录入:gaojiaosuo    点击:[]

来源:《中国高教研究》   2018年第4期

摘要:“双一流”的建设与研究已经如火如荼,但不少基本问题尚未解决。首先探讨了“双一流”建设中“一流”判断的多维度,如所在类属、价值甄别、“一、二流”划界、特色与水平博弈、学科选拔与大学选拔异同;然后尽可能厘清“双一流”建设中的多对关系,如世界、国家和省域的关系,学科与大学的关系,政府与大学的关系,效率型政策与公平性理念的关系,“双目标”之间和“三标准”之间的关系;最后分析了“双一流”研究中可用的多学科维度,若从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经济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的学科视角来研究“双一流”建设,会进入更多更深更广泛的问题域中,也会得到更合理更科学的理论与实践解释。

关键词:“双一流”;建设与研究;多个维度;多对关系;多学科视角

“双一流”是两个“一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而且是“世界一流”。不仅如此,还要使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尽管2017年9月教育部公布有42所大学入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5所大学入选“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但全国本科高校实际上都在翘首以待,期冀可以以本校最好的方式参与、至少是介入到“双一流”建设之中。所以,“双一流”是一项国家战略,代表着国家意志,是集全国之力建设几所乃至几十所世界层级的大学和几十上百个世界层级的学科。对于地方而言,是集全省之力,建设几所几十所能在全国崭露头角的大学。继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公布后,各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本省的“双一流”建设方案,含政府投入额度和建设时间表、受益高校和受益学科名单。在建设方式上,有的省是重点建设并集中投入若干所,有的省是重点建设一流大学但在一流学科建设的投入上多校“雨露均沾”。截至目前,国家层面上“双一流”建设的目标、对象、投入额度和实施路径已规划清楚且进入到正式执行阶段,但省级层面的“双一流”建设的具体目标、对象、内容、标准、路径等,都还在研制和颁布之中。

尽管“双一流”是一个新提法并与以前的“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政策大不相同,好像是在“双一流”问题上的前期研究还远远不足时就启动了改革进程,但实际上与之相关的“单一流”的提法和研究却早已有之,有的都已见诸于改革实践。然而,直接关乎“双一流”的许多问题还没有解决,对“双一流”建设的理论研究都可以说处于起步阶段,就是对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内涵的研究也多处于描述性层面。研究者们多从“双一流”理应包含的要素来解读其内涵,如“双一流”应包含一流教师、一流学生、一流经费等,那么“双一流”的内涵就是具有一流教师、一流学生、一流经费,再往下深入,目前的研究就显得比较苍白了。如此看来,这样的研究还是围绕着“双一流”的“外围”进行的,尚未深入到内核。“双一流到底是什么”的基础理论问题尚待理清,特别是“双一流”建设中已经遇到和将要陆续遇到的多对关系及其矛盾,对“双一流”进行研究的学科视角以及相关学者所应有和所应用的学科知识背景,并未被讨论很多。也就是说,还需要有更合适的人、特别是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人,参与到对“双一流”的理论、政策和建设实践的研究中来。因为“双一流”不只是一个教育问题,也不只是一个管理问题,实际上是综合性、科学性的问题。

对“双一流”的建设和研究,起码可有几重维度,如纵向维度,涉及大学层面、学科层面、人员层面(含教师、学生、管理者在内),还涉及世界范围、全国范围、省级范围,也涉及一流、二流等;如横向维度,可从社会学角度讨论其社会功能,从经济学角度讨论其经济功能,从管理学角度讨论其战略与决策功能。若从政治学角度讨论,“双一流”建设有可能归根结底是一个政治问题。当然,一定会从教育学角度来讨论的,“双一流”建设对教育发展、对人的成长、对高等教育功能和学校职能的演变等各方面都具有重要价值。然而,纵向与横向维度之后,马上要涉及一个明显的关系维度:大学与学科之间、学科与人员之间、大学与人员之间,世界与国家之间、国家与地方之间、世界与地方之间,在“双一流”建设问题上各自所处的绝对位置和相对位置。因此,本研究重在讨论“双一流”在建设和研究上的维度,随之提出某些存疑的问题

一、一流判断的维度

“双一流”首先涉及对“一流”的判断,也就是,“一流”是什么?“一流”就是最上乘的。那什么是最上乘的呢?即使是“最上乘的”,对其也有来自多个维度的判断。“一流大学”首先有一个类属,讲的是在大学类中某一方面最好的个体,而不是方方面面都最好的个体。若从资源的维度来找比较优势,就有拥有最高水平教师的大学、可招到具有最好学术准备的学生的大学、最富有的大学;若从职能的维度来找比较优势,就有着具有最高科研水平的大学、或最高教学水平的大学、亦或最高服务水平的大学;若从判断者偏好的维度来找比较优势,可有最大规模的大学(当认为规模越大越好时)、最高生均开支的大学(当认为学校花在学生身上的钱越多越好时)、最多课程门数供学生选择的大学(当认为学生的选择越多越好时)、甚至是最难或最易毕业的大学,等等。

即使以如上方式找寻比较优势,也还过于宽泛,还是找不到哪几所是最上乘的即一流的大学,因为一些维度是交叉的,是“跨界”的,是分不开的。资源维度中的“最高水平教师”与职能维度中的“科研水平、教学水平、服务水平”交错,也与偏好维度中的“学校要求最高、或毕业最难”交错。“最好学术准备的学生”是高考分数最高、还是能力最强、或是对社会最具有理解力从而最善于解决社会问题?“最高科研水平”,是我们津津乐道的“论文发表”还是不谈发表,只谈将创新思想变为生产力现实的速度?“最高教学水平”是让学生都能听懂,还是听懂一半,还是听不懂且需要多年的思考和实践才能弄懂的教学呢?“最高服务水平”是完全满足企事业机构需要,还是仅提供思想、方法和技术并非事事俱到的服务?“最大规模”可回应社会需求,反映国家利益;“最小规模”可能办成高度精英型,也反映国家利益;那最大规模和最小规模之间哪一个更好?“最高生均开支”和“最多课程门数供选择”当然好,但需要经费,是来自政府的经费越多越好,还是来自含社会捐赠和学生家长在内的政府外经费越多越好呢?政府投入是否要以部分的大学自治为代价、社会捐赠是否要用大学的某些利益做交换、学费增长是否会使优秀但家庭贫困的学生放弃该校?这些说明,对“一流”的选择,具有来自价值甄别和关注维度的取舍性判断。

有“一流”就有相对应的“二流”,怎么划定“一流”和“二流”之间的界限?如某大学某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位居世界一流,那另一大学的该学科进入全球学科排名前2‰,两者之间有多大的差距?再讨论,确定这个在全球同学科中的相对位置,靠的是具有较高水平要求的期刊所发表论文的被引频次,是定量的;也靠一定范围的专家学者或高级管理者所给出的该校该学科的学术声望调查结果,是定性的。定量追求数字越大越好,但即使在高水平期刊,论文的水平也并不是由被引频次来决定的;定性追求名声越大越好,名声来自于了解,历史越长、传播越有力度,名声就越大,但正负案例都有可能扩大名声,广告也是为了名声远播,大学所在地的旅游资源有助于名声扩散。因此,通过学术声望调查得到的大学或学科排名,就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应有的真实性。学术声望的相对位置可能等于“真实+泡沫”,而各大学各学科的宣传泡沫是大小不等的。通过如此定量计算与定性调查得到的“一流”不一定是真正的“一流”。

还存在着“特色”与“水平”的博弈。“一流”重水平还是重特色?特色是外显的,有特色,容易取胜,因为是唯一,若排序,唯一当然第一。但这个“第一”并不能被认定为一流。水平实际上是内在的,对水平的测量是在用其外在的数据来猜测其内在,测量出的水平存在着误差,得到“最高水平数据”的大学也并不绝对是“一流”的。这一方面说明了“一流”的不准确性,另一方面说明在水平与特色的博弈上,“高水平”相对于“有特色”,更接近于对“一流”的判断。中国的现实中真正存在着一批有学科特色的高校,它们是高等教育机构体系中的“至宝”,与国情相符,但若要成为一流大学,仍要看其建立在特色基础上的水平。

更存在着一流学科与一流大学在判断指标上的“全同”。当选拔一流学科时,看的是某校某学科教师队伍的整体表现、学生培养的成绩、科学研究绩效、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等;当选拔一流大学时,还是看某校的教师队伍、人才培养、科研绩效和社会服务作为,只不过是这些方面做得好的学科的数量有多有少的问题,学校行政在多学科之间的协调和领导上的能力大小的问题。若如此,一流学科是一流大学的基础和核心,我们可以把复杂的“双一流”变为简单的“一流学科”进行建设和研究,然后对各校的一流学科数量进行排序,多者在前,少者在后。然而,这又出现涉及学科分类上的两个问题:第一是学科层级及其大小。我国分13大学科门类,其下又分为一级学科,再下分为二级学科,每一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每一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其数量都是不同的。如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就是在12个学科门类的95个一级学科范围内开展的(不含军事学门类及少量一级学科),哲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是1个,工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达到36个。不同学科门类下同级学科数量的不均衡,使得依据一流学科数量来确定某校是否为一流大学有失偏颇。第二是学科的独立性和纯净性。无论建设什么大学,高等教育发展不可能逆科学发展潮流而动。“新近冒尖”和需求递减的学科、“跨界”和“恒定”的学科、“交叉”和“守领地”的学科、“处在边缘”和“达致中心”的学科,其类属确定和层级判断是困难的,如此使得一流学科的寻找和判断更为艰难。

这样看来,“双一流”首先涉及一流判断的多维度,任何一个判断维度又涉及该维度的下位分支。就拿比较刚性的资源维度并从“钱”的视角来说,最有钱的大学不一定是一流大学,钱的用途、花钱的效率更为重要;再拿教师和学科、教师和大学的关系来说,是先有一流的教师,才有可能有一流的学科;有了一流的教师和一流的学科,才可能有一流的大学,而不是相反。从本研究所说的一流的判断维度来看,我们建设中的一流大学,并不是、也没有可能将该大学的全部都建成一流,在一所一流大学中,“不同流”的学科可以、并应被允许并存。

二、关系厘清的维度

由于“双一流”建设战略提出是在学者们对此进行深入研究之前,因此,即使已经进入到“双一流”建设过程的初期,仍需要尽早厘清多对关系,这些关系也正是“双一流”建设过程中将要或者已经出现的多对矛盾。

第一对关系出现在“双一流”的范围上。中央政府提出的是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省级地方政府补充提出的是国内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即地方“双一流”建设问题。那么,世界、国家、省域“双一流”这三者之间是否有关,若有关,是一种或是多种什么样的关系。对这种关系的讨论与明晰,对限制“双一流”建设中的地方保护主义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具体来说,有可能认为,世界“双一流”是中央政府的事,地方“双一流”才是地方政府的责任,如此便减少地方政府对世界“双一流”建设的政策和经费投入,仅支持地方高水平大学向全国水平的突围,或者是对世界“双一流”的投入仅限于合同。中国大学的管理属性与地理属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中央财政对央属大学投入的外溢性使他们对所在省区的社会、经济、科技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所在地的地方大学发展树立起标杆,世界一流大学会对国内一流大学和地方一流大学的发展形成辐射和带头作用。但在建设投入初期,这一判断并未达成共识。疑问是,三个层面的“双一流”建设如何实现功能对接和作用互补?省域“双一流”是国内“双一流”相应目标的矮化、还是建设内容的窄化?不少省属大学现有的质量与水平一般,但也要建设“双一流”,怎样在水平不高和质量有限的地方大学中遴选出“双一流”来,“矮中拔长”和“偃苗助长”将难以避免。

第二对关系存在于一流学科与一流大学之间。首先要回到学科与大学的关系上。大学是由学科构成的,而学科又以专业为细小单元,那么,一流学科是不是包含有一流专业呢、一流专业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一流学科数量多的大学是不是就自然是一流大学?学科不仅构成了大学,学科还构成了科学院,那均由学科构成的大学和科学院呈一种什么关系。我们以前知道,科学院系统没有或很少有基础课教学,如果在科学院系统增加了基础课教学功能,是不是就自动转变成为了大学?多少个学科可以构成大学、多少个一流学科可以称作一流大学?大学的职能是教学、研究、服务,可以从分职能的成就上来遴选一流大学,如一流教学型、一流研究型、一流服务型大学吗?学科并不是一种实体组织,不具有与实体组织相应的职能,那非实体组织是否有职能、学科是否有其组织作用?学科靠什么支撑,靠的是发表和出版,还是靠学科知识转化为科学生产力的力度,或者是人才培养的规模和层次,亦或是教师的声望?这些问题直接作用到一流学科的遴选上。我们所提倡的跨学科,其发展是要求建立跨学科组织的,依学科建院系的传统做法就不是跨学科组织;分学科评估与排序,就不是跨学科思维。实践告诉我们,越是传统学科、传统的高水平学科,跨学科发展就越困难。

第三对关系涉及政府与大学之间。其一是政府强力推动还是大学自主推进。办大学和办学科,本应是大学自己的事,大学从其历史起点、演化过程、发展愿景中,从成员的基础、能力和意愿中,定位自身的类型和层次,通过校训表达办学理念,用规划提出目标和行进表,并知晓自身与“双一流”的距离。这些是“双一流”建设的内驱力。从大学发展的逻辑来说,要把某所大学办成什么样,首先需要大学本身的内驱力。从另一方面来看,中国具有举一国之力办大事的经验和能力,也具有办成好大学的价值和办法。但这种特色的正向功用由大学自身的内驱力来激发,其负向功用却会引发某些并无内驱力、也无条件和基础的大学“被动挤入”建设队伍。我们要做的是在“政府政策推动”与“大学内驱推进”之间找到平衡,把其正向功用发挥到极致,负向功用限制到极微。其二是政府财政投入的方式。如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对“双一流”建设的财政投入是叠加式、还是补足式,或者是亏空填补式;我国建设各层次的“双一流”到底需要多少钱;是以财政预算方式固定比例还是以项目拨款方式予以机动?若进入预算,是偏切财政“大蛋糕”还是重切教育“蛋糕片”?“大蛋糕偏切”会涉及与公共卫生、公共养老、国家防卫等方面需求的博弈,“蛋糕片重切”会影响到与基础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层次与类型教育的博弈。还有,怎样在建设“双一流”的问题上做到大学自主程度和政府控制程度之间的有效平衡,是大学自主建设、“政府给钱不管事”,还是政府主导、“大学拿钱听话”?

第四对是效率型政策推进与公平性理念彰显的关系,这也是精英大学上水平和大众大学保持续之间的关系。“双一流”是明显的效率型政策,讲究效率就必然强调生产性,精英群体的规模和成长速度表明的是典型的生产性功能,那么,政府强力给政策,给资金,给所有优惠,以缩短“双一流”建设的时间,增强建设工程成功的力度,受益者会偏向多年享受重点建设政策的“985工程”大学。然而,公平是社会进步的基石,公平性政策必然强调公益性,普通群体的规模和心理感受是典型的公益性功能,如此,政府给予温和吸引,给政策,给自主,给创新空间,让更多的人和更多的大学得到“双一流”建设的好处,提高公平的可感知性,受益者会偏向拟以改革创新“后发”的高校。实际上,重点向若干所大学集中拨款和平均对所辖大学分散用力,两种投入方式都有其存在的合理价值。一流是层状分等,集中向少数基础条件好的大学投入有助于区分等级。但政府资金来源于全体纳税人,向培养所有纳税人及其子女的所有高校平均投入,有利于高等教育公平。然而,无论是历史还是当今,也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矛盾往往成为政府最大的选择难题。从目前的政策方案来看,国家层面重效率稍微关照公平;地方层面则重在两者兼顾,如尽可能少给“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一流学科建设”数,尽可能分配“非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一流学科建设”数。

第五对关系出现在“双一流”设计上的“双目标”之间和“三标准”之间。其一是在“建设目标”与“绩效评价目标”之间。目标是抽象的、绩效是具象的;目标是事前设定的、绩效是事后反省的。怎样从预期的建设结果上评价“双一流”?是“旧瓶装新酒”——用“985工程”建设的做法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用建设大学的做法建设学科,还是理念创新——用新思维新方法建设一个新类型的大学群体,用学科的本源概念和功能并结合科学新进展来发展学科概念,用分化的、交叉的、综合的学科来形成新的学科类型和学科建设思路?若是后者,若干年后如何对目前设定的建设目标进行绩效评价?其二是在认定标准、建设标准、评价标准之间。目前的程序是“经评价后的认定在先、建设跟上、评价最后”,那种“先大面积建设、再评价、后认定”也不失为一种方式,或是评价、建设、评价、认定的多次交互穿插。建设标准是不是就是建设后的评价标准?认定标准、建设标准、评价标准之间一定互有关联,但是哪种关联、标准是动态的还是静态的?若动态,需要超前多少年?若超前,以哪些既有的大学和学科作为标杆?作为标杆的是现今的“双一流”还是不断向前移动中的“双一流”?若是“现今的”,若干年后这些标杆的位置在哪里;若是“移动中的”,我们怎样向着标杆前进?“标杆”后面的大学和学科如何能成为领头的世界一流?是不是要使“建设目标与绩效评价目标”“认定标准、建设标准、评价标准”同时出台,以政府和建设中的大学双方协商的方式确定这些目标和标准。

三、研究的学科维度

上文提及,“双一流”及其建设本身就是一个多学科的问题,本身就需要从多学科的维度进行研究。

“双一流”的社会性。“双一流”已经吸引了全社会的关注,将会形成巨大的社会效益,这是中国国情决定的。中国所有的孩子都被长辈寄予将来读大学、读好大学的希望。精英幼儿园,择校进小学、进初中,高中上重点校重点班,以及从娃娃抓起的课外辅导,成为有条件的家庭、“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的家庭的具体行动。所以,中国高等教育阶段的“双一流”建设是大合人心的。在教育阶段纵向延伸,在职业阶段全方位辐射。社会学是研究人们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的,还研究社会的结构与功能、社会的文化与组织、社会的群体与分层等。从社会学的学科视角对“双一流”进行研究一定会出现重要成果。

“双一流”的政治性。政治是什么?既是国家具有影响力、军队具有战斗力、人民具有幸福感,又是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社区安定,政治是可“大”可“小”的。大到国家利益,中到社会治理,小到人心安定。“双一流”建设具有助力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功能,具有重要的政治价值。政治学的研究对象包括政治体制、政治行为、政治心理、社会的公共权力等。若用政治学的视角研究“双一流”,特别是研究其建设中的选拔少数高校和提升多数高校上的效率与公平问题,就会发现与其他视角不一样的问题域,找到更合理的解决社会管理问题的方案。

“双一流”建设当然具有管理学特性。我们常常强调的管理职能是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双一流”建设是大事,是国策,横向涉及千家万户,纵向涉及前期历史和未来远景,需要很好的规划和计划,组织和协调,更需要具有民主和协商能力的领导人的领导力和创造力,在某些问题上也需要具有边界的控制。上文提到的多对关系与矛盾的处理,都需要从管理学的学科视角上予以深入研究,给出科学的答案。

“双一流”的经济性。简而言之,经济学研究的是资源配置,教育经济学研究的是教育资源配置和人力资本效用等。“双一流”建设需要政府的持续投入,而这个投入来自公共财政,是公共资源的一种配置。政府将纳税人的钱投入到几十所上百所的大学中,办好这些一定数量的大学,对整个高等教育、甚至对整个国家的社会和经济将带来的“辐射效应”,是该笔投入效应的“外溢”,正是作为准公共产品的高等教育所具有的“外部性”。好大学、一流大学的产生和发展,会带来周边地区、乃至整个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进入到这样大学工作的教职员工,会有更高的社会竞争力,从而带来个人收益的提高;在这些大学中的求学者,成为“大学中的大学”的主人,在就业、交友、社会名望、终生收入上都会得到更多的利益。中国也因有这些好大学、一流大学,而留下那些本计划到西方国家留学的年轻人在国内受教育,这是一笔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放眼望去,整个社会,也因为有这些一流大学会变得更加美好。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双一流”建设具有生产性,整个建设工程也体现出其具有的信号价值,“双一流”建设的结果将会影响各级各类劳动力的市场分布结构。

“双一流”建设的教育性。大学执行的是高等教育功能,“双一流”建设当然具有教育学的意义。教育是育人的,教育也是影响社会发展的,这就有了人们在教育学学科属性上是人文学科还是社会学科的争论。“双一流”要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双高”既体现在学生培养上,也体现在科学发现上,还体现在大学担负的解决社会疑难问题的责任上。谈到“教育性”,第一,不能忘记现代大学的理念,大学不仅给人(学生、教师和所有的管理人员)以知识,也给人以能力,但更重要的是给人以“做人的基本”;大学不仅产出科学论文、著作、专利,更重要的是要形成引领社会前进的思想。第二,不能忘了大学的组织革新,既有的大学内部组织,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功能上或者在结构上,是否仍然适合于一流学科的建设与发展?跨学科、交叉学科、新“裂变”的学科,在哪里可以找到适合其生长的组织平台;过时的、需要改造的、被新的学科生长点“组合掉”的学科,到哪里去找自己重新发芽的土壤?历史上形成的“校-院-系-教研室”的校内纵向实体组织结构形式,与近年来新生的“国家级研究中心/实验室/智库、省部级研究基地/智库、校级研究机构/智库、院级研究中心”这样的校内纵横交错、虚实并存的组织结构形式,如何在一所大学中全部存在并相安无事?这样,“双一流”建设中的大学的组织变革势在必行。第三,还不能忘了大学的人事制度革新,类型繁多的人才工程、教师的引进和外流、教师岗位的分立、同系教师的薪酬差距,从聘用人和管理人到依靠人和发展人的不同的人事行为,这些都是“双一流”建设大学正面临的难题。第四,更不能忘记现代大学制度中管理与治理的差异,“双一流”建设给中国大学极好的现代大学制度形成与完善的机会,对学术的极度强调使得大学治理比其管理更显适应性和正当性。第五,当我们谈到一流大学的建设时,绕不开的关键中有“大学功能”问题,它们仍然是教学、研究与服务吗?是会有更多维度的“裂变”,还是会有更大力度的“聚合”?也许聚合成为必然。聚合的核心可以汇集到“培养人做人、培养人做事”这两点上。其实这两点就涵盖了教学、研究和服务,包含了追求学业、学术、学术管理真谛的学生、教师、行政人员,还涉及筹钱、用钱、给社会给全体人民回报的问题。第六,是在世界标准与中国特色的“双面板”上,如何突破“学术语言以英语为用、学术行为以西方为模、大学概念由他国限定”的围困?是否已有省份在考虑大学的新一轮合并,以“强强联手”的方式做强单一大学来建设一流?所以,若用教育学、继而用高等教育学的学科视角研究“双一流”建设问题,我们的收获将是特别的。最不可忘记的是大学学科建设:哪个学科吸收其他学科的“碎片”,哪个学科要进入到其他新兴学科之中,哪些教研室甚至哪些院系可以关闭、可以新生、或者需要被重构?

总的来看,如果仅仅建设和研究“一流大学”或者仅仅建设和研究“一流学科”,操作性会更强。当我们要建设和研究“双一流”时,面对的问题就复杂了许多。本研究只是尝试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双一流”建设与研究的维度,同时对许多问题仍然存疑,需要得到来自多学科的学者的加盟研究。

笔者设想,我们可借用“双一流”的研究及其建设过程,来解答多个中国高等教育多年来面临的问题。如:可借“双一流”建设的机会调整学科建制,可在“双一流”建设过程中重点强调学生的培养,可在“双一流”建设的政府经费中辨清公共财政开支的合理、合法与合规程度,可从较多关注少数大学成为一流到实现中国高等教育整体实力的增强。最后一点是促进中国的高等教育发展从明显的“运动态”走向发展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