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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制度建设的内在逻辑
发布时间:2010-04-30    文章录入:    点击:[]

来源:《复旦教育论坛》 2009年7期

一、引言

当高等教育从象牙塔中走出并日益融入社会之时,科学、高效的现代大学制度早已提上日程并孜孜不倦的被众多研究者所强调,但实际上,现代大学制度的症结究竟何在?是外部管理过强?还是内部组织结构科层化太严重?其实伯顿·克拉克在他的《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一书中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高等教育中最佳的端点是基层。也就是说,当我们都把视野投注在如何改革高等教育宏观管理时,当我们一直集中于对大学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关系的理论探究时,我们却忽视了我国大学内部管理的痼疾:

首先,就大学内部行政管理结构来看,存在大学内外部之间和内部行政高层与行政基层的权力博弈,过于钢性的非此即彼的科层较量,导致上层目标统一的意志与基层目标本位的现实出现难以调和的矛盾。这一矛盾导致大学校长和大学中心管理层无法真正实现行政放权,导致社会和理论界对大学内部行政权力过大过强的诸多质疑和不满。我国大学为何会出现行政权力内部的博弈?大学内部如何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行政放权?

其次,从校内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来看,二者关系的理清和博弈在理论上的探讨和研究,早已是高等学校管理问题的重中之重并形成普遍共识,即大学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需要相互制衡;然而与理论研究的热情相比,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在实践中的关系始终难以理清,我国大学的行政权力始终是以学术权力的领导者和管理者的身份存在。那么,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制衡机制缺位的问题症结何在?又该如何从根本上变行政权力的管制作用为促进作用?

第三,从基层学术组织的活动方式来看,大学内部存在行政性学术委员会的特殊身份与学术团队自由发展间的矛盾。众所周知,国际通行的教师学术活动方式是自由组合与教学自主,强调基层学术中的教授治学权力。但是我国大学内部行政性学术组合远超科研自由组合的力量,而且大学外部有着教育行政部门自上而下的学术影响通道,这样的模式必然导致基层学术组织发展既要屈从于内部行政管理安排,又要对外符合政府顶层科研管理的需要,使得各基层学术组织的学术权力难以体现其独特性。

目前,对上述三个问题的研究并不少见,大部分是集中在如何改善大学宏观管理环境和内部大学的校长领导力方面,或者就是集中在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关系的理清上,但鲜有探究这三方面矛盾出现的根源。从历史看,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由于发展历史短暂,后天受苏联模式的影响,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建构和调整主要采用科层制的基层行政层级结构。随着大学行政管理模式的加强,作为基层行政组织管理模式的系甚至于院的行政功能越来越被强化,院系的学术功能被弱化,而且根深蒂固的上下等级文化也直接影响了大学内部管理文化,导致目前在基层学术组织的制度建设上不论如何调整,都始终走不出学校行政壁垒的怪圈。可见,所有问题和矛盾的焦点都应该归结到我国大学内部独立基层学术组织缺位和弱势上。虽然近年来也出现了不少基层学术组织研究的文章,但比起长期在宏观和中观方面的研究,不论从研究的数量和质量来看,可以说,我国大学学术组织建设和研究上存在诸多失语和错位的无奈。

那么,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究竟是什么?他的表现形式和内涵分别是什么?基层学术组织制度建设的关键何在?基层学术组织制度建设的功能何在?基层学术组织建设的终极目标何在?

纵观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经济全球化和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影响带来的是大学内部行政专业化管理模式和组织制度显示出惊人的相似,但细究之则有着实质的差别。以学科建制为基础的基层学术组织,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松散分立的现代大学内部管理模式既是对传统学术自治的秉承,又体现了对现代管理制度的吸收,这样的内部管理制度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学术力量和行政力量。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由的学科存在方式促进了基层学术组织制度建设的灵活性;学术力量和行政力量的松散分立关系将直接保证基层学术组织知识本位模式的实现。

二、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逻辑结构

学术组织是指通过追求高深知识而承担学术职能的组织。大学基层的学术组织是指和外部宏观组织管理和内部中层组织管理相对应而存在的,以知识继承和创新为目标的,承担大学发展的细胞组织,承担了大学基本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的组织。大学理念是大学生存与发展的灵魂,是学校全体基层学术组织自下而上形成的思想集合体,是学校结构决定学校独特职能的核心动力源,是学校办学特色与个性形成的主因。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来看,不同的基层学术组织模式不断丰富着大学管理模式和大学理念,大学学术力量的兼容并包也促进了多元化基层学术组织的成长。

伯顿·克拉克曾经提出,大学的“底层结构遵循的是学科、专门知识和专业化无序状态的逻辑”。有学者根据此提出了学科逻辑模式,问题逻辑模式和单位逻辑模式。顾名思义,学科逻辑模式是根据知识的学科分类来设立基层学术组织的模式。问题逻辑模式是基于学科知识基础上,以新出现的但尚未形成学科体系的问题模式来进行学术管理的模式,众多的“研究中心”和“项目单位”就是问题模式的代表。单位逻辑模式强调的是组织模式是以单位制度为基础来组织的,其基本特征在于功能合一性、资源的不可流动性和生产要素主体之间的非契约关系。

不论是学科逻辑还是问题逻辑模式其基点都是知识本身,只是前者是基于知识现有的学科分化,是对学科现状发展的认同;后者是基于知识未来学科发展,是对未来知识发展的探究;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知识是这二者共同的基础所在。本文就基于将这二者合二为一统称为知识本位模式。单位逻辑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是我国大学基层组织模式特有方式,一直以事业单位方式存在的我国大学,在内部基层组织建设上就表现为院处实体的模式。所以本文就在三个逻辑关系的基础上根据知识和单位两个差异性类别提出了院处实体模式和知识本位模式的两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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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系实体模式

所谓院系实体模式指的是大学的基层学术组织是以院系实体形式存在的同时并授予院系一定级别的行政单位运行模式。对于院系而言,他们实质上不过只是个承担了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并对院系内的人、财、物进行严格的控制的行政单位。在这样院系实体制的基层管理中,固定的编制、包干到户的教学仪器设备、各自分立的教学研究方式是其最明晰的特点。固定编制带来流动性和自主性的缺乏,隶属院系的仪器设备管理导致资源重复建设率高,各自分立的教学科研方式引发学科壁垒高筑,学科交叉发展融合空间相当有限。

院系实体模式是多方因素促成的。一方面,院系实体模式是大学“单位”模式在大学内部的反映。“单位”这个带着实体烙印的名词有着他丰富的内涵和意义。我国大学至今还是作为事业单位而存在,在功能、资源和生产要素主体上都有着“单位”制度的内部特性,在管理中还有着自己的行政等级。外部强有力的行政管理模式必然影响内部组织的管理制度,导致我国大学内部整个管理模式都不可避免地带着院系实体的“单位”印记。另一方面,苏联“校-系-教研室”科层制的层级结构影响至今,“单位”自上而下延伸到了学术力量第一线。虽然这种自上而下、一竿子到底的行政模式在现代大学制度的呼声中不断地改革变化,但是《学科专业目录》从国家管理上规定了主干学科门类,导致各大学基层组织制度设计和建设并没有过多自主创新发展的空间,只能在《学科专业目录》的大一统范围内进行;同时《学科专业目录》统一审核程序又导致学科发展和专业设置上必须和目录设计保持一致,这样实际上限制了大学对学科和知识发展变化的敏感度和反应能力。与之相适应的是,大学内部管理模式在先天科层制层级结构的基础上调整,院系的行政模式和功能虽有缓解但却没有实质性改变,导致院系间分立和各自为政的局面依旧存在,学科发展还是遵循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模式,而非自下而上的学科或者问题逻辑模式,这样就导致自上而下的实体模式与自下而上的知识本位模式力量上的失衡,学科融合并不能真正得到推行,而通识教育的实质性发展更是举步维艰。

(二)知识本位模式

知识本位模式是指大学的基层学术组织实质是以知识结构和知识发展脉络来进行组织和建构的,在大学中,知识的承载者是学科,从这个意义上说,知识本位的基层学术组织模式表现方式上就是以学科为细胞进行活动、整合和发展的。当然,知识本位模式并不意味着可以没有院系行政部门的存在,但行政部门只是负责对学科间资源、教师发展、学生管理等事务起服务和协调的作用,教师编制、教学设备和教学科研都是在一个共享和交流合作的空间内存在的,这样的方式为知识发展、学科交叉以及跨学科研究提供发展平台。因此,可以说,知识本位模式是以学科为逻辑基础,以行政管理为服务框架和统合力量,以无边界、开放式、尊重学科知识体系发展特点的基层学术组织管理模式。

应该说,自下而上的知识发展和学术追求的路径选择是符合传统大学理念的,是坚持大学学术自治和创新的基础。虽然现代大学在内部管理模式和结构上越来越多地接受企业管理的模式,以求提高大学内部管理绩效,但是不论如何调整,论及基层学术组织制度的发展,却始终是保持着对学术、对知识最直接和最敏感的模式,这种模式并没有随着中观和宏观管理模式的变化而变化。

大学组织本身的特殊性及其与知识发展的密切关系,都决定了大学内部组织结构应当建立在以学科为基础的知识本位模式上。当然,高等教育走入社会中心,为社会服务、承当社会责任的角色已经越来越重要,受到社会发展的制约和监控、问责的力度也越来越大,大学所应该承当的社会责任也变得越来越重,知识本位模式的基层学术组织制度建设在实现大学学术发展和学科创新服务的同时,还必须为大学在学术追求和社会责任中保持平衡。

三、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功能

从理论上来说,学科是大学的细胞,是大学教学科研发展的基础所在。“(学科)这些极其重要的单位,可以被看做是一种组织的基础。”所以,高等学校从整体上来说实质就是一个学术组织,就是一个学科群的集合体,越到基层越倾向于某一单一学科体系,这样才可能符合整体学术性的要求。因此,基层组织的学科属性和学术特性是由大学与生俱来的特性决定的,它在大学职能实践上凸显着其优越性和不可替代性。

系统论认为系统的结构决定功能,系统结构变化必然带来功能的变化。所以从系统组织管理的角度来说,一定的功能需要特定的管理结构来实现。因此,院系实体模式和知识本位模式构成了大学内部基层组织建设的两种不同的结构,也必将对大学功能产生不同的影响。院系实体模式本质上是单位模式,单位模式既可以强调国家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也可以代言自下而上的基层学术力量;而知识本位模式则是以知识变化为基础,通过教师自由学术活动的方式,影响知识变化并反映到学科调整,继而以获得相关的行政支持和资源保证。

对大学而言,教学、科研和为社会服务的大学三大职能,其实质都是知识创新,教学职能是通过人才培养达到知识的传承,继而为知识创新做准备;科研职能是通过科学研究直接进行知识的更新换代,为社会服务是建立在教学和科研基础上。当然这些知识创新需要制度保障,而以学科为基础的知识本位模式则成为这些创新的重要载体,这样的基层制度建设才是成功而有效的。

1、以知识本位模式的基层组织制度是创新人才培养的基础

教学是施教者与受教者进行互动,借以达成教育的目的与理想;是经由多样化的,复杂的,一连串的互动行为构成的一种经由设计与选择的互动策略,是一种逻辑行为。也就是说,我们所强调的师生间的教学互动逻辑并不只是在班级教学过程,更包括师生间在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和教学结果的整个过程中的选择和互动。理论上来说,师生间的互动教学逻辑是一种互为因果的链锁关系,施教者通过收集学生信息和需要来设计课程教学内容,通过课堂教学过程把知识传递给学生,而学生将接受到的信息和自己的预期效果做正确和系统化的反映,通过报告、调查或被评估的方式回馈给施教者,继而推动施教者在下一轮的教学过程中及时快速地进行调整和改革。如前所述,高等教育大众化带来的是学生类别的多样化和复杂化,非全日制学生和成人学生的比例迅速增加,学生类别的多样化要求课程设计的多样化,也对师生间的教学模式提出新的要求。

知识本位模式为课程多样化和灵活的设置提供可能,同时就形成良好的师生互动教学逻辑提供保障。多样化的课程模块需要学科间自由的互动和交流,学科是相对独立的,知识是综合,所以以知识本位的基层学术组织建设将为这样的学科交流提供空间和可能。

“如果你正在寻找一个硕士学位,我们灵活的课程设计将在您需要的专业领域提供更加专业化的知识,并为您提供更加广泛的选修课程来整合在你的课程模块中,以适应你个人兴趣和需要。当你并不确定你能够承当所有的硕士学位课程时,你也可以选择灵活的PCES的课程模式。”

国外大学课程设置和介绍为多样化课程设置提供现实的案例,因为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和学生类别多样化复杂化,只有开发多样化的课程模块才可能满足学生需要和市场需要。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多样化课程模式的形成是建立在自下而上的知识本位模式基础上的,没有基层对知识和学科发展的敏锐反映和触觉就无法对课程内容和设置提供多样化设置的可能,就无法把市场需要和学生需要加入到课程设置中来。所以,多样化课程组合而形成的模块课程学位制度必须也只能建立在知识本位的基层学术组织模式基础上。

只有建立在知识本位模式之上的课程设置、教学、评价,才可能给予授课教师最大的权限和责任,这样才可能保证在课程设置之前,授课教师有充分的主动性来进行市场分析、学生调查并根据相关信息来具体设计出最符合知识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或者是最符合学生需要,或者是最符合市场需求的课程内容,教学方式,并能够根据学生的评价来适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反观院系实体模式,若行政力量体现得太强,课程设置模式可能会遵循自上而下的管理思维,从外部需要出发,这样就会强化行政与市场的需要,而忽视知识和学生发展需要;而站在知识前沿的教师则因为没有基层发展责任而丧失了课程设置的动力和机会。此外,院系实体若行政特征过强,还会造成学科间的交叉交流空间相当有限,从而封闭了学科交流的可能。学科孤立发展违背了知识综合融合的规律,只会导致学科发展越走越有限,人才培养机制越来越狭窄,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空间相当有限。可见,只有符合知识发展规律的知识本位的基层组织模式才可能在大学的教学职能中、在人才培养内容和模式创新中有所作为。

2、知识本位模式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为探究高深学问提供丰富土壤

学科建设是高等学校的一项根本性建设,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龙头。目前我国高校学科建设逻辑还是着重强调“统一领导、科学规划、组织实施、评估检查和总结完善”自上而下行政管理的逻辑。实际上,从知识发展趋势来看,学科自身发展呈现双轨分离模式,一方面学科分化越来越细致,动力来自自下而上的个体学术力量;另一方面学科整合综合趋势也在不断加强,动力来自自下而上的群体学术力量。这样自发进行的学科内在发展逻辑与我国高教自上而下的统一行政管理的学科建设逻辑存在着冲突。知识本位模式的基层组织制度,本身结合了行政关注的问题逻辑和学者关注的学科逻辑,其路径符合知识发展的内在逻辑,为高深学问探究的发展提供新的制度建设模式,也可能成为高校学科建设的突破口。

如果说,在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模式上,教学是以授予学位需要而存在的灵活多样的课程模块来支持的话,那么大量的学科、研究中心、项目单位和工程就成为科研的重要载体,也是知识本位基层组织制度在科研上的具体体现。研究中心和项目单位可能以学术组织实体的形式和学院并立存在,致力于学科融合发展或者研究某一问题和课题,这些中心和项目单位是科研的主要组织形式和力量核心,他们通常没有单独设立课程模块、教学和招收学生、管理学生的资格,但却是为了学科建设和高深学问研究而把不同领域研究者聚合在一起,实现教师互动,学科交叉,知识融合的一个相对独立的机构。实际上,学科建设的过程就是整合教育资源、加强不同学科间学术队伍的互动,实现人才的黄金搭配的过程,这个过程通过何种方式实现,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模式。发展历史悠久的西方高等教育发达国家更多是通过学科内部建设需要而自发自觉形成的组合;后起急追的我国模式,更多地采用从国家层面,由国家重点学科、“985工程”和“211工程”自上而下的规范而推动高校内部学科建设和融合。在我国大学的实际运作中,学科建设随着该国家工程项目的推行而迅速展开,学科的自然发展与学科间融合还十分欠缺,没有很好地形成内在固有的逻辑发展关系,各自为政的发展模式依旧顽固存在着。

我们无法否认,西方大学和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管理模式也越来越强调中央统筹的力量,尤其是英国,以国家招标的形式存在的研究项目越来越普遍。但是不同的是西方大学尤其是英国大学有着学术自治的传统,这个传统从本质上规定了大学内部是以学科为基础的知识本位模式的基层学术组织模式。这样不论外部管理模式如何变化,大学内部依旧可以始终如一坚持学科为基础的知识本位模式,学科建设还是遵循知识发展逻辑,由相关领域有兴趣的研究者自发组成相关的研究小组,从而自觉形成新的学科研究。这样形成的学科间的融合并不会随着研究课题和项目的结束而消失,基层学术组织的学术志向可以稳定地长期存在,避免人为因素干扰及行政、市场动荡的不良影响。

当然,目前现代大学已经无法保持完全意义上的学术自治,现代管理模式也随着大学与社会关系的密切而影响着大学内部管理模式。但是,如何利用现代管理模式来更好地保持基层学术组织的知识本位实质才是现代大学必须思考的问题。在大学层面,传统的三层管理结构渐渐被两层扁平式的管理精简模式所取代,学科的自由度和活动空间可以在扁平管理下变得更大。中层管理的减少和相对集中,保证了基层组织融合空间更大,学科进一步融合以学院模式存在能够提高政策上通下达的效率。大学学术委员会为跨学院的学科交叉提供了行政与学术制衡的有效途径;中观层面,以学科为基础而存在的学院间的互动和融合自由度在不断增加;微观层面,基层学术组织为问题研究、项目研究或者交叉学科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学科整合和知识交流成为必然。毋庸置疑,只有当学科作为独立和自由体存在之时才可能发生上述行为,如果基层的学术组织基础非学科主体而主要是行政主体,那么带来的只会是行政管理间的学科壁垒和各自为政的孤立发展而已。

其实目前对大学而言,与其去质疑或者抱怨甚至希望取消国家工程自上而下的研究规划模式和逻辑,还不如多考虑如何增强大学基层组织的实质作用。因为从世界范围来看,自上而下的研究规划逻辑也有他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尤其是在当高等教育承担越来越多经济社会发展责任时,从国家层面推动的研究将更有针对性而且更符合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大学毕竟是研究高深学问的地方,依旧有着对大学理念的坚持,依旧有着学术自治和学术自由的本质,大学职能的个性化归根到底是大学内部的事情,所以强化大学以学科为基础知识本位的学术基层组织制度是实现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所在。

四、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建设的目标

大学职能的实现成功与否,主要判别标准是其是否符合社会责任的专业化选择要求,大学内外部管理模式的核心效能是致力于大学服务社会的专业化水准。目前,大学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毋庸置疑,但社会责任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导致学校内部管理模式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了大学行为的选择和绩效的发挥,内部管理模式的合理与否也对基层组织制度建设起至关重要的影响。那么,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模式面临怎样的转型?高校内部的管理制度在科层制、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以及大学学术自治间如何寻找到平衡?社会利益相关者对大学所应当和必须承当的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期待和监督作为又该如何?不同利益相关者通过何种方式保护大学知识发展的内在逻辑?是大学通过多样化目标来实现还是不同利益者都将殊途同归呢?

首先,政府行政通过经费、法律和政策对全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质量和分层分类进行战略规划,以保证高等教育的发展符合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并规范院校发展规模,监督和保证高等教育质量,为社会大众公布院校质量信息。政府作为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发展的总协调者,需要高屋建瓴地对政治、经济、教育发展做出统筹规划。如1960年美国加州政府公布了《加州高等教育总体规划》,该规划对面临转型时期的加州高等教育系统进行规划和调整,其意义在于分析1960年到1975年加州高等教育所可能面临的入学人数增加、财政经费不足等问题的基础上,为未来十五年内加州高等教育系统在高等教育发展规模、发展速度、确立通过行业中介认证评估来保证高等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详尽的规划和说明。实践证明,该规划为美国高等教育甚至是世界高等教育一次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设计。

1997年英国迪尔英报告分析英国高等教育发展现状,提出成立统一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正式确立了英国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制度,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双主双从”的拨款制度。1988年澳大利亚达金斯改革也是对处于大众化初期的澳大利亚高等教育发展做出规划,整合院校格局,实施成本分担政策,确定大学拨款原则和科研经费分配原则等等。

大众化时期高等教育日益步入社会的中心,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的联系日益密切,对政府和社会资金的依赖也越来越严重,高等教育接受政府行政力量推动已经成为不可违逆的事实。我们发现,西方高等教育发达国家政府尽管不同时期出台的高等教育规划的重点和内容各不相同,但规划出台的目的是为了应对高等教育窘况并对未来十到二十年高等教育发展方向做预测;而且规划的内容集中在院校结构和规模的整合调整、院校质量的保证、院校经费等方面的问题。可见政府出台的规划并不是对高校具体发展的行政管理,而是对未来十年到二十年间本国高等教育可能面临问题和发展趋势的预测,并基于这些预测提出相关的发展策略和路径。我国的高等教育规划主要是五年规划,规划的内容也呈现宏观性和整体性特征,但政府在专业学科设置、在高校的行政级别上并没有做出实质性的改革,导致试图通过规划实现政府对高校战略管理的意图并未很好地实现。对我国来说,也许当务之急在强调规模质量、公平效率的同时还应当着重规划如何加强院校的“底部”的负重性,如何促进基层权力的最大化和行政管理权力的促进作用。

其次,就院校自身而言,学术权力是学术活动本身的内在逻辑决定的,他承载着对传统大学理念的坚持,学术权力的权威不是制度规范下的,而是一种合理性的、历史性的、约定俗成的习惯。高等学校作为操作高深知识的学术组织,其特点就决定了高教组织与社会其他组织类型不同,并具有独特的规律性。所以,不论是制度化和规范化的企业管理模式还是等级化科层制的行政管理都不是理想的大学内部管理模式。

从权力分类本身来看,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是大学内部并立的两个权力类别,二者缺一不可。但是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之争已经成为现代大学内部管理制度的症结所在,如果我们不能使两股力量合力的话,那么就让这二者作为不同类别而“求同存异”存在。对于现代大学制度内部组织建设来说,这未尝不是一条新的出路。让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各司其职,以松散和分立的理念,强化学术权力的自主,稳定行政权力的配置,从而保证学术权力推动学术追求和人才培养。

学术系统和行政系统类别分立并存,保证行政力量不会简单介入基层学术组织的管理。大学内部管理主要是两类管理部门,一类是学部组织,主要负责大学的教学和科研管理,主司学术管理;另一类主要执行办公室,是从大学层面延伸出来包括图书馆、学生服务中心在内的执行部门。这些执行部门不会参与到任何与教学和研究相关的具体事务中来,只是为教学和科研发展提供最大的服务和便利条件。中观层面上二级学部和服务执行部门的并立存在为基层学术组织发展提供了绝对的自治空间,与此同时也为基层学术组织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后备保障。

大学之下的学部组织是分立又相互结合的。自下而上,基于知识本位基层学术组织建设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知识发展上都有内在融合的要求;自上而下,不同学部间有着各自相互独立的学术独立性和各自分立的学术管理模式与机制。同时,基于知识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学部间的合作又是现实存在的。正如南安普敦大学教学质量强化办公室主管Ian Giles所言:

“当论及大学整体发展、强化教学质量、科研管理和学科发展上学部质量管理者就相互分享各自的经验和教训,通过这样的方式推动学部间完全不同学科交流和合作,推动大学整体教学和科研质量的提高。”

因此,行政和学术分立模式,行政对学术服务及统筹的管理理念为大学基层学术组织在教学、科研上秉承学术独立性提供的内部切实的保障机制。这些执行部门设置和上下科层制的等级管理的存在既是保证院校在教学科研上的充分支持,也提高了行政服务的效率。而通过大学层面学部间的交流来从中观上推动基层学术组织的学科融合和发展,既符合知识发展的逻辑,也符合问题研究范式,更是一种加强大学内部良性竞争合作的管理模式,也有利于促进以知识本位为基础的基层学术发展。但是,院校的多样化对院校内部学术发展的重点不同,院校分层分类也要求行政统筹与管理时凸显每所大学的特殊性。

就社会大众而言,家长、学生和雇主他们没有参与院校管理的当然权力,但却有对院校的社会责任问责权。高等教育大众化,大学经费来源多元化,导致家长、学生以及雇主都成为院校的利益相关者。对于家长和学生而言,他们对院校责任的问责,更多在学生能否获得良好的学习经历和学习体验上,能否培养出适合社会需求的毕业生。雇主则在要求院校能够培养出适销对路的毕业生,同时能够针对企业和社会需要,进行能够直接投入生产和增加效益的应用型研究。那么,院校能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培养的人才能否适应社会发展和就业单位的需要,院校研究能否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等院校社会责任实现的关键,还在于院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的灵活性。而灵活性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关键又在于需要充分发挥厚实的基层学术组织作用,通过知识和市场的紧密联系,及时调整学科发展、专业设置以及人才培养模式。

诚然,不同利益相关者对大学发展有着不同的问责重点,但不论是要实现政府的战略规划式管理还是院校内部行政为学术服务的稳定管理体制,又或者是满足社会大众对高等教育的诸多期许,都必须要归结到院校内部知识本位的基层组织建设模式上来。因为“大量的思想群体是在基层工作水平上占有权力位,只有在“生产点”上形成以学科为基础知识为主体的组织环境,才可能迫使决策权真正留在基层,从而保证学术自由,保证学科制度建设,保证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的灵活性,从而在国家政府的统一战略规划中,不同院校走出各自独特的战略发展路线。

五、结论

现代大学已经越来越不能独善其身,接受政府社会的监督问责和管理已是大势所趋,但如何在“入世”转变成现代社会的一分子的过程中保持学术追求和社会责任的平衡,其关键还在于坚持大学坚实而厚重的底部基层建设。传统大学理念固执坚守着学术自由,因为基层工作水平上的教授们有着崇高的治学权力,知识自下而上的研究和发展逻辑为构建厚重的基层底盘提供理论可能,而知识本位的基层组织模式更是在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上的凸显其优越性和不可替代性,同时也符合院校内外部管理的要求。

我们提出现代大学制度,为的是用现代的管理模式来尽可能地保存和发展传统理念。但事实上,传统大学理念的保存和发展根源还在于基层学术组织制度的合理与否,基层学术组织制度建设能否符合知识发展逻辑,能否遵循学术自下而上的权力模式才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根本所在。结构完善决定功能实现,功能实现保证目标的达成。现代大学制度目标的实现需要大学内部组织管理结构的完善,需要知识本位的厚实的基层学术组织建设,需要效率为先学术至上的行政与学术分立的内部管理制度的支持,需要战略视野开阔和效益问责并重的外部规划管理。

当然,知识本位模式的基层学术组织制度建设正是基于知识发展逻辑,尊重学科需要自下而上的发展路径。只有这样的模式才可能在学术追求和承担社会责任之间建立平衡机制。这种模式需要分类分立的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系统来进行保障,行政服务与规划一体化系统的实现能在真正意义上保证学术权力的施行,并推进知识发展的逻辑,避免行政模式对基层学术组织发展的不良影响。所以,一段时间内长期存在的校内三层行政管理模式渐渐被双层扁平的管理结构所取代,基层学术组织被赋予更大的自主权,但同时承担了更多的学术和社会责任,对于中高层管理而言将更加集中在营造制度环境和协调促进学科交叉发展上来。这样的大学管理模式的发展,正用实例证明着知识本位模式的学术基层组织制度建设的正确性。

                                作者:厦门大学 吴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