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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第七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将于近期开展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老师按要求积极填报。

一、评选原则

(一)选题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

(二)成果内容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与前沿性,有独到见解,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对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三)成果有一定社会价值,产生了良好的行业影响,对高等教育的科学决策有借鉴价值,尤其为陕西高校的教育决策和改革实践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咨询意见。

(四)成果内容观点鲜明、文字流畅、条理清楚,数据准确,方法科学,没有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二、成果类型及要求

(一)本次评选的成果分为四类

1.学术著作类。应在正规出版社出版,成果有较高学术水平,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起促进作用,对教育科学决策有重要参考。

2.研究报告类。开展了较大范围的调研、较深入的实证研究,或接受相关部门委托,或提供有关咨询,或提交有关部门被采纳,或获得相关批复,或在一定范围内应用,有重要的指导及参考作用。

3.学术论文类。成果有较高学术水平,对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和一定的理论贡献。

4.文献译著工具类。成果要求主题明确,在本领域具有基础性、权威性,对高等教育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二)相关要求

1.申报优秀成果完成时间应为最近3年,具体为2013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

2.已经获得上一级学会奖励或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研究成果,不再参加评选。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评取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者,可另增一项。

4.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5.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6.个人学术论文集,在本届评奖申报时限内公开出版且首次发表内容不低于50%的,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论文作者以单篇申报。

7.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学术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8.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高校等)的证明材料。

三、奖项设置及标准

设一等奖8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40项。获得一等奖的将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推荐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九次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

一等奖标准:选题具有重大意义,成果具有重大理论或社会应用价值,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和参照作用,有重要创新和社会影响,研究方法科学。

二等奖标准:研究选题符合实践要求,成果有较高的理论及应用价值,对实际工作有指导和参照作用,有所创新并有一定影响,研究方法规范。

三等奖标准:研究选题有现实针对性,成果有相当的应用价值,在若干领域有遗拾补缺的作用,社会影响较好,研究方法得当。

四、申报材料、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

1.填报《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七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1)。

2.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需要提供复印件一式2份(包括期刊的封面、目录、文章内容);专著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2份;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需要提供标明作者姓名和撰写时间的打印件2份,并需要提供项目委托单位证明或成果采用证明。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影响的研究成果要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3.填写《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七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表中的内容必须与申报书中内容一致。

4.每项成果按《申报表》、成果复印件(或打印件)、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附件材料使用统一目录(见附件3)。专著的原件不需装订。相关附件可在高教研究所网站(http://heri.xupt.edu.cn/)下载。

(二)申报时间

申报者请于4月5日前将《申报表》2份和相关附件(成果、佐证材料等)及电子版送至高教研究所办公室(办公楼501)。

联系人:苗玉凤

电话:029-88166706

 

附件1: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七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

附件2: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七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

附件3:附件材料目录

附件4: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2013-2015)

 

 

 

高教研究所

2016年3月28日